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逼她公平公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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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志峰和沈京芬聊天的時間,臨州榮華的律師到了,勞動人事保障局的兩個工作人員也到了,但不知哪個是仲裁員。

剛落座高志峰的手機卻響了。是周雲娜打來的,高志峰不敢不接,於是表示了一下歉意,出去接電話。

原來是海關輯徵人員在鄧得理那裡找不到證據資料。高志峰馬上告訴了他們查詢的辦法。這時周雲娜告訴他,海關已經出動大部隊,並且抓獲了霍家雄父子三人,以及相關人員。現在仍在蒐集罪證。蒐集完畢將全部押解至刀筆市海關。

掛了電話,儘管高志峰心中非常不平靜,但他還是裝作什麼事也沒有發生地回到仲裁庭。一箇中年女工作人員宣佈了仲裁開始。

高志峰方面由夏歡歡陳述了要求仲裁的勞務關係,以及要求臨州榮華賠償的金額。夏歡歡一講完,高志峰要求補充。“尊敬的勞動人事局領導,我現在表示一個擔憂,如果存在以上情況,則需要你們工作人員迴避。”

“請講。”中年女工作人員表情冷漠。

“因為我是榮華(中國)的行政副總,我知道你們分管片區的領導每年會在榮華公司私自報銷發票。所以我希望你們公正裁決,如果有人已接受請託則需要回避。”高志峰乾脆把事情全部挑明,擺到桌子上,看還有誰有膽量去黑他。

中年工作人員很明顯地身子顫了一下,來時分管片區的領導是給她打過招呼。要她視高志峰的仲裁申請為無理取鬧。現在高志峰說有人受賄,這還真不好辦,反正她是沒有拿過榮華(中國)的錢,但領導有沒有拿她還真不知道。

可是作為下屬肯定要為領導分憂,要不自己以後也有得是小鞋穿。於是微怒地說道,“有證據嗎,如果有證據請把證據拿出來。”

“我當然有證據,但我的證據並不需要在這裡拿出來,如果有需要我會交給紀委。”高志峰理直氣壯地說道。

中年女工作人員沉思了一下,反正她沒拿錢,所以不用理會高志峰的言語。但是這個案子看來不能按領導的要求去辦了。如果按領導要求辦了,說不定高志峰就把領導給按到牢裡去了。

不管怎麼樣,如果勞動人事局出一個貪官,那麼對局裡的影響也不好。這事,事後還得跟領導先說一聲,該他去滅火還得去滅火。也算是給領導一個提醒,也賣了一個人情。

“你的要求我們已經聽到,我們保證按公平、公開、公正的立場進行仲裁。如果你方沒有別的要求陳訴,現在請榮華(中國)有限公司對高志峰的要求作出回答。”女工作人員一臉嚴肅地說道。但語氣顯然中氣不足。

榮華(中國)的律師作為應訴方陳述了他們的立場,從勞動合同上看高志峰只簽了三年的合同,並不存在所謂的工作十六年......

就在雙方陳述的過程中,海關正趕著一干管理人員列隊上大巴,所有的通訊工具都已經被收繳。

勞動人事保障局的女仲裁員聽完了榮華(中國)有限公司的應訴,意思很明確,高志峰屬於無故曠工,不予賠償。

但是女仲裁員為難了,如果沒有高志峰的前番話墊底,她肯定會支援榮華(中國)的意見。然後就不理高志峰了。你高志峰如果有什麼意見可以去上訴。

可是現在她不能按領導的意見一邊倒了。如果她馬上宣佈榮華(中國)可以不賠償高志峰。那麼高志峰有可能馬上就去紀委舉報,自己的領導就可能馬上被抓。自己雖然沒收任何好處,但是不公正仲裁如果捅到媒體,那她的公務員生涯也可能大受影響。

現在只有穩住高志峰,把事情往後拖。然後她馬上去請示領導,看領導怎麼處理這個事情。“我們勞動人事保障局,原則上是希望你們達成和解,現在你們各方的觀點都表明了。是否可以雙方都退一步,高志峰不要求那麼多,而榮華(中國)有限公司也適當作出一些補償。”女仲裁員這是進入了調解程式。

夏歡歡按照高志峰的意見,表述了高志峰不作任何讓步。而榮華(中國)的律師不能替公司作出決定,於是就讓沈京芬打電話請示霍寶譽。

高志峰看到沈京芬要出去打電話給霍寶譽,哈哈笑道:“沈總監,你打不通的,犯罪份子霍家雄、霍寶譽、霍廣智就在剛才已經被抓。”

在場的所有人都神情大變,這高志峰是不是瘋了?沈京芬雖然也很震驚,但是她不可能聽高志峰的,還是出去打電話了。

女仲裁員就半信半疑地問高志峰,“真的嗎?他們是因為什麼原因被抓?”

“這種事能開玩笑嗎,他們是因為涉嫌鉅額走私被抓的。”高志峰有意說出,就是為了震懾這些人。

沈京芬在外面直接打霍寶譽的打話,卻是電話通了沒人接。打了幾遍都是這樣。於是又將電話打給了楊水花。

楊水花電話倒是通了,但是聲音很低落,她是剛才嚇死了,心臟不好。剛吃過藥這會好一點了。當她聽清是沈京芬在問有沒有看到霍寶譽時,才想起今天她是和律師去勞動人事局仲裁了。於是告訴沈京芬剛才發生的事情,直說嚇死了,嚇死了。

沈京芬聽到這個訊息也嚇得不輕。但她不知道究竟是因為什麼,只好先回到了仲裁室。她並沒有說霍寶譽已經被抓,而是跟女仲裁員說暫時聯絡不上霍寶譽。

這樣一說大家都明白高志峰所說應該是真的了。女仲裁員想了一下,這次開庭雙方觀點都明確了。而勞動人事保障局也提出了一個各讓一步的調解方案,高志峰這方不接受,榮華(中國)接不接受勞動人事局的調解,暫時無法得到回覆。

於是女仲裁員要求榮華(中國)在十五天內給出明確答覆。根據答覆再通知第二次開庭時間。然後她宣佈這次仲裁結束。

然後,急匆匆地趕著去見領導,把榮華(中國)發生的重大事件向領導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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