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挖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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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金老闆說了,這次一定整死秦保國,再不會給他翻身的機會。

所以馬仔豁出去了,對著秦保國就是一頓罵。

“都是你個王八蛋,非讓我們去燒人家的店,害得我們有家都不敢回!老子就回來了,怎麼著,有本事你弄死我!不弄死我,你就是我孫子!來啊!”

“媽的,你不就是被撿回來的鄉下人,裝什麼上流社會,你配嗎?也不瞅瞅你那窮酸樣,一點文化沒有,狗屁都不懂。”

“你爹媽就算沒被人砍死,也會被你氣死!一天到晚除了玩女人花錢,你還會什麼?如果你不姓秦,給老子當兒子都嫌你蠢!”

“摳門摳的要死,還這麼多屁事,早就想罵你了……”

他這幾天被揍的太慘,早就憋了一肚子怨氣,現在終於有了發洩的機會。

秦保國被罵的都愣住了,從回到秦家開始,什麼時候被這樣罵過。

就算秦天正罵過,也沒罵的這麼難聽啊。

馬仔一通罵,把金老闆都聽樂了。

他沒有阻止,任由馬仔罵了個痛快。

秦保國倒是想阻止,可金老闆在那坐著,他也不敢過去啊。

外面的保鏢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這麼半天了,竟然一個都沒進來,都死了不成?

他哪裡知道,金老闆進來的就這幾個,可外面卻何止上百。

就秦家那幾個保鏢,再厲害,也不可能真的以一敵十。

何況金老闆的手下,向來以兇狠著稱。

真打起來,你受過專業訓練的,也擋不住亂拳打死老師傅。

而且人家手裡刀槍棍棒,什麼都有。

黑乎乎的槍口頂著你腰子,誰敢亂動?

過了片刻,馬仔罵累了。

金老闆這才對秦保國道:“現在該你說話了,是簽字,還是給執法局打電話,讓他們來抓人?”

“我已經找律師問過了,像你這種教唆縱火的主謀,罪責最大。就算沒有人員傷亡,最低也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你們燒的鋪子太多,造成的損失太大,好幾百萬呢。估摸著最少得十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你放心,我會找那些房東商量商量,把損失金額再弄多點。不給你判個死刑,也得是無期。”

“等你出來,差不多就該是個老頭了,也挺好了。出來就等死,不用受太多年的罪,對吧?”

秦保國聽的渾身發抖,他對法律不是很清楚,只能下意識看向身邊的律師。

律師明白他想問什麼,心裡對這傢伙早就噁心的要死,當即道:“他說的沒錯。如果損失金額特別巨大,確實可以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最不濟,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秦保國滿臉蒼白,他怎麼也沒想到,金老闆能把人找回來。

這件事本來以為不算太大,不就是燒了一家店嗎。

別家店受損失,和他有什麼關係,他又沒讓人去燒,不得算你自己倒黴?

誰讓你的店在旁邊的!

只能說,他是純法盲,而且沒有半點腦子。

金老闆又道:“當然了,就算你進去坐牢,該賠錢還是要賠的。光墨雨快餐廳一家店的損失,就得好幾百萬,再加上其它店,弄個千八百萬的,應該不成問題。”

“你,你別唬我!”秦保國顫抖著道:“墨雨快餐廳的錢,我爸已經賠給宋墨一百萬了。其它店的損失,也都賠付過和解了,別以為我不知道!”

“和解?你爸都死了,誰能證明和解?”金老闆冷笑道:“而且你覺得以我的能力,能不能把這些和解協議全部作廢,讓那些人全部反過來做人證?”

別人說這話,也許沒多大可能。

但金老闆說了,可能性極大。

整個南華市,除了死人和傻子,誰不害怕這位活閻王?

秦天正還在的時候,或許還能稍微抗衡一下。

可現在秦天正死了,秦氏集團也即將分崩離析。

連路邊阿貓阿狗都敢跳出來嘲諷秦氏集團幾句,誰還會把秦家放在眼裡呢?

只要金老闆願意,那些參與和解協議的人,選擇反水幾乎是不用懷疑的事情。

秦保國現在真的有點怕了,坐牢幾十年,甚至可能被判死刑。

而且就算被判了,也得還錢。

千八百萬的,他怎麼賠得起?

賣了公司資產,加上剛才籤的協議,加起來也沒那麼多啊。

他顫抖著道:“你,你究竟想怎麼樣?”

金老闆道:“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三十萬,買你所有股權。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換來縱火案這件事徹底消失,再也不會有人提,很划算。”

秦保國渾身發抖道:“可是,我沒有百分之五十一了,已經賣給別人百分之三了。”

金老闆眉頭揚起,雖已經預料到對方會比自己下手更快,但沒想到這麼快。

緊趕慢趕,還是晚了一步。

“協議呢?”金老闆問道。

秦保國連忙把股權轉讓協議遞過去,金老闆看了眼。

他雖然不是律師,但常年打官司,對這些法律條文還算熟悉。

掃了一遍後,道:“你倒是籤的挺爽快,百分之三賣了一百四十多萬,挺會做生意啊。”

換個時候,秦保國可能會咧嘴笑一笑,得意一段時間。

可現在,他實在笑不出來。

金老闆把協議扔了回去,道:“這個我不管,反正必須要百分之五十一,少零點零一都不行!”

“可是我已經和他簽了協議,如果違約,是要付雙倍違約金的。”秦保國哭喪著臉道。

“那是你的事情,誰讓你想貪便宜的。人家給了你這麼高的價格,擺明了給你挖坑。你自己一點警惕性都沒有,都不知道秦天正幹嘛要把你弄回來,腦子進水了嗎!”

秦保國氣的夠嗆,他現在懷疑,來籤協議的人,是不是金老闆的人。

故意想坑他一筆錢!

什麼三十萬買股權,敢情我還得違約,倒找給你兩百多萬?

可他真的不敢罵,甚至不敢多談條件。

金老闆這樣的人,怎麼可能跟他討價還價呢。

如果不答應他,這個人肯定要直接報警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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