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最怕痞子唱情歌(1 / 1)
林朝朝不用過多的言語,只需一個神情就已經讓林夕心滿意足,林夕看著她在黑暗中熠熠生輝的眸子,與她脖子上項鍊相得益彰,朝朝不知道這個鏈子的名字叫星河,釋義為你的一切皆為星辰,林夕看到這個名字腦海裡立刻浮現了朝朝燦若星辰的眼睛和明媚如陽光的笑臉。
“朝朝,我把整片星河送給你,一直陪著我好不好。”林夕猶豫了一下想問卻沒有開口,他闔上眼眸遮住裡面洶湧的情緒,半晌才睜開眼,揉了揉朝朝的臉:“你想聽我唱歌麼?”“”
朝朝立刻點頭沒有任何停頓,像一隻看見胡蘿蔔的兔子,可愛的人心都化了。林夕看著她眼裡劃過寵溺,低頭輕觸了一下她的臉,去角落裡拿出一把民謠吉他,他拿過麥清了清嗓子:“朝朝,你聽好啊,我想說的話都在這首歌裡。”他說完撥了一下琴絃,清脆悅耳的聲音傳到朝朝耳朵裡,她不禁直起了身子。
林夕看著她正襟危坐的樣子有些好笑,和絃被熟練的彈奏出來,音符在林夕的手指邊輕靈的跳著舞,林夕閉上眼睛哼唱出聲:“你可知道你的名字解釋了我的一生。”曲調裡是朝朝從未聽過的深情,之前的痞氣也全都不見。
朝朝弄明白了一句話就是“不怕痞子有文化,就怕痞子唱情歌。”深情款款的林夕好像有一種神奇的魔力,如罌粟花一般讓朝朝欲罷不能,戒不掉也忘不了。
林夕沒有告訴朝朝這首歌的名字叫什麼,他只是看著她:“朝朝,如果人這一生都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就好了。”
朝朝聞言歪了歪頭,不解的說:“不能決定以後,就先抓穩現在唄,以後怎樣,誰知道呢?”她說完雙手拽住林夕的衣領強迫他低下頭踮起腳尖湊了上去。
湊巧來玩的宋子琛看見一個很像朝朝的人,他站在門口確認了半天本想進來打個招呼卻看到這一幕,他轉身逃也似的離開那裡,幾乎用盡了他全部力氣,所有的喜歡都需要代價,他付出的代價就是失去了他的心和所有有關青春的顏色。關於喜歡,宋子琛只品嚐到了咖啡般的苦澀,卻醇香誘人。
時光總是在不經意間悄悄溜走,音樂聲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停止,林朝朝紅著臉推開林夕四處瞥了瞥,羞的不敢直視他,她退後兩步:“林夕,我們走吧,我有些餓了。”
林夕抿著嘴笑著點頭,不知道什麼原因,他的眼尾有些發紅,像是用了女孩子的胭脂,更加顯得他明眸皓齒,讓朝朝都有些自行慚愧。
朝朝有些鬱悶,她拉著林夕的衣袖:“林夕,你長的太好看了我有心裡壓力。”
林夕逗小孩似的拍了拍她的頭:“在我眼裡,我家朝朝才最好看,走吧去吃飯,正好我帶你去見見我的朋友。”他說完拉著朝朝出去,歌房裡面的光線太暗,朝朝一出去有些適應不了微微有些刺眼的光,她停下腳步閉了閉眼,林夕看著她似是明白什麼,靠過來遮住了頭頂的光,給朝朝製造出一片陰影,等她適應後才放下手,透漏出幾縷金黃色的陽光。
朝朝緩緩睜開眼,入眼便是林夕,他背對著夕陽專注的看著她,幾乎佔據了她整個世界,朝朝覺得林夕豔羨了她整段青蔥歲月,是她見過美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