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章 當真糙漢遇上假嬌花(4)(1 / 1)
此前,吳雪瑩把原主的行蹤透露給何波,何波便在原主的必經之地上等著,這才有了後面的事情。
雲荷假裝沒有察覺到對方的厭惡,拉著吳雪瑩的手,輕輕拍了拍對方的手背,以示安撫。
這樣的舉動再次把吳雪瑩噁心到了,不過,她比較能忍,還是沒有任何過激的舉動。
“沒事。”吳雪瑩勉強擠出一抹笑容,“就是覺得,你要是早些時候出來找我,就好了。”
她這句話的潛臺詞是,因為你來得太晚,我才會出事,你有責任。
雲荷還是假裝糊塗,誰還不是千年的妖精,擱這裝什麼綠茶?
她才是正兒八經的白蓮花鼻祖,和她比虛情假意,還嫩了點。
“平時,你也會這麼晚回來,我還以為,你出去見朋友了呢,沒想到......”
雲荷無奈嘆氣,欲言又止,一副生怕別人提及別人傷心事的模樣,如此惺惺作態再次讓吳雪瑩在心裡抓狂。
“之前,你有沒有見過那個男人?”吳雪瑩還是垂下眼簾,神色不明,“他可能早就盯上我們了。”
“沒有啊!”雲荷毫不猶豫否認,“平時,我都是和你在一塊,不怎麼留意其他人。”
兩人相互演戲,吳雪瑩覺得,面前這個雲婉,神色習慣與之前的雲婉一樣,但是,給人的感覺,好像又有哪裡不一樣。
她說不出來具體哪裡不一樣,就是被氣得心理莫名發堵。
溝通無果後,吳雪瑩選擇沉默。
她需要好好理清思緒,應對接下來發生的事。
深夜採集的血樣,現在這樣的年代,即便加急,血檢報告出來的時候,也已經是第二天白天了。
報告顯示,吳雪瑩與何波體內都沒有殘留藥物,一切正常。
鑑於兩人身上都沒有反抗的痕跡,何波也沒有攜帶凶器,強|奸這個罪名並不成立,需要進一步調查。
何波是老油條,一口咬定吳雪瑩與他自願發生關係,並不存在強迫的傾向。
此時的他,回想起之前見到雲婉的畫面,記憶還是比較模糊。
而且,看雲婉的手腕,沒有被捏出的紅印,他不僅再次懷疑,自己是不是產生幻覺。
再者,提及雲婉之事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還會讓自己陷入新的困局,何波精得很,對此絕口不提。
做筆錄時,吳雪瑩堅稱自己不認識何波,自己向來潔身自好,又是大學生,沒理由主動與何波發生關係。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出現在案發地點,在此之前,自己一直在家。
不過,並沒有人能證明,她一直在家裡。
警察一聽,確實是這樣的道理。
而且,他們詢問何波時,何波也說不出吳雪瑩的個人資訊。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只是,對於吳雪瑩的說辭,警方覺得有待調查。
因為,吳雪瑩體內沒有任何藥物,身上也沒有任何被強硬挪動的痕跡,不可能無緣無故出現在案發地點。
鑑於何波並不是本地人,在這邊也沒有正經工作,警方搜查了何波的住所,意外發現了一筆錢。
他們詢問何波關於那筆錢的來源,何波乾脆破罐子破摔,說那錢是吳雪瑩之前給他的,是做昨晚那些事的補償。
眼看著就要牽扯出吳雪瑩買通何波欺負原主的事情,可是,吳雪瑩卻絲毫不慌。
雲荷不解,莫非,還有什麼事情是她不知道的?
漫長的等待過後,警察突然喚她進審訊室。
看來,事情果然不簡單,怪不得吳雪瑩一點都不慌......
當警察詢問她,一個月前,從銀行取的那筆錢,用去哪裡時,雲荷如實道:“一部分拿去交房租,一部分買東西,也有借給雪瑩,還有一部分放在房間的抽屜裡。”
這是原主所做的事情,雲荷有著原主的記憶,自然不會不知道。
“借給吳雪瑩多少?”
警官一臉嚴肅。
雲荷眨了眨眼睛,思索片刻後,認真道:“借給她一百五十塊,她說有急用,因為這個,我本來想買的裙子,都沒有買呢。
平時,我也會在家裡的公用抽屜裡放一些錢,用來買菜,沒怎麼計數,雪瑩有沒有用,我不太清楚。”
在審訊雲荷之前,警方已經去雲荷住的地方搜查過,還和周邊的人打聽了這兩個女大學生的情況。
現在,雲荷所說的情況,與他們調查的結果基本符合,他們心裡有了新的思量。
不過,在現在這個年代,人均月工資基本是幾百塊錢,這姑娘居然輕而易舉就能借給朋友一百五十塊,還真是反常。
“你還記不記得,借給吳雪瑩的錢,面值和編號是多少?”
這回,雲荷幾乎沒有思考,回應道:“一張一百,一張五十,誰沒事看編號呢,我不知道。”
這回答,合情合理,警方從雲荷這邊,問不出有用的資訊,不過,還是繼續詢問一些基礎的問題。
“事發之前三個小時,你在哪裡,做什麼?”
“嗯......我去藥店買了清涼油,還在街上的衣服店停留了一會,就往租房的方向走了,回到租房附近時,在週記早餐對面,買了些橘子和果乾,就回家了。
之後,一直沒有出門,哦,對了,差點忘了,期間,我還去了房東家裡一趟,給他兒子講功課。
你們可以問店鋪老闆和房東,他們可以給我作證。”
雲荷說話的語速很慢,有條理中,還留有一絲破綻。
“還記得那些店的名字嗎?”
警官還在追問。
雲荷無奈搖頭:“藥店的話,是我經常去的那家,叫民生藥房,在東三路街口,衣服店的話,不記得了,就在旁邊。”
去買藥和看衣服,是原主做的,後面的,是她做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她是直接走回家的。
因為,途經被何波逮住的那段路時,沒有人看到,何波現在也精神恍惚,不用擔心。
按照雲荷所說的話,警方派人去查證,發現沒有任何問題。
這下子,事情又回到原點。
不過,起碼可以證明,雲荷沒有說謊,而且,從案發地點到租房處,步行的話,需要二十多分鐘。
事件正在發生的時候,她已經步行到家,還有不只一個人證,有足夠的不在場證明。
得知收買何波的錢,是吳雪瑩從原主那裡拿的,雲荷又噁心了一把。
用原主的錢,把原主送入地獄,這吳雪瑩,果真蛇蠍心腸。
吳雪瑩沒想到,雲荷居然能從這件事中全身而退。
只是,為什麼呢?
自己明明就是在家裡,為什麼會突然失去知覺,出現在那那邊?
而且,雲婉回來的時候,明明經過那條路,怎麼可能沒有被何波盯上?
吳雪瑩閉上眼睛,懷疑是不是雲婉早就知道這一切,故意叫人迷暈她,把她拖到那邊。
她仗著別人不知道雲婉會借錢給她,否認了從雲婉那裡借了一百五十塊錢這件事,想讓人覺得,只雲荷買通何波,欺負她這個閨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