第75章 徐思成上篇(1 / 1)
依稀記得文小天開的是一輛深藍色寶馬敞篷跑車,車子外觀拉風,功能實用。
聽文小天說,那是他老婆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羨慕嫉妒恨啊,我自認為長相不比文小天差,只不過是比他瘦了點,個子比他矮了一點,皮膚比他差了一點,五官也沒有他立體,其他的地方都差不多,怎麼就沒有富婆勾搭我呢!
老在外面守著也無濟於事,最有效的辦法還是想辦法混進去。
何氏花園正門管理十分嚴格,來往的車輛基本都有公寓區車輛標識,計程車不讓進,訪客車輛都要事先登記,經准許方可進入,但是公寓區後門,業主進入需要刷卡,要是沒帶卡保安還要打電話核實,核實清楚才會開門。
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再嚴密的安保,也有百密一疏的時候。
透過我敏銳的觀察,我發現後門保安對常來的環衛汽車管理很放鬆,基本只要環衛汽車一開過來,立馬放行,保安只是簡單檢視,從不會對車子內部檢查,這不正是百密一疏的時候嗎?
記下了環衛車牌,第二天,在環衛車快要到何氏花園的時候,趁著司機不注意的時候,我悄悄的爬進車內。
車裡面放著一個又一個大垃圾袋,我躲在大垃圾袋的後面,周圍都是黑色的大垃圾袋,悄悄的蹲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隔著黑色垃圾袋都能聞到腐爛食物的臭味。腐爛食物的臭味讓他胃裡一陣翻雲倒海,不過為了錢,為了不被發現,我什麼都可以忍。
事情和預想的一樣,環衛車來到後門,保安就和往常一樣,松的很,就這樣我順利的混進了以安全著稱的何氏花園。
進入以後,我才發現這地方還挺大的,一到三十三都是住宅樓。
忘了他住幾棟了,以前好像聽到過,不過當時我對他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行為嗤之以鼻,也沒放在心上,只是我也沒想到有一天我會求助文小天那個軟飯男。
為什麼吃軟飯的人不是我,如果我吃軟飯的話,一定踏踏實實的跟著老婆混,絕不給她心裡添堵。她讓我往東我就不往西,事事以她為中心。
於是我拿著手機看了自己一眼,算了,還是洗洗睡了吧,我到現在還是孤家寡人一個,當前最要緊的事,是找到文小天,讓文小天老婆大發慈悲指點我一二,好讓我的腰桿子硬氣點。
何氏花園地處A市繁華路段,環境優美設施完善。
站在草地上,一眼望去,周圍一片安靜寧和,錯落有致的涼亭,波光粼粼的人工湖,還有小巧玲瓏的兒童遊樂園……
那一瞬間我彷彿明白了,貴是有貴的道理的,兩萬一平米的房子和五千一平米的房子就是不一樣,人一生奮鬥的目標不就是為了最在乎的人能夠吃好喝好。
路過遊樂園,往前面走,有一個小型的人工湖,人工湖旁邊是一排排長椅。
悠閒的坐在長椅上,我望著人工湖,心裡平靜了許多,人工湖裡面有許多不同顏色的魚,具體是什麼品種,我也不認識。
在我的世界觀裡,只有能吃的魚和不能吃的魚,不能吃的魚,一概叫觀賞魚,人工湖裡養的一定是觀賞魚。還別說,這魚長得還挺喜慶的,就是不知道味道怎麼樣,好想紅燒它,不對不對,我來這找文小天的,不是來這欣賞魚的,當前還是找到文小天要緊
漫步在鵝卵石鋪成的小路上,忽然一股清香縈繞在鼻尖,走近一看,原來花開了,花色有黃色,白色,橙色,形成一幅五彩斑斕的美麗畫卷。沒辦法書讀的少,只能這樣形容了,我要是上過大學,一定當場為這些花賦詩一首,肚子裡面一點墨水都沒有,讚美詞除了好看就是美麗。
人最大的悲哀,莫過於書到用時方恨少,要是我能上大學,也不會淪落於此,不過,話說回來,就算上了大學,我也不一定會好好學習。
還不如透過文小天老婆走上人生巔峰呢,我可不能被這些美麗的花草所迷惑。
今天是週末,大部分的老闆應該都不上班,我在小區裡亂逛,應該有很大的可能會在路上遇到文小天。
當然這是需要運氣,很明顯我運氣實在不佳,逛了一天了,連他的影子都沒有看見。
按道理他應該在小區裡陪他老婆散步才對,文小天以前跟我說過,他老婆週末會在家,所以他週末一般不會出來喝酒,希望我們能體諒。
有啥體諒不體諒的,我徐思成又不是你小三,只要你請我喝酒,才不會管你那麼多。
現在想想,當時還是太年輕,不知道跟他打好關係,連他集體住哪都不知道?
搞得我在這兒像只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轉,亂轉也就算了,肚子還一直餓著,這麼大的小區連吃飯的地方都沒有。
當務之急,還是找個地方,睡一晚,睡哪裡好呢。涼亭?晚上睡在那裡應該會著涼,長椅?要是被巡邏的保安看見怎麼辦?我來這的動機會被質疑,到時候保安直接報警,我又該涼涼了,只能睡地下停車場了。
透過標識我進入了地下停車場,停車場停放著許多輛豪車,賓士寶馬都是基本款,隔著幾輛車就能見到保時捷,或者瑪莎拉蒂什麼的,整個停車場到處散發著金錢的芬芳。
這個停車場有一點很不好,上面監控太多了,走幾步就能看到一個監控探頭!為了不引起安保人員的注意,我儘量躲避監控探頭,在監控死角快速地穿行,伺機找到目標。
目標很簡單,有錢人肯定不止一輛車,那麼多的車子,肯定有一輛車子會停在某個不起眼角落裡,靜靜地生著灰。
這麼大的停車場肯定有幾輛被主人遺棄的車。
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我真的找到一輛生了灰的黑色賓士,看著車上灰塵厚度,應該是在這裡放了蠻久的,只要能讓我在車裡度過一晚就行。
以前剛出來混的時候在修車行做過一段時間的學徒,偷走車子的本事沒有,但是弄開車門的本事還是有的。
使著以前在修車行裡學到的手藝,借用鐵絲,在車門鎖一陣倒騰,愣是沒把車門開啟。
是我學藝不精?還是車輛更新換代太快了?還是我以前學的手藝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很顯然答案是後者。
只要是能賺錢的手藝我學得比誰都快。雖然書沒讀多少,但是我對金錢還是很敏感的,我最光輝的歷史是三天內,騙了何以雯30萬軟妹幣,這難道不是最好的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