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有錢的男人也不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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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女人均不願意去做別人的後媽,男的恐怕也沒有幾個會甘心去當後爹(繼父)的吧?老明波自從大前年那個小著他十三歲的媳婦得病走了以後,這一二年當中,也有親戚朋友給他介紹過幾個女朋友,這些別人介紹來給他當女朋友的女人裡頭,有帶著娃娃的四十多歲或三十來歲的“老婆娘”,也有二十七八、三十歲都還沒結婚的老姑娘,其中自然不乏頗有幾分姿色,甚或相當漂亮的女子,只是那些女的無論結沒結過婚,幾乎都是衝著他有錢而來的。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那些個女人不管跟他認識,相處,交往了多久,只要一開始談及婚嫁的問題,要麼是僅僅在一起睡了那麼六七次,就會纏著他給她們買車,買各種金玉首飾,而且其中有一兩個女的一開口要他買給她們的車就是那種一二十萬的。有時候實在拗不過她們,老明波就只好答應帶她們去買點金銀首飾,可人家卻看不上那些用銀子打的首飾,就算是帶她們去買金子打造的首飾,人家也只挑那些七八千或是一萬以上的金手鐲和金項鍊,兩三千的那種人家連看都懶得去看一眼,想謀算他的錢,和純粹就是朝著他的錢而來的意思表現得相當明顯。

那些個令他感到噁心,害怕的勢利女人對他女兒和他兒子的好,也大多都是裝出來的。特別是有幾個帶了一個或兩個娃娃的離婚婆娘更是誇張,一來就問他,他家那所四層半的房子以後會分幾層給她帶著來的兒子,要麼是以後他會拿出多少錢來給她跟前夫生的女兒做嫁妝?這些個一來就逮著他問以後會給她姑娘她兒子多少嫁妝,多少房子,甚至以後一旦嫁給他做了一家人,就要他必須把所有掙來的錢都交給她來保管,如果他不答應就不嫁給他的想錢想瘋了的“瘋癲型”婆娘,老明波往往都是與之交往一兩個月後,就趕緊買點金子或玉石做的首飾給她們,早早地抽身而出和這些瘋婆娘們斷掉了來往。這種女人,換做任何一個男的,興許都會像敬怕瘟神一樣地,速速逃離,懼而遠之的。

可老密波怎樣也沒想到,躲過了幾個心機較深,想錢想瘋了的離婚帶孩的老婆娘的歹心跟手腕,卻還是著了江琳這個帶了個私生子的未婚婆娘的道。居然稀裡糊塗,暈頭砸腦地就按著她的意思跟她去把結婚證給領了;而直到現在他感覺自己的腦殼都還是迷迷糊糊,很不咋個清醒似的,就像是被小鬼給迷住了心竅,一點自我控制的意識都沒有,小鬼盡牽著自己往它早就挖好的陷坑裡跳,或是拖著自己去它的墳墓裡,自己都是乖乖地跟著它去,跟著它往陷坑裡跳一樣。不但沒有半點反抗之力,更沒有什麼逃脫和拒絕的清醒意識。以前就聽好多事後懊悔得捶胸頓足的男人們說過不該色迷心竅和一時被女色迷住了,做出了很多後悔不已,但想回頭卻已經不可能了的話和故事,卻萬萬沒料到自己竟然也會犯下了這種超低階的錯誤,居然會被一個年近四十,不,直到跟她去領結婚證他才看清了,原來她已經有四十歲了的老女人給迷惑得心神皆散。

雖說江琳會算計,可老密波也不傻,其實還在剛和江琳上床不久,他就多多少少察覺到些她之所以看上他,迷惑他,百分之九十七八的意圖其實都只是看中他是個老闆,想讓他幫她養兒子的那點小心思了。尤其是近幾日來,更發令他漸漸感覺到江琳這個未婚媽媽一點都不簡單。

而實際上呢!還在一個來月前他也想過再睡她幾回就得趕緊抽身而退了,要是再不趕緊把她甩掉的話,自己就有點脫不了她的爪爪了。只可惜這坨未婚媽媽比他想象中的有心計有手段多了。除了在床上對他極盡誘惑之能事以外,在收買他父母和他那一雙兒女之上更是厲害,厲害得令他防不勝防,也令他的家裡人有點難以招架和猝不及防。

說來之所以會選擇江琳,儘管一開始真的是迷上了她的身子,和她身上所表現出來的那種一般小女人少有的大氣跟熟女所特有的氣韻,即使其中有著裝逼和做作的成分,可還是深深地吸引住了他。而更多的原因則是他接連觀察琢磨了無數次,得出的結果都是江琳的確是個賢妻良母型的好女人,不管是他帶了兒子姑娘去她租住的地方做飯吃,一起去逛街遊玩,要麼是特意讓她帶著她兒子去他們家煮飯炒菜給他家裡人,或者是親戚朋友們吃的時候,她對他爹媽還有他姑娘兒子,所表現出來的那種好和孝順都讓人覺得真的是發自內心的,對他的家裡人說話,歷來也都是輕言慢語的,相當會照顧老人跟小孩。雖說她歲數稍大了點,人也長得不是多好看,但是她具有一般年輕女人所沒有的賢德女子的優點,男人找媳婦,最主要的追求不就是為了找到個善良,孝順,體貼,且善解人意的好女人麼?外表漂亮又當不了飯吃,村裡的老人們不是常說一句話嗎?“豬肉麼可以吃呢,人肉麼吃不得”一個女人,臉面再貌美如花,身材再怎樣凹凸有型,皮膚再怎樣的光滑亮白如瓷,要是良心不好,沒有孝心,不想照管自己的公婆,不會疼愛自己的老公跟兒女,那樣的女子又娶她回來幹什麼?經過他兩三個月觀察下來,感覺江琳確實是個能做好媳婦的人選,所以老明波才會在多番躊躇思量下答應她先去把結婚證領了,至於什麼時候辦婚禮呢他還得考慮一下。

畢竟農村跟城裡不同,在城裡呢,一男一女只要領了結婚證就是真正的夫妻了,即使不請客就搬在一起過著夫妻生活,也沒有哪個會去指指點點。在城裡頭生活的人們對未婚同居的事情早就見怪不怪了,即便有那麼一兩個吃撐了愛管閒事的多嘴婆娘跟無聊男人,會在背後亂嚼舌根,人家小兩口也不怕,“我們又不去你家的鍋裡熱冷飯,你愛咋說咋說,愛咋想咋想,關我們鳥事,何況老子們是領了結婚證的,哪個狗日的都管不著。”可以關起門來心安理得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

而農村裡就不同咯,哪怕你們兩個領了結婚證,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國家允許你們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地睡在一起製造男女間的歡樂和製造小人人了,那也不行,如果你倆沒在村裡或是去城裡辦上幾桌酒席,知會過親戚朋友和村鄰鄉里的情況下,就偷偷摸摸地住在一起並生下了娃娃的話,但是村裡人和隔壁鄰居的口水都能把你們淹死,背地後的是非口舌,指指戳戳更是能把你爹你媽,還有你們小兩口的脊樑骨戳斷,把你們的耳膜說穿。在眾多講究老祖宗傳下來的風俗和規矩的村裡人看來,一對夫妻管你領沒領那個政府發的結婚證,只要你們在村裡辦過酒席了,那在他們眼裡就是真正的夫妻了,也就是前些年所說的“事實婚姻”;要是你們領了證沒請過客的話,他們會認為你們是兩個狗男女在一起姘居,永遠都不會接納認可那個女的是張家還是李家的媳婦。

不確定什麼時候和江琳舉行婚禮,也不怕她會撒潑耍賴地找他纏鬧還沒結婚辦酒席就要搬去他們家裡住著的老明波考慮和依仗的就是這一點,反正我不跟你辦婚宴請客,你也就沒那塊臉就那樣名不正言不順地搬到我家去住,村裡人包括我家的三親六戚也不會承認你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媳婦。因為之前經歷過那麼幾個一來就問他要車要房的神經病女人,他終歸是心有餘悸的,所以他還是想再等等,再多觀察觀察江琳這個未婚媽媽到底可不可靠,除此以外,心頭還存有的顧慮就是,她帶著個不知道是哪個男人搞出來的兒子,令他心有芥蒂,不太情願就那麼倉促地把一個帶了個“大累贅”的中年婆娘娶進他們家的那道大門。

後爹可不好當,要白替別的男人養兒子,還要白白賠進去幾十萬給人家的兒子買房討媳婦,一點都不划算不說,日後人家的兒子長大了,你對他再好,他也不可能把你當成他的親爹來孝順對待的,而且還極有可能把你的所有家產全都霸佔了,聯合著我娶進來的二婚婆娘把我自己親生的兒子給趕了出去。畢竟繼父永遠都是隔著一層的老晚爹,從古到今,後媽虐待繼子繼女,甚至把繼子或繼女毒死,害死的例子可不少,也絕不是哪樣危言聳聽的傳說,所以我還是要小心點才好。

就算自己再迷戀江琳的身子又怎樣,她也到了不可能在為自己重另生個娃娃的年紀了,何況她本身就有一個兒子了。至於自個兒這裡倒不怕,雖然亡妻給自己留下了一雙兒女,但是自己有錢,找找關係再弄個準生證,另娶個沒帶娃娃或者還沒嫁過人的女人再生一個娃娃也不是不可以,這就是找個帶著娃娃的離婚婆娘跟找一個年輕的沒有生過娃娃的女人來結婚的不便和區別。若是自己找個年輕的,也就不會有那麼多要去白給別的男人養孩子,還要倒貼出一大筆血汗錢的煩惱與不快了。至少跟年輕女人結婚,還可以生一個屬於自己親生的娃娃,以後再怎麼樣生下來的這個娃娃叫自己的那聲爹是親熱的,自己心裡也不會有什麼疙瘩,打死自己都是他的親爹,自己親生的就算再給他再多的錢,為了他再去怎樣的吃苦受累,拼死掙活自己都是值得且萬般情願無悔的,更不會去抱怨什麼,畢竟這個孩子的身上流著自己的血。而做別人的後爹,明擺著就是吃虧嘛!

所以他還是得時時防著她一手才行呢!跟她領了結婚證又咋個?想悔婚也不難,實在不行甩個幾萬塊給她就擺平了。即便真的非跟她結婚,必須娶她不可,也不怕,只要老子不讓她碰我的房產證和存摺就一樣都不消怕了。何況現在她兒子也還小,既然跟她領了結婚證麼,就先過幾年瞧瞧,看看她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女人,以及多試試她到底是不是懷著想來跟我分財產,想讓她兒子來霸佔我那所房子和我那些錢的黑歹心腸才慌著忙著地逼迫我去跟她領證。要是等過幾年真的把她那小截狐狸尾巴揪出來了,那我絕對是要趕緊跟她去把婚離了的,反正老子又沒把房產證和存摺交給她保管,怕個毬怕!大不了再拿個幾萬塊給她做補償。你們說哪樣?我心思多?!哈,這年頭跟人打交道,尤其是那些帶著兒子的二婚婆娘,不多個心眼能行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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