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被冤枉(1 / 1)
“對,你不能走。”那男的邊指使女人繼續攔住李末,邊走到老者床頭,低下頭,問:“爸,你怎麼樣?”
老者微微地睜開了眼,緩緩地說:“沒,沒,什麼吧,只是覺得頭有些麻木。”
“患者頭部麻木,應該很正常,估計摔倒時,是頭部先著的地。”護士在一旁安慰那男的說。
“你是怎麼倒下的,被別人撞的嗎?”那男的繼續問。
“不,不知道。”老者望了望天花板,緩緩地說。
李末一聽,當時便愣在那了。
“你說,是不是他撞的?”那男的隨手指了指已經傻了的李末。
“不,不知道,可能,又不可能吧。”老者迷迷糊糊地瞅了李末一眼。
李末更加的懵了。
這時,攔住他的女人開腔了:“你說,是不是你撞的?”
“不是,絕對不是。”李末連連擺手。
“不承認是吧,那好,我們報警。”女的邊說,邊掏出手機打電話。
“對,對,讓警察調一下監控不就清楚了。”那男的隨和著。
李末心中一涼,心想,自己真是攤上大事了。因為他清楚,事發的那個路段,是屬於城市待建區,根本沒有什麼監控。
二十分鐘後,兩個交警來到病房,開始瞭解情況。
李末便把當時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講了。
還沒等李末說完,那女人便搶話道:“這世道哪有那麼多好心人,分別是他撞了人,想推拖責任。”
其中一個警察看了看李末,又瞧了瞧那女的,很顯然,他對那女的話有些不悅,道:“事情沒調查清楚之前,不能妄下結論,這世上並不是沒好人。”
“什麼結論不結論的,我們的人躺在床上,明擺著的事。”那女人極其不滿地道。
警察沒有再理她,問李末:“你說你們兩個人,她人呢,車呢?”
李末道:“剛剛集團裡有點事,先回去了。”
警察道:“這就是你們的不對了,事情沒處理完,人和車怎麼能隨便走呢。”
那女的一聽,更來勁,煽風點火地道:“瞧瞧,典型的肇事逃逸,分明是毀滅證據去了。”
李末頓時頭大了三五圈,這是他和沈若冰所沒有想到的。從他們這方面講,沈若冰做完好事,臨時有事先走掉,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而對方以及警察而言,肯定有逃逸的嫌疑。
看來,這世上所謂的“扶”與“不扶”,真是個難解的命題。
警察對李末道:“你馬上讓那女士開著她的車輛,到交警隊接受筆錄及調查。”隨後,又對病人家屬說:“留下一位照顧病人,另一位跟我們回隊裡備詢。”
李末跟著警察走出病房的時候,那女的和男的商量幾句,又打了個電話,好象是在叫人,然後才跟著他們一起出來。另一位警察沒有走,估計是要向老者取證。
在警車上,警察催促李末給沈若冰打電話。李末拿出手機,打了半天,沒人接聽,他有些喪氣。
那女的鄙夷地瞅了李末一眼:“怎麼,你同夥逃了,不敢見面了吧?”
“無語。”李末冷冷地說了一句。
“光天化日,諒她也逃不到哪去。”那女人把頭扭向窗外。
進入交警隊,按照程式,警察開始做筆錄,李末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地又複述一遍。
警察邊聽邊記,最後道:“最後強調一遍,你的意思是你們在做好事?”
“那當然。”李末理直氣壯地說。
“有沒有什麼證據?”警察問,“那個路段,據我瞭解,好像沒有監控。”
“哪有什麼證據,總不能如網上所言,救人之前先錄段像吧。”李末有點生氣地道。
“錄不錄影的,這也是保護自己的一個辦法。”警察笑了笑。
“什麼世道啊。”李末感嘆地道。
正說到這,李末的手機響了,是沈若冰打來的,李末立即接起來:“出事了。”
“什麼事?”沈若冰問,“剛才有個重要的會議,沒接你的電話。”
“我們被訛了。”李末快速地說。
“誰訛你了?”那女的在一旁搶話。
“不多說了,我現在交警隊,你如果不忙的話,馬上過來。”
“好的,我這就過去。”沈若冰趕緊說。她也清楚,在她走之前,事情已經有了苗頭。
也就過了十幾分鍾,沈若冰從外邊推門走進來。
那警察看到沈若冰,忽地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滿臉帶笑地道:“呃,原來是沈董事長啊,怎麼,這事和你也有關係?”
沈若冰看看他,並不認識,道:“是的,是我開的車,把老人送到醫院的。”
“噢。”警察點了點頭,說:“既然這樣,按照程式,我們先對您做個筆錄。”
這時,坐在一旁的女人突然插話:“這位警察,你和她認識?可不能徇私舞弊啊。”
警察看了看她,說:“不認識。”
“不認識你怎麼知道她是沈董事長?”
“清北市華宇集團老闆,在電視上見過。”警察笑了笑解釋。
“這就更有問題,華宇的大老闆,你們更不能偏袒對方。”那女人鄭重地強調。
“那當然,這個你不必顧慮。”警察立即收斂了笑容。
接著,警察對沈若冰開始筆錄,他示意李末和那女人先退出去,那女的不想走,警察道:“放心吧,我們做記錄全程有監控的,如果你有疑義,事後可以調取。”
過了好一會兒,沈若冰和警察才從辦案區走出來。同時,又跟出來兩個交警,手裡拿著相機,估計要對沈若冰的車輛進行拍照。
沈若冰的法拉利就停在交警隊的門口,兩個交警圍著車輛轉了兩三圈,邊拍照邊說:“這車怎麼一點刮蹭痕跡也沒有呢。”
那女人站在車旁邊,不停地跟著在看,瞅了一會兒,也很失望,不過,她嘴裡並不饒人:“我有理由懷疑,她是換了車的,那輛肇事車說不定藏到哪裡去了。”
剛才做筆錄的警察聽後,道:“這點你不必擔心,我們會對她的行車記錄儀進行複製,同時調取事發路段延伸記錄,如果沒在事發路段出現過,那才證明她曾經換過車的。”
“即使這輛車在事發路段經過,也不能代表什麼,這麼大個老闆,有可能不是一輛車呢,如果是一個車隊呢,誰知道是哪輛車撞的人。”那女人仍異議道。
“那隻好後續詳細調查。”看起來,這個女的真的不是一般人,說的有理有據,那警察頓時沒了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