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殺雞(1 / 1)
沈沫走後,秦為民在辦公室裡思考良久,自己自打來到唐都,從準備接任市長,到人大會議當上市長,阻力就從未斷過。
唐都本土系的幾個副市長之前還為了市長之位,明爭暗鬥,自打自己來了之後,他們好像擰成了一股繩。
羅文山事件取消宏達地產的資格之後,沒有開發商願意接手,秦為民就深感自己工作阻力之大。
不管唐都本地的開發商如何考量這件事兒,首先是側面說明宏達勢力盤根錯節,又或許是下面某些人想給自己難堪。
你不是大力推行新城建設,大搞城建經濟聯動麼,一個國棉廠都搞不定,看你接下來還怎麼辦。
秦為民不能再深入想下去,因為接下來可能牽涉到和諧問題。
好在陸正平還算支援自己的工作,推薦了盛唐來接手國棉廠。
如果這次再出了問題,那就說明這個市長能力有問題了。
秦為民思考再三,決定以掃黑除惡為由,成立調查組,針對晚報上描寫盛唐涉及黑惡勢力的情況進行調查,並由自己貼身秘書親自督導整個調查過程。
只是走個過場,盛唐幾個領導層全是在校大學生,身家青白,沈沫又有唐都文明辦的獎狀加持,下面房產經紀都是普通人員,沒有任何涉黑經歷和違法亂紀的事項。
待走完過場,工商、稅務等部門聯合進駐了唐都晚報和大河日報,然後揪出始作俑者侯建業。
帽子給他扣的挺大,涉嫌散播謠言,製造恐慌,抹黑政府形象……
侯建業沒想到是這種結果,當即就傻眼了,在公安局裡當場就交代,是方義武和馬天佑讓他以葉家恩怨為藉口,不斷給喬雲燕製造麻煩,從而讓盛唐麻煩不斷。
“還是個律師,這種敗類是怎麼混到律師隊伍中去的?”秦為民看著秘書呈上來的報告,當即要求取消其律師資格,永不錄用,並且查封他律師事務所。
謹慎之下,秦為民還是請示了陸正平這個班長,督促稅務、工商聯合進駐宏達。
似乎沒料到秦為民會如此大動干戈,馬天佑有點摸不著頭腦,趕緊動用馬家在官面上的關係,總算應付過去了這次突擊檢查。
秦為民也不想做的太過分,只是用雷霆之力給宏達敲個警鐘,做生意就好好做生意,耽誤了唐都的整體發展,不管是誰,都不會有好果子吃。
尤其是看到唐都市電視臺,播報了對侯建業及其律師事務所、唐都晚報、大河日報的處理結果,還著重介紹了國棉廠的改建情況之後。
馬天佑才知道,盛唐看似柔弱,原來還是個硬茬子,連續幾腳踢上去,都像是踢在了鐵板上。
他和宏達總算消停了下來,因為秦為民這次為盛唐站臺,如果再鬧下去,雙方會兩敗俱傷,更有可能深陷這場明爭暗鬥無法自拔。
商人的初衷還是為了賺錢,佔據更多的市場。
看起來文弱的沈沫,利用官商之間這種微妙的平衡關係,輕鬆地反擊了宏達與御隆的咄咄逼人,雖然沒有對宏達和御隆造成實質性傷害,不過姿態已經做足。
最倒黴的要數侯建業,查封了律師事務所不說,自己被取消律師資格證,想在宏達和御隆做法律顧問也沒有了資質,若不是老丈人私下活動,恐怕這次還有牢獄之宅。
抹黑唐都市政府,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涉嫌營造恐慌這幾項罪名可大可小,真要嚴辦起來,判個幾年不成問題。
侯建業老丈人,喬雲燕的公公葉啟東,唐都市法院離休幹部,在這件事中也受到波及,還被人大主任叫去談話。
本來是家務事,卻不曾想被女婿、女兒等人給弄的不可收場,老頭子回家把老太婆和女兒女婿嚴厲的訓斥一頓,令他們不準再去找喬雲燕的麻煩。
葉家本來就沒打算和喬雲燕繼續鬧下去,因為沒有法理,全是侯建業在方義武、馬天佑的攛弄之下,頭腦一熱,為了一點利益衝昏了頭腦。
這個回合,平局收場,多數人一知半解,涉世雙方卻心照不宣。
經過一段時間的反饋,沈沫得知,白薇在御隆置業公司出任總經理一職,並且全權負責御隆的業務拓展,看起來跟在盛唐一個樣。
可方義武到底給她多少利益上的承諾就不可而知了。
聽李梅張雨琪他們說,白薇偶爾會去學校上課或者處理一些課程上的事情,還請宿舍人吃過一次飯。
但是沈沫就再也沒見過她。
御隆的打法完全按照盛唐的模式走的,只要是有盛唐門店在的地方,必須有一家御隆的門店,擴充勢頭比盛唐還要迅猛,似乎是要與盛唐在交易資源和人力資源上與盛唐一決高下。
按照盛唐的發展模式走,白薇主持的御隆很快在盛唐經營的房產交易市場裡撕開一道口子,這對盛唐氣勢如虹的崛起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有市場,就有競爭,就算沒有白薇,可能還會出現其他人,其他公司,沈沫心中篤定。
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沈沫知道,白薇並沒有將盛唐的底子全部託給方義武,不然以方義武的手段,得知盛唐兩個吸金專案同時動工,幾乎是窮盡家底的發展,肯定不會善罷甘休,一定會繼續設法搞垮盛唐。
只有那樣,御隆置業在房產交易領域才能獨霸唐都。
時間進入2002年底,盛唐迎新慶典如期而至,經過一年的發展,管理層隊伍比去年壯大了許多。
沈沫當初說過,希望明年在這裡還能見到你們,那只是個願望,包括白薇在內,今年的聚餐少了幾個熟悉的面孔。
楊瀾不負眾望,接任白薇掌管盛唐房產經紀,在與御隆爭奪資源的明爭暗鬥中穩住陣腳。
喬雲燕肩挑盛唐全部財務監管,並且出任盛唐職業公司總經理,為盛唐地產開發組建了完整的團隊。
葉浩然主導的商業公司,在張強和李梅的配合下,以觀瀾國際為切入點,配套了一系列完善的生活設施,現已進入成熟運作的階段,雖然盈利點很低,不過有網咖和物業公司支撐,很快就會進入盈利模式。
03年元旦之後,沈沫私下約見了於紹輝和李明哲。
一年的輔助攻勢,於紹輝他們這邊淨收入近七百萬的利潤,這還不算私服的盈利;張強的銷售渠道也超過了五百萬。
在輔助這塊,能過做到沈沫這樣的恐怕還沒有。
竭澤而漁,不計後果的這樣做,是因為沈沫早就決定,不管怎樣,這事兒只做一年,無論賺多賺少,必須撤出來。
沈沫很謹慎,分幾次接收了於紹輝和張強送來的現金,自己悄悄地存到銀行,不留任何交易證據,避免以後發生後患。
一年的時間,於紹輝和李明哲兩人分別得到了近一百萬的分成,聽說沈沫要撤退,並且有給他們劃清界限的意思,兩人都十分不解。
“這個東西還可以繼續做,只是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被執法機構盯上,所以我要提前撤出來。”沈沫直言不諱地對他們說道。
2003年的一百萬,令人瘋狂,就算到了十年後,一年輕鬆賺取一百萬,還是令人瘋狂。
對於紹輝和李明哲來說,捨去這麼大一塊蛋糕,簡直比在他們身上砍一刀還要難受。
看他們不做聲,沈沫知道,這件事他們不肯放手,尤其是自己撤出去之後,他們倆單獨做下去,跟撿錢一樣,誰又能忍心放手呢。
只是這一年,他們做的太瘋狂了,如果上面追查下來,他們肯定會首當其衝受到制裁。
“你不是要開個網路科技公司嗎,主要做什麼的,這一年除了搞點小動作,沒見你有什麼好專案啊!”於紹輝漫不經心問著沈沫。
沈沫將手中的菸頭按在菸灰缸李:“我還在等一個機會,或者等合適的人出現,如果你們願意做,我可以給你們提供思路,你們來做,公司你們佔股,比做這個見不得光要強。”
“我的建議是你們也撤出來,將來不管賺多少錢,一旦被查到,吃多少就要吐出來多少,跟我搞網路研發,短時間內雖然看不到效益,但是總歸是一份事業,如果做的好,或許可以比肩馬長老。”沈沫不想勸他們太多,更不想為了留住他倆而許下什麼承諾。
於紹輝聽了沈沫的話,看了看一直沉默不語的李明哲:“如果做公司,你能給我們多少股份。”
“股份給你們30%!”
“行,我們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