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老獵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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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

懷括點了點頭就出去了。

等到啪嗒一聲,門被關上的時候。

張以德再一次看向了窗戶外面。

剛才還是好端端的天氣。

現在居然變成了陰天,看起來是要下雨了,

這一段時間,空氣很潮溼,很明顯就是要下雨了,可是這個雨啊,感覺要下,很長時間都沒有下,搞得人很是難受,只要走出去一分鐘,身上就是一身汗了。

其實已經到了九月份了。

按理說,廣信市的天氣,不可能這麼悶熱了。

他沉思了一會,臉上露出了微笑,喃喃說道:“常志高啊常志高,你還真以為你撿到寶了嗎?走著瞧,看看誰才是最後的贏家……”

說完,他掏出了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

剛才是一副下命令的架勢,可是現在,居然唯唯諾諾了起來:“於書記,您在不在省裡?對對對……我下午過去……好的好的……”

從剛才他跟鄭復生懷括的對話中。

我們可以得到一個資訊。

那就是那天楊靖跟顧發才之間發生的事情,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

而且,安排整件事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張以德。

張以德為什麼要這麼做?

他是打草驚蛇。

他想讓楊靖注意到整個廣信市治安狀況很不理想,這是他下的第一盤棋。

他的第二盤棋,就是故意為難楊靖。

關於黑狐組織案,其實張以德很早就得到訊息了,他得到訊息之後,裝作不知道,他像一隻很有經驗的老獵人一樣,等待著機會,而這個機會,就是楊靖入套的機會。

會議室裡對楊靖的挑刺。

以及後來跟楊靖打賭的事情,是故意當著姚歡和沈逐,常志高的面說出來的,他堂堂市長,再沒有腦子,也不會去做打賭的事情,這麼做,就是悄無聲息地將楊靖拽進他的計劃裡。

讓楊靖當到這個公安局的局長。

為什麼要這麼做?

他當然是有自己的理由的。

可是,這個人為什麼是楊靖,而不是別人?

第一個原因,是因為常志高。

常志高很想把楊靖捏在手裡,這給了張以德機會,至於原因,後面會說。

第二個原因,就是出了一件很緊急的事情,這件事,需要一個人來背鍋,而背鍋的人,不可能是鄭復生,那是他的親信,他要一個肯多管閒事的人頂替鄭復生的位置,楊靖進入了他的視線。

他仔細研究了楊靖的資料和檔案。

發現楊靖是完全符合他條件的一個人。

在這種情況下,張以德便出手了。

在整個廣信市市委市政府的人眼中,張以德是一個不苟言笑,相當嚴肅的人。

事實上,他已經不止是一隻老狐狸了,他已經進化到了老獵人的級別了。

所有人都可以是他的獵物。

就看你有沒有價值了。

中午的時候。

常志高找到了楊靖,請楊靖吃了一頓飯。

常志高變現得對楊靖很熱情的樣子,畢竟楊靖讓張以德吃了虧,加上楊靖有姚歡這麼的靠山,跟他搞好關係,也是很必然的事情了。

吃飯的時候,常志高告訴楊靖。

上午的時候,張以德找了沈書記,向沈書記提出來要給楊靖的位置動一動,當提出讓楊靖擔任這個公安局局長的時候,沈書記沒有反對,一口就答應了。

當時開書記辦公會的組織部部長賀通達,紀委書記莊亦升對這件事都沒有反對。

也就是說,楊靖挪到公安局局長位置上這件事,基本上已經敲定了。

但是,張以德提出來了一個條件,就是楊靖暫時只是擔任公安局局長,能不能擔任副市長,那是省委說了算的。

一般來說。

市公安局局長,要麼是副市長,要麼就是政法委書記兼任。

很少公安局局長,僅僅是局長的。

但是張以德的意思很明確,短時間內,楊靖還不可能升到副市長的位置上,能擔任公安局局長,已經是破天荒的了。

沈逐覺得這對楊靖來說,是很好的機會,也就沒有反對。

常志高說到這裡,感覺到他很興奮,說道:“楊靖同志,公安局局長的權力,可是比城管局局長大多了,你到這個位置上之後,先把腳跟站穩,到副市長的位置,並不會有很難,放心,我會幫你的。”

他說這樣的話。

目的很明確。

就是讓楊靖感覺到,常志高可以是他的靠山。

楊靖笑了笑,說道:“謝謝常秘書長的關心,我楊靖一定覺得常秘書長的幫助。”

聽到這個話,常志高喜笑顏開。

連忙給楊靖夾了一筷子的菜。

“常秘書長,我如果擔任公安局局長的話,鄭書記呢?”

楊靖問道。

常志高想了一下,說道:“楊靖同志啊,你現在站的位置還是比較低的,很多事情呢,看不到也看不清楚,張市長之所以能讓你去擔任這個公安局局長,說到底,還是為給自己謀利益,鄭復生一向都是他的人,最近兩天,咱們市檢察院的檢察長要調到省裡去了,張以德的意思,是鄭復生去擔任這個檢察院的檢察長,如果沈書記能答應的話,公安局局長的位置,才能到你的手裡。”

檢察院的位置。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公安局和法院還要重要。

首先,公安機關逮捕的罪犯,是要送交檢察院批捕的,檢察院批准逮捕之後,這個犯罪分子,才能被提起公訴,要不然的話,只能無罪釋放。

其次,檢察院是公安機關和法院之間的紐帶。

法院判得重還是輕,某種意義上,跟檢察院提起的公訴也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一個罪名公安機關定為搶劫,但是到了檢察院,公訴的罪名是搶奪,那麼法院在最後判決的時候,只會看檢察機關公訴的罪名,至於你公安機關的罪名,這個時候已經沒有作用了。

其次。

檢察院還對公安機關和法院進行監督。

對監獄,看守所,勞改場所進行監督。

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進行監督。

對老百姓來說,公安局的權力似乎更大,但是在體制內誰都知道,檢察院的權力,比起公安機關來,要大了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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