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遇人不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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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山在睡了張伊莎幾天後,雖然新鮮感和對她身體異常著迷的萬千激昂之情尚未散去,且也還未要夠她的身子,但是對她這個人的在孤獨寂寞時和對女人身子的極度渴求中所產生出來的的那點假性的喜歡和全心全力哄她開心,進而只為騙取到她的身子來供他排遣身體需要的因性而愛的那點意味卻已漸漸散去。之所以說假性的喜歡和淺淺的愛意逐漸沒了,說到底還是張伊莎這個女人實在長得不算漂亮。當初在她微信頭像上和朋友圈裡看見的那些照片都跟很多女人一樣是用了美顏相機或者美圖秀秀的,其實本人根本就沒那麼好看。要不然現在的年輕人也就不會把照片叫成“照騙”了。

第一次得到她身子那一晚,朦朧昏暗的燈光下,感覺她看上去是那麼的美麗和豔光四射,臉龐和身上所有的地方都是那樣的完美誘人。可當頭天凌晨跟她歡騰了半夜,姓福而酥軟疲倦地抱著她美美睡到第二日中午十二點半,肚子實在餓了不得不醒來後,看清了洗過臉,衝過澡的這個三五天時間就把人家騙到床上來睡了一回的女人那張本來也很清秀好看,但是卻長了不少青春痘遺留下來的疙瘩,多少還是顯得有點難看的真實容顏後,辛山的心底便有些懊悔自己太過心急,在匆促饑荒之中就騙取了這個女子的身子的色急和荒唐行為了,咋會找了個這種模樣的女朋友?這跟離開他不太久的前女友,長得相當迷人漂亮,無論什麼時候跟她走出去,皆能招來不少男人羨慕嫉妒眼光的張少梅比起來也差的太多了。

但這種失落跟後悔也僅僅才是一閃而過。畢竟他缺女人缺的時間太久,也因為追求女人失敗的次數不少了,能有個女人不嫌他窮,能願意跟他相好,就應該很知足才是。有女人陪總比一個人孤獨寂寞煎熬著好得多。何況他對她的美麗身子還是那麼多的著迷和不捨;因為從娶第一個媳婦王洪美到當年養的情人:在三板橋做小姐的阮姓女孩,以及曾是那麼愛,至今都還會時常想起,甚而為失去她感到心疼惋惜的摯愛陳曉華,直至後來的詹燕跟張少梅,歷經了那麼多女的,他都沒遇見過像張伊莎這樣一個身子能長得如此好,保持得如此嬌媚完美的女人。所以他是不會把對她容顏的失望和嫌厭暴露出來的,心裡只想著能哄她暫時做女朋友(身體上的伴侶)就哄著做一天,能夠多睡一日就騙著多睡一段時間。由此也可看出辛山算不得是個品德高尚的男人,是啊,會為了身體的那點需要去狎妓的男人又怎麼還能算是品行良好之人呢?該算是個無德和行為不端的男人才對。這不,初次睡了張伊莎的第二天中午,看著看著張伊莎那誘惑力無盡的優美和令任何一個男人噴鼻血的身體,他的邪念又飆升上來了,走下床墊去從後抱了還未穿上外衣跟長牛仔褲的她,糾糾纏纏,親來吻去地又把她弄到床墊上去索愛了半個多小時後,這才意猶難盡地起來一起衝了澡下樓去吃飯。

飯後她問他今天可還去幹活呢,要是不去的話就跟她一起去她住的地方玩一會兒。辛山也確實一時真捨不得離開她,除了生怕今天她回去後,還特別擔心,萬一那被他的花言巧語哄騙得一時衝動了發昏發漲的腦子慢慢清醒了,就會為昨晚衝動之下匆忙而不顧一個女人該有的矜持跑來見他的行為而心生後悔,然後就又不再來見他,甚至會像之前所追求過的“米線湯婆”的那個小個子店長(海通縣的未婚女孩),江城鎮那個喪父中年美麗婦女,以及跟詹燕初認識她時,感覺是那麼醜的江琳一樣會因他的貧窮而再次拒絕他的追求,從此後不再搭理他的話。那他又要重新折過頭去過那種沒有女人相伴的悽苦且很難煎熬的單身漢日子了;所以一面想著要趁熱打鐵,再繼續用點心和手段把她拴牢,讓她也迷上他這個人,一時離不開他,能多騙著她陪他一段時間;一面對她的身子真的是迷戀不已以及慚愧之心引發的緣由也令他實心實意地對她生出了些許戀眷之意。所以就打電話跟胡老闆說了今天他不去幹苦力了,明天有哪樣活計麼又打電話叫他去。隨後就坐她的麵包車跟她去了她借住的一個在前衛鎮電信分公司工作,前幾年在城裡買了房後把房子借給跟前夫離了婚沒有住處的她住的表妹家的兩室一廳房子裡。這天去張伊莎住處的辛山在下午時分也見到了跟著她生活的小兒子,上著小學四年級。且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她坦白無藏地跟他講了很多她的真實過往,說她離過兩次婚,跟第一任丈夫結婚才是過了一個月不到就離了,因為那個男人心眼太小,為人也相當小氣,老婆婆更摳門,實在無法過就快速離掉了。而她愛心愛意所選擇的第二個因為家裡太窮,一直跟他哥哥嫂嫂還有他父母住在一所要倒要倒的土木結構老房子裡,三十老幾了都還沒有找過個女朋友的丈夫,直到嫁給他半年後,才看清這二任老公更不是個東西,不但年齡熥大了,而且相當懶,她四處想辦法跟她們家的父母兄弟,姐姐還有親戚們湊借了錢來給一直在川江縣城裡一家鋼鋁門窗廠幫人打了十來年工,技術跟手藝已算不錯的他在前衛鎮街上開了間門窗製作的店鋪,可他呢從來就沒有一天好好在店鋪裡守過,幾乎天天都泡在離店鋪不近的那個麻將室裡打麻將,每次有人要來定做門窗都得她跑去喊他過來幫人家去測量尺寸。剛生了大兒子不久,實在沒法跟他過了的張伊莎也動過再一次離婚的念頭,可在他左一次右一次的發誓賭咒後心又軟了。可三天都過不到晚,他那點爛毛病就又犯了。吵吵嚷嚷地過到大兒子八九歲,她實在受不了就真的去法院起訴了他,非離不可,但他又苦苦哀求她,真要跟他離的話,就再生個兒子或女兒留給他麼又再離,想想她也真夠傻的,竟然一時糊塗答應了他,並在第二年又生了個兒子。既然第二個兒子都生了,一時也就沒法真離婚了,於是又過了三五年,他大兒子生了重病後,天天都是她在醫院陪護,他從兒子住院,除了第一二天來跟她一起守過一兩晚上以外,就再也沒露過面了。不是縮在前衛鎮街上或者縣城裡的麻將室裡幹麻將,就是窩在某個騒...爛婆娘的被窩裡。最後是病好了的大兒子跪著求她“媽媽,你趕緊跟我爹那個爛雜種把婚離了吧,不然你這輩子不是被他給拖累死,就是要被他給害死呢!”而且她大兒子還跟她一道扯著第二任丈夫鬧了很多次,她才終於逃離了那個超級渣男的魔爪。她的不堪過往,辛山聽了以後,心還是疼了,也想要好好珍惜這個不嫌他窮,真心待他,且也像是真的在短時間裡就已經愛上了他的女人。而她也誤以為數天後感覺越來越迷戀她,捨不得她,似乎也愛上了她,巴不得天天晚上都抱著她睡的辛山對她的心是真誠的了,只可惜到頭來她方發覺,自己這次還是又一次把心給錯了人,而再次被男人傷害,也是從把身子給了辛山的第二天上午就已經早早註定了。張伊莎的愛情和婚姻之命運如此多舛,也算得是遇人不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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