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將就著嫁了吧(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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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見過臉皮這麼厚的男人,真的,活了快四十五六年的江琳確實是還沒見過像李忠勤這種死皮賴臉和也不知道去撒泡歲照照他自己那塊逼臉,就像蒼蠅一樣趕不走,打不散的男人呢!喔,不對,應該說是也曾經遇到過一個了的,那就是她的前男友,也就是那個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以後,就夾著溝子跑毬了的那個超級渣滓男人。好多時候連江琳自個也會想不通自己當初咋就會看上和迷上那個不僅個子矮得才有一米五九,且也生得小鼻子小嘴,眼睛也比她的還細還小,皮膚也是黑了就更非洲人一樣的小夥子呢?

現在天天就跟一隻令人討厭之極的爛綠頭蒼蠅似的來圍著她飛圍著她繞的李忠勤也長得一點都不好看,個子倒是不算矮,少說也有一米七五,可就是那個腰桿老是腰齁腰齁的直不起來,駝背的有些嚴重。而且還有點瘦,感覺那個身上一點肉都沒有,雖然有一次天氣太熱,他脫光了上衣在幫著她收碼小桌子的時候瞥見過一眼,他其實也不算多精瘦,多少還是有點胸肌跟腹肌的。可總得來說還是長得太那個了,嘴巴太突不說,那個嘴還常年四季都半張著,就像咬合肌不健全不發達一樣老是合不攏,很像那些算命的老倌說的“吹火嘴”,且算命的也說了,這種面相的人都命苦。而且那雙眼睛也長得難瞧,白鼓白瞪的大而無神,反正是一點都不好看不順眼。別說長得一點都不如她曾經那麼愛那麼痴迷的伍雪冰了,就連她當初也不是多麼真心喜歡,越看越老越望越不順眼的老男人:老密波都不如。

正因為一點都不喜歡,一眼都瞧不上,所以江琳才會一點好臉色都不想給他,且每次他死皮賴臉的跑了來幫她打理小吃攤的生意,幫著她招呼前倆吃東西的客人,搶著忙著的幫著她和她媽洗碗掃地抹桌子,要麼是偷空帶著她兒子去買好吃的好玩的時候,她都要罵他和整臉色給他瞧,不停地驅趕他的。

可他的臉皮居然會那麼厚,任她再罵再趕都趕不走。就像沒長著耳朵似的,當如聽不見她的話不說,反而還把她罵他趕他的那些話當成了很悅耳的音樂去聽,把她對她所使的那些那看嘴臉當做了她是在對他撒嬌一樣。

臉皮這麼厚和無賴到了這種地步的人,江琳真的是佩服到頂了。

有幾回她甚至當著好幾個前來吃米線吃燒烤的客人懟過罵過“李忠勤,我最後再跟你說一次,你莫來我身上費精神了,我真的不可能跟你在一起的,因為你太窮了,單單是我想要的縣城裡那種至少得一百八九十個平方的複式樓你就買不起,而且我想找的男人至少是做老闆的和有個一兩百萬存款的那種。可你呢不但不是做老闆的,且還只是個靠著幫人做點雜活打點苦工的最底層男人,所以說我跟你純粹就不可能。你最好識趣點和有點自尊,不要再來討我罵你打擊你了,作為男人麼要有點臉。”

話都說得這麼重這麼難聽,且甚至把他作為一個男人的臉面和自尊都拿到地上去擦了。可他卻還依然就當做沒那回事,當做沒聽見她說的這些話,也絲毫不去看何不去顧及那些食客向他投去的嘲諷戲謔眼神,照舊埋頭做著他所能做和他能幫得上忙的活計,洗著碗,掃著地,收拾抹擦著客人吃完走了的桌子。

都說水滴能穿石,就那樣雷打不動,水衝不垮地堅持著奉承討好,磨纏了一年零三五個月後,江琳這邊也還是終於有了些鬆動了。

終歸不是鐵石心腸和始終還是會被情痴所感動的江琳在多方比較和想想自己這麼多年來,儘管每次都想找個要麼很有錢,哪怕大著自己很多歲也不怕,只要對方有錢且能像對他們的親兒子一樣對待她兒子的老男人;或是找個年輕帥氣,但家庭條件也不能差,最好是家境優裕的年輕男人。但最終都是美夢難成,或好夢短暫,甚至還被那些個有錢的老男人以及年輕帥氣男給玩弄羞辱了幾次的過往以後,慢慢也覺得有錢的男人實際上都很難靠得住的,何況自己的歲數確實也不年輕了,在過個三年五年,就已經五十歲了,到那時真的就跨進老女人和老奶的行列了,等到那時,肚皮鬆了,奶也塌了,臉上的皮子也皺皮皺垮的一樣都無法看了,莫說還會有從來沒見過沒碰過女人或者根本沒見識過什麼叫美女的可憐老男人會像現在這樣的喜歡和痴戀自己了,怕是任何一個男的看見自己那副老醜的樣子都和感到噁心想吐的。這一兩年裡,還是不死心,依然還做著一定要找到個有錢的,最好是能夠長的順眼一點,有男人味一些的男人才嫁的她不是沒再去引誘過三五個身家不少於一百多兩百萬朝上的四十二三到五十六七歲的老倌,可惜那些老騷老騷的男人卻個個都是那種只想白睡白玩,一旦她想跟他們要點錢要點好看的衣裳褲子或首飾,哪怕她心裡其實也只是說了試試他們,可他們都個個嘴拙臉色變的害怕成了什麼樣子。都巴不得趕緊拔腿而逃。讓她傷心失望透了的同時也對現如今的這些有點小錢和自身條件稍微可以一點的男人們感到很是可笑可哀可憐可嘆極了。“老孃我現在也算得是有一點小錢小存款的小富婆了,你們真的以為我很喜歡你們和真的那麼看得上瞧得著你們手裡的那小點尿錢麼?呵呵,我就不信我這輩子真的要靠著你們這些有點破錢就跩得屁股翹到了天上,彷彿個個女人都想朝你們身上撲,可以把衣服脫光了任由你們蹂躪玷汙,個個自以為是得不得了的男人才能活得瀟灑過得幸福。我靠我自己個也能過得很好活得不差。沒有男人也許我還活得更省心更舒坦,也省得一天到晚受你們的腌臢氣。”“算咯,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想找什麼經濟條件比我好幾個倍的爛男人了,即便我真的想找個男人來陪著將就湊合著昏亂過過日子的話。隨便薅一個長相望得過去些,老實本分點,身體好一點,不是太差的就行咯!”

想是這樣想過,可一旦到了真的打算選擇個男朋友和尋找往後要在一起過個幾十年的伴侶時,又不是這種消極和湊合的想法了,所以才會一點都不喜歡和看不順眼這個都已經三十八九歲的老漢子了,卻還連婆娘都沒有討(娶)過一回的李忠勤的。

雖說心裡漸漸被他一年多時間堅持如一日的迷戀苦求得在心間鬆動出了那麼一絲兒可以讓他加擠進她心裡去的縫隙,可江琳依然還是很躊躇和並不是那麼的心甘情願的。

後來是她那個上一次她跟老明波結婚時也顯得很勢利很貪財且也很愛面子,不僅相當同意她跟老密波要好幾萬的彩禮錢,且還四處張羅叫嚷著一定要老密波這個老姑爺大操大辦一下,酒席必須在好一點的酒店飯店裡頭辦不說,還不能低於五十卓;她們家這邊也會盡量多辦幾桌,酒和菜餚也不會在老密波家那頭的親戚好友面前丟面子,總之一定是要給她自己和給她兒子和兒子媳婦都好好掙一下臉面的;這回卻好像不但面子和豐厚彩禮都不要了,就像是覺著只要能夠夠把她這個彷彿歲數已經很大很老,再不趕緊找個男人來把她收了,以後就可能會成了沒有男人願意要,願意討的老孤婆嫁掉就行了,顯得比她自己還急的老媽三日兩頭在她耳朵旁嘮叨碎唸了很多次“我望著麼現在日日來追你求你這個男的倒是要得成呢!雖然現在窮了點,人也長得不是多好看,但是隻消他不懶,身體也沒有什麼毛病,會過日子,會像疼愛他姑娘他兒子一樣的疼你愛你,會想看待他親生的姑娘兒子一樣的對待肖俊濤就行了。長得不好看你還省心些,不用擔心他會被別的女人勾走。再說了,長得再好看又起什麼作用,又不能當飯吃不能當衣裳褲子穿。老話就說了,人肉吃不得,關有一副好皮囊沒用的。何況他又對你這麼痴心痴情,你看看從認識你到現在丟死心塌地的苦苦追求你追了快一年了,不管你怎麼罵他攆他,他都沒有說發過你的火,還是繼續來幫著你打理這個小吃攤。而且他除了他老孃之外一樣負擔都沒有,沒結過婚,也沒有娃娃兒女在牽絆。你就不消擔心他會對你兒子不好的問題。不有錢麼,等你跟他結了婚呢兩個齊心合力的好好苦錢,慢慢的都會好起來呢!”“你就莫再挑挑揀揀的了,你挑挑揀揀的年紀已經過了,人要學會服老,尤其是女人過了四十歲以後更得承認歲數不饒人那個現實問題。比這個李忠勤好的和有錢有本事的男人不是不有,而且也還是多呢!但是你也得想想你自己可有那個握得住那副優秀男人的本事和能耐。何況你這副歲數的女人即便真能找著個有錢的,也只能找那種大著你十多二十歲的老倌倌,可我看了你這些年所好過的所談過的物件,一個都不靠譜,你也怕是真的不有那麼好的命。”

老孃唸叨和聒噪的多了,江琳那點自命的高傲和自己給自己墊起來身價也就降低了不少,想想也是自己再想嫁個條件好的,也得有那個運氣和那個命不是?我看的上人家人家看不上我,我能咋整?即便也有那麼一兩個我瞧得著他的好本事跟好的經濟狀況,他也看得上我的好身材“好模樣”,可對方也幾乎都只是懷抱著一種隨便來哄著我騙著我睡幾次過下癮,玩夠了玩厭煩了就馬上甩了我的陰歹心思的。所有細細的考慮考慮老孃說的話,還是有道理呢!這麼些年向李忠勤這種對我如此有耐心和能夠堅持著苦苦追求我,以及迷戀我迷戀了一年多,不管我咋個罵他攆他都攆不走的男人的確是很難找得著,甚至恐怕再也遇不到了。既然他這麼想跟我在一起,想和我結婚,且我也真的想找個依靠找個歸宿了,因為我總不能這下半輩子都不找男人來作伴,就那樣獨守著我兒子和我媽過到死的那一日的。等過些年我兒子長大了,他會有他的生活,他的媳婦娃娃,就不可能永遠陪著我了;且再過上很多年我媽也是會去另一個世界的,到那時我就真的成了了一個沒有人管沒有人愛沒有人疼的老孤鬼了。所以我是一定要找個以後做伴的男人來跟我結合一下的,既然要找的話,目前看來也就只有這個對我難得如此忠誠忠心和看得出來絕對也是痴痴愛著我的李忠勤最合適了。既然覺得他合適那就還是將就著嫁給他算了,雖然我心裡絕對是會感到有點不甘心和有些小委屈的,可既然找不到也遇不著比他更好更合適的了,不將就又還能怎樣?何況將就的婚姻,將就的老公也不一定過得不好;這年頭挑來選去,換來換去到最後不得不趕緊找一個不是那麼稱心如意的男人嫁掉了的女人又不單有我一個,有些命運稍微比我強一點好一點的女人,即便最後嫁的也是個很有錢,可以讓她這輩子都衣食無憂,不需要為金錢去犯愁的老頭,但誰又能證明和猜得到她不是在將就,和她的心裡不會感到委屈和遺憾?

懷著無奈和滿腔的遺憾嫁給李忠勤,雖然也覺得自己真的是太將就了,可由於她的歲數大著他七八歲,心裡還是有那麼點自我安慰的“至少我找的這個男人是個未婚的老夥子,我也算是老牛吃了嫩草了。”

決定還是嫁給這個李忠勤算了的江琳儘管知道他沒什麼錢,可也還是不想讓自己顯得太廉價和太不值錢了,所以就想著必須逼他一把,不單要請客,至少不可低於八九桌十桌,且也還得去照婚紗照和買結婚戒指。包括他以後所有苦回來的錢也得交給她管。且最重要的一條,不管以後她還能不能給他生娃娃,他都必須把她兒子當成他親生的兒子一樣的對待,不能分哪樣彼此;其實她跟他都知道她這年紀已經生不了也不能夠再冒那個風險去生娃娃了。

原以為看上去真的很窮的他肯定會跟她討價還價上一番的,哪想到他一句反對的話都沒說就全部答應了不說,且還給了她些微的小小的意外之喜,原來他其實是不算多窮的,這麼些年雖然只是幫人做點鋪地板,打地基,粉刷牆和偶爾去搭搭架子的活計,可由於也沒什麼負擔,他老孃歲數也不算多老,身體也還好,都是苦苦吃吃,之外,再沒什麼多餘的開支,所以也就存下了十七八萬了。

在訂了婚領了證後,不但照了一套五千多的婚紗照,買了還幾套衣服給她和她媽她兒子。買了一顆七千多的白金戒指,請了八桌客,兩家人並在一塊請的,也是在大頭魚酒店請的,每桌花了八百多,也夠豐盛夠拿得出手了還是。

最後還剩了十萬零一點存款,也在結婚的當日晚上就把存摺交到了她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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