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讓你嚐嚐我的手藝(1 / 1)
來家屬院這段時間,她已經成功的學會了生火。
只是這個年代沒有電飯煲,蒸米飯只能把米放到盆裡面,加上水以後,再放到鍋裡面蒸。
幸好還有一口小鍋,不然還只能等米飯蒸好了才能炒菜。
她從空間裡拿出一斤五花肉,又拿了一些排骨出來。
熟練的在另一個灶膛裡生上火,加了水進去,然後把排骨放進去,邊等水開,邊撈出漂浮在水面上的血沫。
等水翻滾了三下後,她才把排骨撈了出來。
把水倒掉,擦乾鍋後,她熟練地起鍋燒油,還要不時彎下腰給兩個灶膛裡添點柴火。
等油熱的差不多了,她把從空間拿出來的紅糖挖了一大勺放進鍋裡,等熬出糖色,才將大蒜,生薑,還有花椒這些大料一起扔進去。
最後將已經瀝乾水的排骨倒進去,翻炒幾下之後,又加了些調味料,最後倒了一馬勺水到鍋裡,蓋上鍋蓋慢慢燜著。
不得不說,做飯還真是個力氣活,就光炒個菜,都給她累了一身汗出來。
她忍不住擦了擦額角的汗。
現在還不到十月份,可西北這時候已經冷了起來,早晚都要穿上外套,昨晚傅斯宇還說要把屋裡的炕燒起來,不然晚上睡到半夜,沈知夏總會被凍醒。
幸好身邊還有傅斯宇這麼一個火爐在,不然她還真怕給自己凍感冒了。
估摸著鍋裡的水熬得差不多了,沈知夏將灶膛裡的火撥小了一些,掀開鍋蓋,將排骨翻炒了幾下,又將切好的蔥花和蒜苗扔了進去,等水快熬幹了,才把排骨盛了出來。
蒸米飯的鍋裡也飄出了陣陣香味。
沈知夏深深吸了口氣,感嘆一句,不愧是空間出品,這味道都能香出十條街了。
開啟鍋蓋,她剛想去端裝米飯的盆,卻被滾燙的熱氣燙的縮回了手。
手指被燙的生疼,她忙不迭的把手指放在嘴邊不停的吹氣,可吹了半天,痛感還絲毫不減。
她索性直接拿來馬勺舀了一勺水出來,把雙手放了進去。
手指剛接觸到靈泉水,手上的痛感果然逐漸消失了。
又浸泡了一會兒,她才把手拿出來,將馬勺裡的水倒進菜園子裡,又反覆把馬勺洗了幾遍,才重新回到火房。
鍋裡的熱氣已經散的差不多了,這次沈知夏可不敢貿然上手去端了,她拿來兩塊抹布墊在盆的兩端,小心翼翼的把米飯端了出來。
將米飯盆放在灶臺邊溫著,她又去抄別的菜。
她從空間裡拿出兩個雞蛋,準備燒個西紅柿雞蛋湯喝,順便再做個五花肉炒白菜。
只是這樣就是三個菜了,她想了下,剛好今天劉嫂子給了她一些蕨菜。
她就打算再加一個兩半蕨菜。
反正傅斯宇的飯量大,就算做多了,也不怕吃不完。
沈知夏炒菜很捨得放油,一斤五花肉她也全部切了準備一頓全部吃完,反正她空間裡還有很多,吃完了再拿就是了。
在現代的時候,沈知夏很少做飯,就是偶爾興致來了才會下一次廚,所以刀工實在是算不上好。
五花肉切了半天,才終於切好,只是那形狀就有點慘不忍睹。
薄的薄,厚的厚。
不過沈知夏沒在意,反正是他們自己吃,只要炒熟了就好,賣相什麼的不重要。
現在兩口鍋都空了出來,沈知夏就準備展示一下自己真正的實力,兩口鍋同時炒菜。
她先給大鍋裡倒了一些油,趁著油熱的過程,給旁邊的小鍋裡倒了些水進去,再把已經洗好的蕨菜放進去,慢慢焯水。
等大鍋裡的油熱了,她又放了蒜末和生薑進去,隨後將切成片的五花肉放進去,翻炒到金黃之後,才加入調料,有翻炒了一會兒,估摸著肉炒熟了,才把切好的青椒和洋蔥加了進去,最後把白菜倒了進去,隨後加上調味料,開始翻炒。
白菜沈知夏喜歡吃脆一些的,她炒了一會兒,拿起筷子夾了一塊白菜嚐了下,確定已經炒熟了,才把菜盛了出來。
旁邊鍋裡的蕨菜也已經焯好了水,她撈出來放到一邊瀝水。
直接搬起小鍋,端到外面,把鍋裡的水倒掉。又把大鍋洗乾淨,擦乾後,倒了油進去。
隨後找來一個小盆,把已經瀝乾水的蕨菜切成長度適中的小段後,放進盆裡,再放入蒜末,辣椒末,味精,蠔油,十三香,香油等調味料,等大鍋裡的油熱了,直接舀了一勺出來,澆上去。
油澆在蒜末和蕨菜上,發出“呲啦”一聲,蒜香味混合著辣椒的香味在火房裡漫延開來。
沈知夏拌了幾下,又倒了一點醋進去。
剛把切好的西紅柿放進鍋裡,關閉的院門就被人推開,沈知夏伸頭往外面看了眼,就看到傅斯宇買著步子朝著火房走了過來。
“你回來啦,剛好,我還有個西紅柿雞蛋湯一做,就可以吃飯了。”
沈知夏笑著抹了把臉上的汗。
“之前都是你做飯,今天讓你嚐嚐我的手藝。”
“好,那我就等著吃了,辛苦媳婦兒了。”
傅斯宇笑著揉了下沈知夏的頭,視線在沈知夏臉上頓了下,隨後伸出手指幫她擦掉臉上的黑灰。
“我臉上是有髒東西嗎?”傅斯宇突然的撫摸讓沈知夏愣了下,她抬頭看著傅斯宇疑惑的問道。
她下意識的擦了下臉,沒想到剛擦乾淨的地方,又出現一片黑灰,甚至比之前還多一些。
“嗯,有點髒,我幫你擦一下。”
傅斯宇從口袋裡拿出一條手帕,輕輕的在沈知夏的臉頰上面擦了擦。
媳婦兒肌膚的觸感在自己手指上越來越清晰,傅斯宇擦臉的動作慢了下來,看向沈知夏的眼神越來越暗。
他的喉結滾動了一下,頭慢慢的向著沈知夏靠近。
看到男人眼底的慾望,沈知夏心尖不由得顫了一下,她一把推開傅斯宇,慌亂的抓了一下頭髮。
轉身看著鍋裡已經在水裡翻滾漂浮的西紅柿,她手忙腳亂的抓起一個雞蛋就想打進去。
結果越忙越亂,雞蛋不小心掉在地上,摔得稀碎。
傅斯宇嘆了口氣,自己這個傻媳婦兒,還真是不經撩。
他走過去輕輕拉開沈知夏,接過她手裡的雞蛋,說道,“我來吧。”
看著傅斯宇熟練的把雞蛋打在碗裡,開始往鍋裡甩蛋花,她捂著還在亂跳的心口,說了句,“我去收拾桌子。”
就跑了出去。
看著沈知夏跑出去的背影,傅斯宇很惆悵。
媳婦兒這麼容易害羞,他什麼時候才能吃到肉呀。
結婚三年了,他都還沒有親到媳婦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