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利潤(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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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平臺廠那邊的生產很順利,廠裡上上下下,齊心協力。

把宋墨需要的貨順利生產出來,還多餘了不少。

好在宋墨現在手裡有秦天正之前給的一百萬賠償款,並不差錢。

在抽檢合格後,便痛快的付了全款,把貨拉走。

那家外商也等待多時了,從卡車上卸了貨,現場抽檢。

確認品質和之前看到的樣品沒有區別,他們的付款也很爽快。

僅僅電線這一項,就和宋墨之前預料的差不多,賺了足足十五萬的差價!

外商更找宋墨討要聯絡方式,表示如果回國後銷售順利,下次可能還會訂他的貨。

對此,宋墨自然樂意之至。

只是他現在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連個大哥大都沒有,聯絡起來著實不方便。

為了解決這個小麻煩,宋墨特意去了一家賣大哥大的營業廳。

九五年的時候,大哥大可不是隨隨便便哪都能買到的。

一部大哥大,要兩三萬塊,頂的上一套房子了。

哪怕固定電話,光裝機費就得大幾千,絕非幾十年後的年輕人所能想象的。

然而用不了幾年,國外的諾基亞,甚至小靈通等新技術湧入國內,大哥大和BB機很快就成了無人問津的淘汰品。

見宋墨是個年輕小夥子,賣大哥大的中年婦女滿臉都是懷疑。

直到宋墨把錢拿出來,她更加愕然。

來買大哥大的大老闆不在少數,可這麼年輕,穿著打扮如此樸素的,可就不多了。

中年婦女一邊收錢開票,一邊好奇問道:“小夥子是給誰買的?給你家大人,還是老闆?”

換成別人或許會說,是給自己買的,小裝一下。

但宋墨卻沒這個想法,他深知這個時代財不外露有多重要。

別看這中年婦女面相不是壞人,但人心隔肚皮。

就像秦天正和秦夫人,永遠都不會想到,他們的親生兒子秦保國,會心狠手辣買通馬仔把他們殘忍殺害。

所以宋墨很乾脆的道:“當然是給我老闆,我這年紀哪買得起大哥大。”

“說的也是。”中年婦女不知為何鬆了口氣,好像宋墨的回答,讓她放鬆下來。

無論哪個時代,沒有誰會真心盼望你好,倒是想看你倒黴,落井下石的人多不勝數。

拿走了大哥大,宋墨回去和外商交換了聯絡方式,並表示如果可以的話,並不需要外商再來國內採購。

他完全可以透過跨洋海運,把貨物進行出口。

那家外商一聽這話,頓時高興不已。

遠道而來,很是辛苦。

此時的國內各項設施條件都算不上好,在這裡住,就像城裡人到了鄉下。

南交會已經儘可能提高接待檔次,但和發達的國外還是沒法比的。

這也是國家為什麼開始注重基礎建設的原因,這麼大的國家,卻沒有能拿得出手的城市,說出去都不像話。

哪怕香江,魔都那種地方,也都是國外資本佔據優勢,這不是大人物想看到的結果。

所以,外商不太願意來,看不上眼國內。

而宋墨也想借這個契機,開拓自己的生意版圖。

誰說生意小,就不能和外國人做生意的?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之後的十幾二十年裡,國內外的進出口貿易會有多大提升。

沒記錯的話,九五年的進出口總額,也不過兩千八百億美元。

僅僅五年後,便增長接近一倍,年均增速超過百分之十。

再之後的七八年裡,更是暴增四五倍,達到驚人的三萬億美元!

三萬億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大概等於二十多萬億人民幣。

這個數字,是普通人無法想象的。

甚至很多小國每年GDP加起來,都不夠。

所以宋墨的生意版圖裡,其中一個重要目標就是搞出來一家大型海運公司。

雖然現在起步略晚,但並不算太晚,還有足夠的時間讓他成長進步。

而海運這一行,是具備一定壟斷性質的。

一旦把海路打通,哪怕每年只佔兩成的市場份額,那都是天文數字。

更別說宋墨可以根據時代進步,和科技發展,來制定自己的出口貿易策略。

源於資訊差的原因,很多國內的東西價格便宜,可一旦運到國外,價格幾乎就是十倍百倍的漲。

別以為這很誇張,在通訊資訊還不夠強大的時代,資訊差是最容易賺錢的手段,沒有之一。

不過這都是後續的計劃,暫時先不囉嗦。

搞定了電線後,宋墨便馬不停蹄去拿了兩家的羽絨服。

和預期的差不多,透過大量民間的裁縫店,他爭取到了足夠多的貨。

所有人都把出貨量盯著大廠,認為只有這種大廠,才能規模化的出產。

他們卻沒想到,裁縫店雖然出貨量小,但如果集合的人手足夠多,那也是不可小覷的。

尤其像這種前期試採購,數量並沒有多到令人髮指的地步,裁縫店還是能承受的。

兩家羽絨服採購商,分別得到了不同的款式。

但數量和價格,相差無幾。

靠著羽絨服,宋墨又賺到了差不多二十萬人民幣。

不過此時的南交會,也基本到了尾聲,外商們該採購的已經採購完畢,準備回去了。

宋墨沒打算繼續盯著誰薅羊毛,這次賺的已經夠多了。

雖說還有幾家外商可以接觸,但自己有別的更重要的事情去辦,暫時沒有心思去管這些。

等明年的南交會,再大張旗鼓狠狠撈一筆!

今年的三十五萬利潤,只是一個開胃菜。

明年的南交會,宋墨給自己定下的目標,是至少五百萬以上的利潤!

這絕對不是兩三家外商就能搞定的,起碼也要十家以上。

把南交會的事情結束後,宋墨便趕回了南華市。

此時的南華市,專案組正在大發雷霆。

三天的期限已經到了,可那個馬仔的下落依然沒有找到。

上面也很惱火,給了他們最後四十八小時期限。

無論如何,最起碼你得給個準信,不能說連個人影都摸不到吧。

那樣的話,豈不是顯得執法力量太弱了?

連首富死了你都找不到兇手,普通老百姓還怎麼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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