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你是天明哥?(1 / 1)
抬起頭,正對上小雯的躲閃的眼神。
我忍不住問道:“怎麼了?”
小雯吞吞吐吐說道,“沒、沒什麼。現在你們相信我說的話了吧,這個大白兔奶糖確實是我從網上買的。”
李宇陰著一張臉:“你有沒有把大白兔奶糖和綠天使調換?”
小雯愣住了,沒想到李宇會那麼問,把頭搖成撥浪鼓:“怎麼可能!那可是違禁藥品!”
說完,我感覺小雯的目光又在我身上停留了幾秒鐘,才垂下頭不說話。
小雯奇怪的舉動引起了我的注意,我開始認真觀察起這個小女生。
李宇半信半疑:“那除了你,還有誰接觸過這個奶糖嗎?”
依舊耷拉著腦袋的小雯認真想了很久,臉上的神色愈發慌張。
“拆箱後,大家就陸陸續續拿起分了。”
“那拆箱的時候你有檢查過大白兔奶糖嗎?”
“我…我以為這只是普通的糖,所以並沒有檢查過…”
大概是因為心虛,小雯的聲音越來越小,小到幾乎聽不到。
“好的,那我們大概瞭解了。由於這個大白兔奶糖是你購買的,晚點你需要跟我們回局裡做個記錄。後續如果案件還有其他問題的話,我們會再找你的。”
李宇囑咐其餘的同事將小雯先帶回車上後,突然對我說道,“天明,我總覺得這個事情和這個叫小雯的有關,說不上來為什麼,但是總感覺怪怪的。”
其實,我也覺得這個小雯給我的感覺很奇怪。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感覺自從她看到我的那一刻開始,她就總是有意無意地盯著我看。
只是,和李宇不一樣的是,我的直覺彷彿又在告訴我,這個小雯似乎是真的不知道大白兔奶糖被調換過。
“確實很奇怪,不過現在暫時拿不出證據,看看後面有沒有什麼發現吧。”
運屍體的車很快就來了,李宇和尚詩雨繼續留在現場處理剩下的事情,而我需要則跟著車先回到鑑定科進一步檢查屍體的情況。
由於目前瘋人院抽不開身,李宇決定讓小雯和我一起坐一輛車回去。
剛上車,我就感覺到那個奇怪的眼神又出現了。
這次,我直接回頭和一直盯著我的小雯對視,“說吧。”
“啊?什麼?”
小雯沒想到我會突然這麼說,表情有些呆滯,似乎還沒有徹底回過神來。
“你不是有話要對我說嗎?”
“你怎麼知道的?我…”
“從在瘋人院食堂裡我就發現了,你一直盯著我,你是不是有話想要對我說?”
原本一臉呆滯的小雯聽了我的話,臉變得通紅,神色緊張。
“我…確實有話對你說。”
說完,她雙眼放空,似乎陷入了回憶中。
“你是天明哥嗎?”
這回,輪到我迷茫了。從我們見面到現在,我並沒有和她坦白過我的身份,她怎麼會知道我的名字?
莫非她是和其他人一樣,看過我的採訪嗎?但是正常人也只會稱呼我全名或者秦法醫,不會一上來就會如此親暱地稱呼我。
小雯這一聲“天明哥”給我的感覺,就好像是我們認識很久了一樣。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你不記得我了嗎?我是小雯呀!就是蘇靜雯!”
經過小雯這麼一提醒,我腦海裡模糊的記憶開始逐漸清晰起來。
我確實認識一個叫做蘇靜雯的女孩子,她是我幼兒園時候最好的玩伴。
“難道你是?”我有些遲疑,“真的是蘇靜雯?快樂幼兒園?”
聽到我這麼說,眼前的蘇靜雯居然激動得眼含淚花,一把抓住我的衣襬,“對呀,就是我!你果然是天明哥!我還以為我認錯了呢!我在食堂裡看到你就覺得很熟悉,可是沒敢認你。”
蘇靜雯上幼兒園的時候,我正上小學六年級,是班上最好看的女孩子。也正因為如此,不少高年級的男孩子都欺負她。
當時由於我們是鄰居,老師就拜託我多多照顧蘇靜雯。每天回家的路上,經常撞見欺負她的高年級男孩子,為了保護她我沒少捱揍。
後來,由於她父母的工作關係,準備升學前班的時候,她就跟著父母搬家了。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見過她。
沒想到分開十幾年了,她居然還記得我。
怪不得在食堂裡她一直偷瞄我,原來是想確認我是不是她記憶中的那個秦天明。
確認我的身份以後,一路上小雯都特別興奮,給我講了好多她這些年發生的事情。
離開快樂幼兒園以後,小雯全家搬到了礦區生活,她父母都是礦工,她則是在附近的學前班繼續上學。
不幸的是,剛搬家後不久,礦上就出事了,她的父母在那次礦難中雙雙遇害。
年幼的她只能跟著叔叔嬸嬸一起生活,但是叔叔家裡也窮,所以唸完初中以後她就出來工作了。
沒想到,分開的這段時間她吃了那麼多苦。看著瘦瘦小小的她,依舊一臉稚氣,我不免有些心疼。
“你現在多少歲了?沒記錯的話,你好像也才十八九歲吧,想不想繼續回去唸書?”
蘇靜雯有些可愛地笑了笑,“不啦,我都輟學三年了,回去唸書也跟不上了。我上個月剛滿18歲。”
“你怎麼會在這裡打工?”
“我叔叔給我介紹的,以前我有過做食堂採購的工作經驗,剛好這邊缺人,我就過來了。”
車子一路飛馳,我們又陸陸續續聊了很多這些年發生的事情。
聽到我聊起自己的事,蘇靜雯十分羨慕,眼裡也充滿了崇拜。
認出我以後,她就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一路上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
直到車子停在警局門口,她才變得安靜一點。
很快,屍體的全面鑑定報告就出來了,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死者屬於自殺。
不久後,尚詩雨和李宇也回來了。
而李宇也在444病房裡發現了死者的遺書,遺書就藏在死者的枕頭底下。
經鑑定,遺書上的字跡正是死者本人,應該是死者臨死前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