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受過(1 / 1)
“行,咱們就去衙門論個長短。”他們手上有契書,沈雲織手上同樣有斷親書,能跟沈家掰掰手腕。
“站住!”沈雲織外祖父外祖母互相攙扶著趕過來。
外祖母上去一巴掌打在沈母臉上,“之前跟你說的話都當放屁是不是?
我再說一遍,沈雲織手上的配方是我們給她的,你們想要得先問問我們的意見。”
外祖母一家是後面搬來的,石屬於小姓,村子裡沒幾口人,他們家之前什麼情況,沒人知道,就知道石家人搬來後,很快在村子裡蓋房,買地在村裡站穩腳跟。
“這是我跟沈雲織之間的事,你們就不要插手了。”沈母不想放過這個賺錢的機會,硬著頭皮跟石老太硬槓。
“你們的事,你養過她幾天,管過她幾天?你忘了當初你把她扔進水桶說過的話?”
沈母臉色尷尬,“之前的事都過去了,還提他幹啥。”
“不提你怎麼會想起來,大丫頭一出生你就放下狠話,不要這個女兒,她是生是死都跟你沒關。”石老太發了狠,“要不是孩子大了,你跪在我面前發誓會對她好,我怎麼會讓你把她接回去。”
“這些年你做的那些事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代表我不知道。”
“你非要跟大丫頭對簿公堂,我們也去問問縣老爺殺人是不是要償命。”
曾經模糊的記憶在沈雲織腦海逐漸清晰,小時候她有在外祖家生活的記憶,但不多,原來從小到大娘都沒把她當成女兒,而是幹活的勞力,賺錢的工具。
她告訴自己不在乎,聽到這些心還是忍不住揪心的疼。
沈母退了一步,語氣軟下來,“我也不是非要跟她對簿公堂,是這冰粉的配方對沈家真的很重要。”
“是你給她的也好,她爹給她的也罷,她是沈家人,東西也該是沈家的。”
她看向沈雲織,“你外祖母發話,娘也不與你為難,你交出配方以後咱們一刀兩斷,你再想幹什麼,我絕對不會干涉。”
“你斷親書寫了都不認,空口白牙說的有個屁用。”劉梨花呸了她一口。
沈母小心思被拆穿,她是打著這個心思,先把配方弄到手,至於沈雲織,她最心軟,以後自己對她好點,母女沒有隔夜仇,她心慢慢也會繼續向著沈家。
“你外祖母出面了,你想怎麼樣,給句準話。”沈母把決定權交給沈雲織。
她非要上公堂,贏了也會被人戳脊梁骨;不去就得交出配方,怎麼算都不虧。
“去縣衙!”沈雲織不想再跟沈家不清不楚的糾纏,乾脆徹底做個了斷。
“跟父母對簿公堂,升堂前要先打二十大板。”石老太勸說沈雲織再想想。
二十大板下去,不死也要半條命。
“我心意已決。”她早就死過一次了,還有啥好怕的。
石老太見她心意已決,決定同她一起去。
村子裡的人第一次見真有子女敢跟生身父母對簿公堂,都不放過這個看熱鬧的機會,跟著一起過去。
蘇家二老也想跟著過去,路途遙遠他們身體不好,沈雲織不同意,奈何他們堅持去,只能讓他們坐車去了。
上車的時候,沈雲織特意往上面多鋪了幾層稻草,最上面蓋上一層鋪子。
蘇景辭和翠雲回來的時候,正好碰上他們往外走,瞭解清楚情況後,蘇景辭也要跟著去。
縣衙有律法,子女可代父母受過。
他皮糙肉厚打二十大板不要緊,娘不能有個損傷。
翠雲跟在人群中,目光一直打量著沈雲織,眉頭緊皺。
“你有沒有發現翠雲看你的眼神不太對勁?”宋依諾提醒沈雲織。
翠雲來蘇家,沈雲織就發現她好像一直在暗中盯著自己。
最開始她以為翠雲是想要配方,後來發現翠雲對這個興趣不大,只是單方面對她感興趣。
時刻注意她的一舉一動,還旁敲側擊打聽她的事。
“我就是個寡婦,似乎沒有啥可讓她圖的。”
“你說她會不會也是穿越的?”宋依諾大膽設想了一下。
“有辦法試嗎?”沈雲織壓低聲音。
“你問她知不知道李白。”
沈雲織所在的是一個架空的時空,李白,杜甫啥的都不是他們那該有的人。
“你不是說穿越女是我相公的繼室?”
“穿越這種事誰能說的準。我看過一本書,不僅有重生,有穿越,穿越的人還特別多,沒準你們這個時空也有了漏洞,穿越者不止那一個。”
沈雲織覺得她說的有道理,放慢腳步到宋依諾身邊。
“我記得你是京城來的,你有沒有聽說過一個叫李白的詩人,他字太白。”
話音落下,翠雲臉色變了,手指著沈雲織,“你……你真的是……”
沈雲織心裡有了答案,不給她往下說的機會,“你知道就好,不必說出來。”
“哈哈哈,那個翠雲臉變的跟彩虹似的。有一種她穿越過來以為自己是這個時代的主角,卻發現穿越者不止她一個。”
宋依諾繼續讓沈雲織試探她,“你問她是書穿還是快穿?”
沈雲織腦子裡全是問號,還是按宋依諾說的去做。
“我是書穿,看著看著書就穿進來了。”翠雲說這話的時候眼神閃躲。
沈雲織點點頭,繼續按宋依諾教給她的話說,“我也是,我開局就比較慘,穿越到了惡毒女配身上。”
翠雲似乎沒有了搭理她的心情,耷拉著臉,一言不發。
“翠雲這個人心術不正,你千萬要小心她。”宋依諾提醒。
沈雲織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不在跟他們一路走。
縣衙那邊收到訊息,縣太爺一早就坐在大堂後面等著。
子女與父母對簿公堂,放眼整個天下也沒幾個。
這個案子辦好了,沒準會在吏部那邊混合眼熟。
要知道這種好機會不是每個人都有的,辦的好沒準還能往上走走。
整理好衣衫,縣太爺出去升堂。
“按照律法,子女與父母對簿公堂,仗行二十。”
蘇景辭站出來,“我願意替母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