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代寫狀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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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陳嘉木早早的起來了。

這一晚,他基本沒有怎麼睡,新婚之夜獨守空房,新娘子就在一簾之隔的裡屋,咫尺天涯,怎麼可能睡得著呢!

但是他腦子想的更多的是如何在這大唐好好活下去,如何出人頭地,不然他可要一輩子做人家的上門女婿,受人壓迫,欺辱。

能做什麼呢?他在警察學院,學的是刑事科學技術,這門學科是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的理論和方法,收集、分析、檢驗和鑑定與犯罪活動有關的各種物證材料。

可是就目前現在的情況,他的這一項專業似乎也用不到啊,怎麼辦呢?總不能去飯館打雜,碼頭當苦力吧。

一晚上他也沒有想明白自己到底該幹嘛。

所以他想著乾脆出去走走,見識下外面的世界,瞭解下市場先。

話說,陳嘉木穿越的地方叫益州城。

走到城裡,街上行人熙熙攘攘,很是熱鬧。街道兩邊商鋪林立,兩邊飄蕩各種大小不等的青白布的大簾,寫著某某酒肆、客棧、商鋪等,這叫做“旗望”。

唐朝除了京城長安分東市、西市這樣專門的商業區外,其他州縣並沒有這樣嚴格劃分商業區,各種商鋪散落在城裡各處。

這益州城相當於現在的地市級,下轄十六個縣,益州城是益州都督府所在地,也就是地區政府所在地。另外還有一個縣級衙門叫少城。縣衙在城東,府衙在城西。

陳嘉木把全城走了一個遍,欣賞了初唐盛世景象,看得眼花繚亂,卻也把腿都走酸了。

他走著走著,不覺來到了衙門前,看見那老漢和婦人在衙門口石階上跪著哭泣。

忽然他心裡想到了什麼,微微一沉吟,自己要想進這個衙門謀一份差事的,倒是不錯的,但凡有機會,都不能放過,何不問問怎麼回事,幫別人的同時或許就幫到了自己了。

他邁步過去,看了二人一眼,道:“兩位在此啼哭,所為何事?”

那老者看了他一眼,見他穿著打扮是個斯文的讀書人,便垂淚道:“我們來告狀,可是官府駁回了,我們當真是冤枉啊,苦苦哀求,他們也不理。心中難過,便在這等著,希望能見到縣令大人出來,好攔路喊冤。”

“你們有何冤屈,不妨說來給我聽聽。我何許可以幫幫你們。”

但凡有冤屈的,自己都是希望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冤屈,哪怕僅僅只是同情都好。

老者趕緊拱手道:“多謝這位公子了,是這樣的……”他指了指身邊的哪位少婦,“她叫三娘,是老漢家的婢女,對了,老漢姓陳。”

陳嘉木心想,還真巧了,居然還跟自己同姓呀,於是點了點頭,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陳老漢接著說:“我家婢女三娘一天上街採買,結果被強賊擄了去,賣給了郝家大郎。三娘說了自己是被強賊所擄,請他們放自己走,那郝大郎明知三娘是被拐走的,卻強行與她同房,並讓家人死死看著她不讓她有機會離開。一直到三娘生下一兒。有一天,三娘終於找到機會跑了出來,回到了老漢家。老漢問明情況,便即報官,將這郝大郎抓了起來。老漢看著三娘惦記兒子,便也想把孩子要回來,因為那是我家的婢女生下的孩子,應該歸還我家啊。我去了郝家,可是郝家蠻橫不講理,不肯交還孩子。我無奈只好告到了衙門。可是衙門雖然抓了郝大郎,卻不肯把孩子追還於我,說這種事情沒有遇到過,律例也沒有相應的規定,那郝大郎雖然是強姦三娘,但到底是孩子的生生父親,強行奪走也是不合適得,所以不能答應我的要求,便駁回了。”

剛才聽了老漢說的這個事情,便笑了,這老漢說的這種情況唐律中是有規定的在《唐律疏議》上就有規定,而且相應的規定,在已經辦頒佈的《永徽律》上面也是有原則性的規定的,女婢跟牲口一樣對待,牲口生下的小牲口歸主人,所以婢女生的子女,也應當歸婢女的主人,按照這個規定,可以得出正確的結論,孩子應當歸還給陳老漢。

陳嘉木此時心頭一個想法一閃而過,自己正好對這大唐的《永徽律》、《唐律疏議》都是知曉一二,但是古代撲通老百姓對很多律法,其實不是太清楚的,哪怕是現代社會,也有很多撲通老百姓不懂法,在不知不覺中觸犯了法律,所以何不先在這大唐做一個給人寫狀紙的買賣呢?

當下,陳嘉木笑了笑,道:“老丈,本人正在苦讀律法,就是為來年參加明法一科科舉應試,對唐律很是瞭解,你要是願意,我可以幫你重新寫一份狀子,官府看了我寫的狀子,肯定會支援你的要求,把孩子還給你。”

那老漢一聽,頓時大喜,忙磕頭道:“多謝公子!多謝!——三娘,還不趕緊的謝謝公子。”

那婢女眼中噙淚,忙福禮叩謝。

陳嘉木道:“你們跟我來,我們找個茶館,去那裡借紙筆,我馬上給你們寫狀子。”

老漢和那婢女又是千恩萬謝,跟著陳嘉木先到了衙門對面不遠處的一處茶館。

陳嘉木跟茶館的小二借了紙筆,三人坐下。

又讓那老漢重新把事情經過說了遍,又問了那婢女三娘,確定了事實經過,當下對老漢道:“按照衙門的規矩,代人爭訴是不準的,甚至是要被打板子的,所以,我只能以你家親屬的身份代為起草,你看我算作你們家的什麼人好呢?最好是那種衙門不方便查實的。”

老漢點點頭,他也知道衙門這個規矩,想了想,道:“老漢在益州九隴縣有一個侄兒,多年前被洪水捲走了,生死不知,要不,就委屈公子算作老漢的侄兒,如何?”

“如此甚好!你侄兒叫什麼?”

“陳七郎。”

陳嘉木故作沉吟狀,片刻,才道:“打官司不僅僅是寫一張狀子這麼簡單,還需要訊堂的。幫人幫到底,正好在下也姓陳,為了方便訴訟,不至於給在下惹麻煩,在下就拜了老丈作伯父,算是那陳七郎,如何?”

老漢又驚又喜,道:“求之不得啊,只是這樣,可是太委屈公子了。”

“無妨。都是姓陳的,五百年前是一家嘛!”陳嘉木心想,幸虧你也姓陳,要不然,我還得改姓呢。起身福禮道:“我的大名叫陳嘉木。記住了,以後有人問起你我的身份,你可記得認我這個侄兒。跟人就說你那被洪水捲走的侄兒已經回來了,就在縣城裡。”

“好的好的。”陳老漢忙起身還禮,那三娘也跟著以大禮相見。

陳嘉木之所以費這勁,因為他以前看書的時候知道,唐朝的時候,特別是初唐,對戶籍人口的管理非常的嚴格,外出必須持路引,也就是身份證。要想進衙門謀差事,來歷不明那是根本不可能被錄取的。現在有了這陳老漢的伏筆,自己偽造路引就天衣無縫了。

陳嘉木提筆寫了一份狀子,最後代筆人自己署名後面註明系告狀人的侄兒。

狀子寫好,遞給了老漢,道:“你拿去再告,要是有甚麼問題,可以到城南的鐘府來找我,我就住在那裡。”

“多謝公子!”陳老漢和那婢女忙不迭的謝過,“這筆資……?”

“不用了!”陳嘉木微笑道:“咱們都是一家人了,還用客氣嗎?”

陳老漢又連聲稱謝,這才帶著婢女告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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