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不想再依靠任何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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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晚為止,離了婚的林美已經回孃家來住了將近九個月了,今天她爸又完工了一個替村裡人家蓋房子的小工程,才回到家吃過晚飯,天剛黑,坐沙發上瞧著電視的時候,就拿了三千塊錢給她:“小美,拿著,這是你這個月的零花錢,想買哪樣呢就拿著去買一點,你身上的衣裳我瞧著也快要過時了。這個天氣慢慢熱了,哪天去城裡買點夏天穿的,你不消那麼省,想買哪樣就買,想吃哪樣就買哪樣。還有就是拿著這點錢麼,這兩天去把小鼎盛領回來住幾天,你帶著他去玉溪玩玩,給他買點穿的,吃的,還有玩具,哪怕你跟普輝離了婚,但是小鼎盛永遠都是我和你媽媽的親外孫。”

“爸,我不要,我還有錢呢,上次你們給我的都還剩著三千多塊呢!”離了婚回孃家住了沒多久,她爸媽就拿了五千給她,她姐也拿了一千給她,另外她媽媽還時不時地塞個三百五百的給她。但是林美除了陪她媽去縣城街上轉街或者去村裡賣菜的小街子上買點豬魚肉菜以外,她幾乎都不怎麼用錢。

“嘖,喊你拿著麼就拿著,用不完的你就拿去存起來以後慢慢用,離開普輝那個狠心狼,我和你爹照樣能把你養得像個公主。”她媽媽也勸林美把錢收好,並接過老伴手中的錢塞進了小女兒的手裡。林美那今日也剛好領了工資的姐姐姐夫也同樣拿了一千六給她,不要都不行。父母和姐姐依然如未嫁前一樣的疼她愛她,可林美心裡卻一點都不高興,反而還多了不少的悲哀心酸,畢竟自己是嫁過人的女兒,本質上已完全不再是這個家裡的人了,回孃家寄身,多少還是有著跟客人一樣隱暗的身份在那裡擺著.父母和姐姐不嫌厭自己,還像做姑娘時一樣的容納寬待自己,那是她們善良心好,就算當爹孃的,做姐姐姐夫的不收留她,或是冷眼冷臉地看待她,那也不算過分,老話不是說“嫁出的女兒,潑出的水。”麼;畢竟你是從這個家裡走出去過的,過得好與不好,那也是你自個作出來的,男人不要你離婚了你回到孃家,甚至可能要賴上幾年,人家不給你住也在情理之中。因為你嫁過人就是成年人了,一切事情都應該自己想辦法去面對,去獨自承擔起生活的壓力和責任,父母和姐姐姐夫都不欠你什麼,更沒有養你照顧你的責任和義務。

手中攥著親人們給予的錢財,林美的臉上一陣燒紅,心頭也是一頭頭地難受,思量著不能再繼續做這種寄生蟲了,得學著自己去找點事來做,開始學會自己獨立生活,養活自己和自食其力地照顧撫養好自己的兒子。其實從剛離婚的那些天起,林美就有過去找份工作的想法了,但是從小到大都有父母呵護著,捨不得她出去打工受罪。嫁給普輝,有他爹領著十多個人包攬些幫酒吧,KTV,私人住宅,或者小商鋪搞裝修賺著錢,普輝也跟著他爹做大工,也能掙個五六千,八九千一個月,照樣不讓她去掙那點小工資,讓她閒著玩,在家和老婆婆煮煮飯,做做家務,上上網,玩玩小麻將。嬌養慣了,一下子要讓她去打工,還真有點不適應。還有就是回了孃家後,爹媽也不讓她去找班上,說是隻消閒著玩,在家陪陪她媽媽,實在閒不住的時候呢,就跟她媽媽一起隨便在菜地裡種點小菜吃吃,打發下時間就行了,她爸爸還能苦好多年,一點都不用她擔心生活來源問題。

但這次,林美是打定主意了,父母再怎樣攔阻,她也要去找工作,總不能依賴爹媽一輩子吧!父母終有老去的那一天,等他們老了,就該自己這個做兒女的來照管他們了,所以早出去適應掙錢的艱辛早好一天,我明天就去城裡找找看,至於接兒子來孃家小住的事,等先把工作找好以後又再說。其實好好的想想,當初要是自己不聽信普輝的鬼話,說什麼只消在家裡閒著領領娃娃,幫他媽做做家務,煮煮飯就行了,他會掙錢來給她用的。自己也去找份工作來做著,也掙著點錢,保持經濟的獨立,不用每花一分錢都要向他伸手,守護住一個女人最起碼的自尊自愛,也活得光彩些的話,恐怕也就不至於發展到他敢隨意的作踐我,拿我不當回事,出去找那些爛女人,最後還來逼我離婚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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