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搬空家產,去投奔老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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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你這是怎麼了?”沈知夏憋著笑,一臉關心地扶起李月蘭。

“你跑哪去了,是不是想趁我不注意偷跑,老孃就知道你這個小蹄子沒安好心。”

李月蘭摔了一跤,怒氣更甚,想再次朝沈知夏打去,一伸手只覺得手臂火辣辣的疼,只得作罷。

周圍的人聽到動靜都圍過來,看著兩人竊竊私語。

沈知夏戲精發作,眼淚汪汪的把手裡的籃子遞給李月蘭。

“媽,我沒有想偷跑,我就是看你和爸好久沒吃肉了,想著我馬上就要嫁人了,就去給你和爸買了點肉,還給你買了布做衣裳。”

旁邊一個看熱鬧的大娘看不下去了,上前勸道:“大妹子,你這閨女這麼有孝心,都要嫁人了還惦記著你,不像我家那閨女,就想著往婆家搬東西。”

看著籃子裡的東西,李月蘭狐疑的問道。

“你說的是真的,真沒想跑。”

沈知夏點點頭,“真的,而且我的戶口本還在家裡,就算想跑也跑不了。”

“算你識相。”

李月蘭拿過籃子,翻看裡面的布,一看足足有八九尺,省著點用,都夠她做一身新衣服了。

再一想到沈知夏的戶口可還在沈家,只要她不把戶口本拿出來,量這個蠢貨也翻不出什麼花來。

“走吧,咱們去林家。”

沈知夏點點頭,跟在李月蘭身後往前走,走了兩步,她拉住李月蘭小聲道。

“媽,我剛想起來,剛買肉的時候,我聽到有人說林主任的媽來了,那個老太太好像很愛佔便宜,咱們現在上趕著去,她肯定會趁機讓咱家多出嫁妝,不如咱們明天再過去。”

說完,她就靜靜地看著李月蘭。

她知道以李月蘭的尿性肯定不會去林家,畢竟要從李月蘭手裡拿錢,就跟割她的肉一樣。

果然下一秒就聽到李月蘭說,“回家,明天再去。”

沈知夏勾唇一笑,回家好,回家了,她就有足夠的時間把家裡的東西全部收進空間裡,給他們連個毛都不會留下。

回到家看到沈建國已經哼著歌坐在沙發上喝茶,看到她們回來也只是抬了下眼皮。

不過看他的樣子,就知道肯定又沒少藉著她的婚事,從林主任那裡撈好處。

吃飯的時候,看到飯桌上除了魚和肉之外竟然還有酒,當下就更高興了。

“老大的工作已經安排好了,是機械廠的正式工,等他一回城就可以拿著介紹信和工作證明去報道。”

飯桌上,沈建國喝了一口酒,將牽著林主任名字的介紹信放在桌上,對臉上同樣帶著笑的李月蘭吩咐。

“一會兒吃完飯你就去給老大打電話,讓他去找村長開證明,買最早的車回城。”

“我現在就去給繼明打電話。”

李月蘭擦掉眼角的淚水,回房間拿了錢就快速離開。

沈繼明下鄉已經快五年了,這些年他們找了不少門路,都沒能把人接回城,這次終於可以讓他回來了。

因著沈繼明下鄉的事情,沈建國夫婦也沒少埋怨沈知夏,本來他們當初是要讓沈知夏下鄉的,就因為年齡不夠,最後只能讓沈繼明去鄉下。

沈知夏看著李月蘭離開的背影,心裡冷笑,想要這個工作,簡直是做夢。

她趁沈建國喝酒的功夫快速將介紹信和工作證明收進空間裡,一會兒她就去把工作賣掉。

李月蘭回來的時候,眼睛還紅紅的,一看就是哭過,看到沈建國已經喝醉睡下,只有沈知夏房間的燈還亮著。

應該是想到兒子馬上就要回來了,就沒有去找沈知夏的麻煩,簡單洗漱了一下也就回了房間。

一直等在房間裡的沈知夏確定他們都睡了,才開啟房門。

先去廚房溜達了一圈,把能收走的鍋碗瓢盆全部收進空間裡,就連調味料都沒有放過。

客廳的傢俱也都是她結婚的時候,用傅斯宇的錢買的新的,全部收走。

輕輕開啟沈建國夫妻的房門,裡面已經傳來了打呼聲。

他們睡的床也是當時傅斯宇找人新做的,收走。

衣櫃,包括衣服都收走。

電視機,還是傅斯宇給她的彩禮,必須帶走。

一番折騰下來,沈知夏心滿意足的看著空蕩蕩的房間,轉身離開,還不忘給大門上加把鎖,順手把鑰匙收進空間。

確保就算沈建國他們半夜醒來也出不去。

出了家屬院,沈知夏來到隔壁街道的杜奶奶家,等到門開啟,她就走了進去。

從小杜奶奶就對她不錯,小時候她被李月蘭打罵,躲在外面不敢回家的時候,都是杜奶奶把她帶回家。

杜奶奶有個剛高中畢業,準備下鄉的大孫子,現在正是著急的時候。

最終她用八百塊的價格,把工作賣給了杜奶奶。

又去革委會把一封早就準備好的舉報信,塞進信箱裡面。

確定自己該處理的都做完了之後,沈知夏才提著箱子向火車站趕去。

等明天早晨沈建國他們發現家裡被搬空,自己還跑了,想追也晚了。

直到上了火車,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來,沈知夏還有種不真實感。

看著車窗外掠過的景色,她才終於有了來到這個年代的陌生感。

也不知道傅斯宇有沒有收到她的電報。

原主和他結婚當晚,傅斯宇就因為任務回了部隊,兩個人見面的次數加起來都沒有三次,後面除了每月他定時寄回來津貼外,兩個人就沒有別的交流。

可以說他們就是熟悉的陌生人。

小說裡的傅斯宇長得還是挺陽剛,帥氣的,也不知道現實中會不會和小說裡有差距。

她不知道的是,西北某軍區第365團裡,傅斯宇剛出完任務回來,通訊班就給他送了份電報過來。

等他看到電報上,沈知夏說後天到火車站,讓他準時去接的時候,還以為自己眼花了。

又仔細,逐字逐句,短短十幾個字,他來回看了好幾遍,才終於確定,自己那個並不熟悉的媳婦要來隨軍了。

他看了眼自己這個單人間的休息室,微微皺眉。

他和沈知夏沒有感情,覺得她不會來隨軍,就沒有申請家屬房,這人後天就來了,他總不能讓媳婦陪他住這吧。

他倒是無所謂,但印象中沈知夏嬌嬌軟軟的,肯定受不了這個委屈。

想到這裡,他抓起帽子就去了樓上。

火車“哐當,哐當”的開著,到了安縣的時候,一個抱著孩子的婦女坐了下來。

沈知夏瞥了眼。

這婦女身上穿的衣服都打著補丁,小孩身上倒是乾乾淨淨的,腳上的鞋子還是當下流行的匡威帆布鞋。

這鞋子她今天還看到過,一雙就要二三十塊。

似乎是察覺到沈知夏的視線,女人把孩子往懷裡樓了下,瞪了眼沈知夏後,抱著孩子轉身向另一個車廂走去。

沈知夏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沒有跟上去。

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自己其實就是初來乍到的菜鳥。

就算知道剛才那個女人可能是人販子,但自己不過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而對方不可能就一個人,說不定還有團伙,自己要是直接跟上去,簡直就是送菜。

誰知道沒一會,剛才離開的女人又回來了,不過這次沒有抱孩子。

沈知夏猜測孩子肯定是交給了同伴。

那她現在還湊到自己面前,不會是想要拐賣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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