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懷疑物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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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從山坡上滾落了下來。

而且當時那條山路很少有人經過,一直到渾身是傷的何金平的妻子渾身是血地爬到了公路上,才得以報警。

當時這件事還是相當轟動的。

因為何金平在後港鎮的人氣很高,甚至連名城縣,同江市的媒體,都報道過他,說他是歸國僑胞的典範。

警方趕到現場之後,對現場也進行了仔細地勘察。

但是最後的結果,就是後來公佈出來的結果,因為何金平操作不當,導致了車輛從山坡上滾落了下來。

這件事在當時是沒什麼疑點的。

畢竟最後的結果公佈出來了,一切以最後的結果為準。

但是唯一的疑點,就是何金平妻子的供述中,提到了遭到了兩輛車的夾擊。

理論上說,當事人提出了這個線索之後,這個案子,應該不會被很快結案,可是事情的發展,卻不是這樣的,當時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時間,警方就已經結案了。

對何金平妻子提供的這條線索,並沒有做出任何的調查和判斷。

這確定了一點。

要麼是警方的疏忽,要麼是有人故意為之,要將這件事扼殺下去。

後者的可能性,恐怕更大一些。

如果不是因為楊靖也遭遇了這個事情,或許關於何金平妻子的供述,永遠就要石沉大海,再也沒有重見天日的一天了。

何金平去世之後沒多久。

福祿大酒店就很神奇地轉移到了陳碧輝的名下。

什麼捐獻給鎮政府,什麼所有的盈利所得,都用來建設後港鎮,這樣的事情因為換了主人,也就沒辦法兌現了。

也正是因為有了福祿大酒店。

陳碧輝一躍成為了後港鎮的首富。

關於這個情況,楊靖也諮詢過老書記,老書記說,當時何金平並沒有立下遺囑或者說辦理某個手續,證明他說過要把酒店捐贈給鎮政府。

只是口頭上表示過。

這在法律上是不具備效力的。

所以,當何金平死了之後。

這棟酒店的所有權,自然就到了他妻子的手上。

他妻子簽署了合同,將福祿大酒出售給了陳碧輝,鎮政府是不能干涉的。

雖然他跟陳碧輝是親戚關係,其實並沒有傳說中走得那麼近,當年是不是裡面有什麼貓膩,他也不知道。

這樣的一個回答,其實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陳朝倫跟陳碧輝之間是不是有什麼關聯,陳朝倫是不是在說謊。

但是楊靖覺得,陳朝倫告訴的內容是真的。

雖然說陳朝倫這些年在後港鎮的名聲其實也不太好,但是他的為人,還算是正直的,這種謀財害命的事情,他應該是做不出來的。

現在的核心問題,就到了何金平的妻子有沒有說謊的問題上了。

如果他沒有說謊,真的是有人將何金平他們的車子撞擊下了山坡,那麼,後來的她,為什麼要低價將福祿大酒店出售給陳碧輝。

還有一個可能,那就是在這件事裡,她也是有問題的,可是,如果是這樣,她就根本沒必要將何金平的車被別人撞擊的事情寫進口供裡,這不是畫蛇添足嗎?

聽到楊靖的分析。

週末點了點頭,忽然想到了什麼,問道:“你說,這件事裡面,侯瑞會不會也參與其中?”

侯瑞是上一任的派出所所長。

現在已經在看守所了。

楊靖點了點頭,說道:“這件事不簡單的,侯瑞一個人是做不到的,當年何金平的事情出了之後,是上一級的公安部門參與的調查,僅憑他一個侯瑞,做起來還是有些吃力的。”

說完之後,他頓了頓,說道:“但是,這個事情,一定是有縣裡的人參與進來的,要不然的話,何金平妻子的口供,是不可能被壓下去的。”

“難道,是金書記?”

週末問道。

金友山是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局長。

如果要說做這件事最方便的人是誰,那一定是金友山了。

理論上是這樣。

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

如果說金友山是當年幫陳碧輝掩蓋犯罪行為的人,那麼兩個人之間,不僅是“過命之交”,而且兩人之間,一定是有經濟聯絡的,金友山那個老狐狸,絕對不可能白乾的。

但是從楊靖被冤枉入獄的這件事看。

金友山跟陳碧輝之間,其實是一點都不認識的,不光是陳碧輝,他跟陳家的人之間,關係都不怎麼樣。

否則的話,金友山也不可能為了膈應黃廷鍵,恢復楊靖的公職了。

這一點,就已經能說明問題了。

“不可能是金友山,那就只有一個人了。”

週末的目光深邃了起來,眼神也陰沉了下來。

“誰?”楊靖問道。

這個時候,週末把頭抬了起來,說道:“當年的這件事,不管是不是事故,何金平的妻子的口供中,將這個事情陳述出來的時候,刑事部門就應該介入了,有兩個可能性,一個是交警部門的人,沒有將她的口供送上去,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刑事部門故意忽略了,對嗎?”

“對!”

楊靖點了點頭。

週末繼續問道:“那你覺得,問題出在哪個部門的可能性比較大?”

楊靖沉思了一下。

說道:“我覺得交警部門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是刑事部門故意壓下來的,交警部門一定會過問的,這件事就不可能藏得住,所以,首先介入的是交警部門,這份口供,如果沒有送到刑事部門去,那關於何金平妻子陳述的事情,也就不成立了。”

“對!”

週末又說道。

聽到這裡,楊靖基本上也明白了週末的意思了。

“你是懷疑交警部門有人故意幫陳碧輝遮掩了事實?”

楊靖問完,週末就點了點頭,說道:“我先宣告,是我猜的,如果沒什麼意外的話,這個人是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馬喻。”

馬喻?

這個名字,楊靖沒聽說過。

他沒聽說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他才進入體制多久啊,而且,畢竟是縣公安局,是上級領導部門的。

週末嘆了一口氣,說道:“楊鎮長,您還記得,我之前跟您說過,我是因為得罪了一個領導,才被調到後港鎮來的吧?我得罪的那個人,其實就是馬喻。”

當時的週末,是名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副大隊長。

在辦案方面,是一把好手。

就連金友山在公安內部的會議上,也不止一次表揚過他。

按理說,一個辦案能力出色的刑警,還是副大隊長,這樣的人,本來應該是前途無量的,可是誰也沒想到,大概三年前的一個案子,讓“不懂變通”的週末,被調任到了後港鎮,再也沒有了翻身之地。

這個案子,跟馬喻之間,有很大的關係。

三年前的某一天。

大概是晚上十點多的樣子。

週末正在值班。

突然,指揮中心轉過來一個警情,說是在建東路上,有兩夥人正在打架鬥毆,現場應該已經有人受傷了,讓週末帶人馬上出警。

當時的週末,連忙調集周邊派出所前往增援,帶著巡特警和刑警的值班人員,迅速趕往現場。

當眾多警務人員趕到現場的時候。

打鬥還沒結束。

週末一下車,正好看到了一個高高壯壯的年輕人,將另外一個年輕人按在地上打,被打的那個人,頭上身上已經全部都是血了,看起來很嚴重。

二話不說,週末指揮人將那個打人的人給拽開了。

然後命令在場的警察,將所有人都帶回去詢問,至於那些受傷的,先送到醫院去檢查。

本來整個處理過程,都是沒什麼問題的,也是按照標準的流程來的。

回到公安局之後,週末將兩幫人分開,開始大概地瞭解了一下情況。

事情的起因其實很簡單。

因為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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