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個男人是我的(1 / 1)
既然要說高中時候的事就不得不提一下我和老妖之間的事,我說過,我和老妖的感情是打架打來的,那個年代,CP還只是分開的兩個字母,如果把我和老妖放在現在的學校裡的話,我想我和他一定是學校裡最閃亮的一組CP。
我雖然和老妖算是鄰居,但其實一直是在不同的學校,他是令人討厭的別人家的孩子乖寶寶,而我則一直是大院裡的混世魔王,學校裡的小霸王。
直到高中我才和老妖有幸分在了一個班,起初我們也只是同學,但那一天後,我們之間的感情得到了昇華。
由於初中的“光榮歷史”(打架、抽菸被記過),我在進入高中的時候就已經是個知名人物,高二分部也有認識的人,所以進學校開始我就沒怕過誰。
那個年代,正是NBA進入中國市場和《古惑仔》再度熱炒的年代,籃球和打架自然也就成了我們那個年紀高中男生課外生活的主旋律。
在我們學校裡,稱霸籃球場你就稱霸了整個學校,所以搶奪籃球場就成了實力的體現。
我記得那天,天氣很熱,熱到讓人不自覺地暴躁起來,我在球場上肆意揮灑著我的青春,享受著四周女生的尖叫。
而隔壁的半個籃球場,老妖和幾個我們班的老實人正在投著籃,雖然技術拙劣但他們樂在其中。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幾個高二拿著球走了過來,看了看已經被人佔滿的球場,他們選擇了老妖他們。
“你們幾個高一的,可以滾了。”
為首的一個平頭說道,這個平頭在學校裡有點名氣,叫什麼我忘了。
其他幾個老實人都很識趣的走了,只有老妖似乎不想走,他說我們先來的,憑什麼要我們走,你們想玩可以加你們一組。
當時我站在旁邊著實被老妖的天真所折服了,平頭也不說話,直接拿球就向老妖砸了過去,雖然沒砸中,但也是氣勢十足而且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滾!”
老妖站在原地,傻里傻氣,依舊一副老實孩子的模樣,“憑什麼?”
平頭似乎又好氣又好笑,直接說不管他,我們打我們的,接著就直接拿球進場,那幾個高二的真的就無視老妖在球場上打了起來。
我本以為老妖會喪著臉就這麼走了,沒想到他竟然也無視了那群高二的,自顧自地拿著球在那投了起來。
幾分鐘後,那幾個高二的似乎忍受不了了,平頭搶過老妖的球就丟了出去,我看見老妖咬了咬牙跑出去,揀起了球,回來,繼續投,球再被丟,他又撿了起來,再被丟……
老妖的執著讓我看得發愣,說實在的,我以前一直覺得他只是個窩囊廢乖寶寶,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他也是個不肯服輸的傢伙,他的執著讓我刮目相看。
但是他的執著也惹怒了平頭,他又一次撿起了老妖的球,這一次,他把球重重地砸在了老妖的臉上,“滾!聽不懂嗎?!”
老妖捂著臉,鼻子裡迸出的血順著手指間的縫流了出來,他看著那幾個高二的身體劇烈地起伏著。
“怎麼?想打我啊?”平頭推了一下老妖,“來啊,打我啊,小子!你高一級幾班的?晚上放學是不是不想回家了?”
我當時不知道怎麼想的,也不知道是出於鄰里之情還是同班同學之間的情誼,我撿起老妖的球走了過去,塞進老妖的手裡,看著那幾個高二的,“高一四班的,怎麼?這場子我的同學不能玩?”
平頭顯然認識我,說話的語氣也有所緩和,“林森,這關你什麼事?”
而我也不知道哪根弦搭錯了,說出了一句被人恥笑三年的話。
“這個男人,是我的!”
我自知說錯了話,臉上瞬間火辣辣的,該死,為什麼“這個男人是我罩的”怎麼說成了“這個男人是我的”?
一瞬間,時間彷彿凝固了,沒有人接茬,所有人也都看著我,一秒後,球場上爆發出了一陣爽朗的笑聲。
“哈哈哈哈!原來你是搞同性戀的!”
“哈哈哈!他是你的男人?”
“哈哈哈哈哈……”
我咬著牙,直接揮出了拳頭,“笑你媽!”
從那一天起,學校裡多了三個傳說。
一、高一的林森,一個打四個,把高二的打趴下了。
二、高一的林森喜歡男人。
三、高一的林森的物件就是他的同班同學楊天羽。
也從那一天起,楊天羽成了我的死黨,變成了現在的老妖,我不知道老妖變成如今這樣我是否應該負上一定的責任,但老妖后來的不學好抽菸打架,的確是受我的影響。
而如果老妖沒有變成我的死黨的話,我想也不會有我和韋敏那檔子事。
韋敏是我們班的學習委員,那時候的她和現在簡直是天差地別的兩個人,那時候的她扎著馬尾戴著一副眼鏡,基本不怎麼說話,似乎每天就只知道學習,一副書呆子的樣子。
似乎好學生的形象總會讓人覺得好看一點,韋敏雖然一副刻板死讀書的模樣,但我們班幾個悶騷的老實人也會背地裡議論她漂亮,說實在的,那時候的她在我的眼裡也就比普通的女生漂亮一點點而已。
其實那時候的我對女生根本沒有興趣,一心只想著玩,但那時候正是懵懂的年紀,荷爾蒙分泌過盛的時期,不少人都對愛情抱著美妙的幻想,所以搞物件這種事自然也就成了一種很時尚的行為。
那時候和我一起廝混的基本都有個小女朋友,或許是人有我有的心理,也或者是為了甩掉和老妖搞同性戀的帽子,我和老妖說得找個女朋友,不然太丟臉了。
俗話說,找物件,找不到物件找同學。
老妖建議我從自己班的女生下手,最後一合計,也就韋敏看得過去也還沒有物件了。
其實那時候我基本沒和韋敏說過話,在我印象裡她唯一和我說過的一句話是:林森,你的數學作業沒交。
但就是這樣,我還是決定追韋敏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或許只是為了所謂的面子。
我不會追女生,老妖更不會,問了好幾個廝混的兄弟,也不記得是哪個王八蛋給了我兩個建議:一送吃送喝;二,上下學接送。
就這樣,在高二那一年我對韋敏展開了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追女生行動。
我一連五天,每天一大早我就往她的書桌裡塞滿了零食,還放上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林森贈,然而每天她都把零食分給了四周的同學。
看這招不行我就用了另一招,接送上下學。
一連兩個星期,我每天一大早在她家小區門口等她,放學的時候跟著她一起走,然而她卻依舊不領情,甚至當我透明的,無論我是在她前面後面還是並排走,她愣是一句話也沒和我說過。
最終老妖給我出了個主意,寫情書。
這種費腦細胞的事的確是挺難的,只不過難不倒我,情書的內容我記不清了,只記得自己把周杰倫關於愛情的歌詞東拼西湊寫了滿滿一張紙,用信封裝好塞進了韋敏的抽屜裡。
我滿懷希望地等著,然而第二天韋敏彷彿沒有這件事一般,依舊冷酷對我,視我為空氣。
在學校裡幾乎沒有什麼秘密,我追韋敏這件事很快便傳遍了整個校園,我那些廝混的兄弟也當著面調侃著她為林嫂。
但不知為什麼,就在我給韋敏寫情書不久後,有一個關於韋敏的傳聞在學校傳開了,說韋敏和她媽媽一樣,是出來賣的,還繪聲繪色地說在一個夜晚我和韋敏在學校圖書館的女廁裡什麼什麼了。
我那時年輕氣盛,也最討厭別人誣陷我,我根本沒做過的事就安在我的頭上豈不是找死?況且還那麼說我追的女生,放這個訊息出來的人真的是很J8,我不揍他還有面子嗎?
我很快找出了散播這訊息的真兇,隔壁班的一個胖子,名字我忘了,那傢伙被我拉到圖書管的女廁所裡揍了。
我只記得那天我很憤怒,下手特別重,要不是老妖拉著我,那傢伙的眼睛估計會被我打瞎了,也因為此,我被留校察看了,我爸那時候差點沒把我殺了。
但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在我把那胖子揍了的第二天韋敏就轉學了,據說去了外地,就這樣,我的第一次追女生之旅也就這樣無疾而終了。
我回到學校後在抽屜裡發現了韋敏留給我的紙條,上面只有兩個字,謝謝。
我當時不是很明白,這有什麼好謝的,我打胖子完全是為了我自己……
“林森!喂!”老妖把我喚回了現實,“想什麼呢?”
我搖了搖頭,看著臺上的韋敏,說:“沒……沒什麼。”
高二之後,隨著時間的推移韋敏漸漸地被我淡忘了,我沒從有想到過我還會再見到她。
“你不會……”老妖壞笑著看著我,“又準備追人家?她現在可比高中的時候漂亮多啦,你說那時候我咋沒發現她那麼漂亮呢?哎說真的,你沒想法我就上了啊。”
“你少來。”我白了他一眼,“你不是剛失戀嗎?這麼快就準備泡妞?”
“哎哎哎,打人不打臉,你揭人傷疤有意思嗎?”
“甭廢話了,走,喝酒去。”
臨近兩點,老妖見酒吧沒什麼人了便提議出去吃宵夜,擼串。
我表示贊同,周清也點了點頭,這時候韋敏也走了過來,老妖立刻也邀請了她。
“走,ViVi,吃宵夜去,慶祝今天開業你們演出的成功,擼串,我請,那個你們樂隊一起。”
韋敏歪了歪頭,“好啊。”
老頭燒烤是老妖酒吧所在的這條街上比較有名的燒烤攤,我們一行四人加上韋敏樂隊的兩個人,一共六個人圍坐著吃著燒烤喝著啤酒,夜風一吹有些愜意。
“來,為了我們老同學的重逢,乾杯!”老妖舉起杯子就要和我碰杯。
周清皺了皺眉,“老同學?你們是老同學?”
老妖尷尬地笑了笑,“那個周大美女,事到如今,我也就不瞞你了,我和林森其實是老同學,死黨,鐵哥們。”
“高中時的CP。”韋敏突然冷不丁地補充道。
她這一說,其他人都笑了,包括周清。
“你別瞎說,我們可都是性別男愛好女。”老妖繼續說道:“你別怪我們啊周大美女,特別是別怪林森,我們其實都是包租公,都有一套房子在出租,而我們分別住在對方的房子裡,我們呢其實就是想一來看看我們的房子裡有沒有什麼不方便或者安全隱患,二來看一下入住的房客有沒有素質低下或者什麼奇怪的危險人物,我們也好及早發現及早趕走他們,很顯然,你不僅是個大美女,還是個好人,所以今天你就告訴你了,當你是自己人。”
周清笑了笑,看著我,說:“看來我以後講話得小心點了,萬一吐槽房東的話,你給我告狀漲我房租那不完了?”
“哪能啊。”我尷尬地笑著,“我還準備讓他給你免幾個月房租呢。”
“這可不行啊。”老妖趕緊搖手,“小王走了,現在又空了一間房,你再減免周大美女房租,你是要兄弟和你一起吃土啊?你答應,人家周大美女也不願意貪這個小便宜啊,對吧?”
周清笑著點了點頭。
韋敏突然看著老妖說道:“楊天羽,你那有房子租?”
老妖點了點頭,“有啊,不說了嗎,剛空出來,林森才打掃乾淨。”
“那我租。”韋敏很認真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