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好吧,就叫雪毛。(1 / 1)
從朱小超這兒沒問出老爸的動向,程翔只好硬著頭皮回家,他倒是不怕老爸的巴掌,這麼多年都習慣了。而且現在他感到自己在反應速度上有著質的飛躍,早先挨巴掌時,藉著前世的強大精神力,他就能把握住老爸巴掌的軌跡,只是躲不開而已,今天,估計躲開沒問題。畢竟自己已入了修真門檻,而老爸還是凡人。
回到家時,老爸居然不在家。
程翔倒也沒在意。老爸經常不在家,有時加班,有時去朋友家打牌喝酒,整夜不歸也是常有的事。不過一般老爸會留個字條在家,程翔裡屋外屋找便了,也沒找到任何字條。
從昨晚到現在,程翔已經整整一天沒吃任何東西了,雖然在旅館要了饅頭,修練前沒吃,修練後卻因整個人臭到極致,哪裡還吃得下饅頭。現在老爸不在家,程翔只得自己下廚。
煮麵條,炒雞蛋,這是他唯一會做的。
進了廚房,從冰箱裡找出食品材料,他腦子裡突然靈光一現,這才想起,自己不會下廚,這不還有個巫從言嗎,有著三百多年經歷的巫從言,雖然在廚藝方面不是專長,但他畢竟活過三百多個年頭,光是他用在做飯上的時間,加起來就比人間的特級廚師修練廚藝的時間長多了。
很快,程翔做了三個菜,自己嚐了嚐,立時美得眼睛都要大兩圈。太好吃了,居然能自己做出超出自己想像的美味,看來這輩子不必發愁沒好吃的了。
晚上,老爸依然未回。程翔躺到床上,卻翻來覆去睡不著了。
以前感到自己的夢境不可思議,現在才發現,現實中的自己,比夢境更加不可思議。
想想昨晚,都覺得瘋狂,面對一個不明底細的怪人和一具傀儡殭屍,他心裡居然沒生出絲毫懼意,恐懼是人們規避危險的本能,他卻似乎失去了這種本能。差一點,躺在西山郊野的屍體就是不是巫從言而是他自己。
反過來想,也幸虧是沒有逃跑啊,現在居然擁有了法力和飼魂,還有大量的靈巫族修真法門印刻在腦海裡,可以隨時修練。
對了,還有芥子袋,裡面的法寶和鈔票,都是意外之財啊。那些法寶,自當一一研習使用方法,而鈔票,這種東西是根本不必發愁如何用的,錢到用時方恨少啊。嗯,不能忘了,那個何森副市長,還得繼續敲他。
前世記憶開始越來越多地出現在程翔的腦海裡。原來多年來一直夢見的場景,在同一個叢林村落抗擊來犯的敵人,就因為那是自己的葬身之地。那是自己在前世最後的記憶。他相信,那個出手擊殺自己的,是個神,只有達到神的力量,才對前世強大的自己有著一擊必殺的威力。可,那是哪個神?
模糊的記憶中,並非所有神都敵視他,在他身邊,有幾個衷實的患難與共的夥伴,其中有人,有魔,有龍,也有神。但誰是他的敵人?他卻一個也回憶不起來。
不過他驚訝地發現,那些在夢中記憶猶新而醒來就再也記不起來的魔法咒語,現在好像記得一些,比如,召喚靈狼:以叢林之神安法西拉的名義,召喚你,不死的靈狼,為我戰鬥!
唸完咒語,程翔下意識地去看周圍,會不會真有靈狼出現。
四周靜謐如前。
程翔自嘲的笑了笑。想啥呢?咒語是奧克蘭迪斯大陸的德魯伊土語,說句漢語就想召喚,實在太意想天開了。
不過,如果用德魯伊土語來唸咒呢?
“安特,安法西拉諾,依及拉,烏LS安拉,阿賈克拉斯!”
房間裡,透出一股靈動的氣息,一股不尋常的味道,掠過程翔的鼻腔。
身旁,什麼東西在低喘?
不待亮燈,程翔就看到一雙藍寶石一般閃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搶眼。開啟燈後,他整個人都傻了。他覺得自己的心臟都激動得快要跳出來了,這居然是真的,一頭不死的叢林靈狼,居然真的被招喚出來。
程翔感到很奇怪,這種召喚靈狼,雖然和傀儡殭屍不同,有著自主的意識,但它的存在,是要一靠著一直消耗施法者體內的法力才能夠存在的,他這一世,根本沒有進行過魔法冥想,體內不可能有魔法法力,怎麼能維繫著這靈狼的存在?
簡單地檢查一下體內,程翔不禁狂喜,原來,這靈狼竟和飼魂一樣,是依靠精元而存在的。冥想,他到目前也沒回憶起要如何進行,但是修練真元之氣,轉為為供飼魂和靈狼消耗的精元,卻是不成問題的。說不定,這修練出來的精元,和冥想得到的魔法法力,本質上是一樣的。
而且靈狼這種東西,只在被召喚出來之後,才需要消耗魔法法力,如果對它取消召喚,則不會再有消耗。現在消耗精元的靈狼,應該也是一樣的。
唉呀,取消召喚的咒語是什麼?
“靠,原來只是想起了一條召喚咒語而已啊。這回是請神容易送神難了。怎麼辦呢?”
看著眼前那匹體形狀碩的狼,程翔咬咬牙:“得了,收你當寵物吧,我說你是狗,誰敢說你一定是狼?這年頭狗品種太多,認都認不過來。我拿狼當藏獒,說不定真有人信。至於精元,不差多你一份消耗。”
那靈狼似乎聽懂了程翔的話,舔了舔嘴,像只狗一樣坐在了程翔面前。
看到召喚狼居然懂得人話,程翔也是一陣興奮。
“呵呵,真乖啊,對了,給你起個名字吧。嗯,叫什麼好呢?”
“叫小雪吧,我喜歡它。”飼魂蘇雪兒用魂力跟程翔商議。
“我想叫它趙子龍。”提議的是米小超,一個晚清革命志士的胞弟,兄長被捕後,他隻身一人勇闖法場,被清兵用長矛刺死,混跡人群中的巫從言趁亂收了他魂魄。這傢伙骨子裡全是天真患想的東西,也是十七飼魂中死時年齡最小的一個,當年僅有十一歲。
“胡說什麼?現在是給狼起名字,別拿大英雄的名字亂蓋。”發言的是何雲雙,他是康熙年間一位行商的兒子,當年跟著父親外出學習經商,途中錯過投店,夜宿深山,結果遇了狼群。父親和家僕們都葬身狼腹,他則是寧摔死也不肯變成狼屎,直接從高崖上跳了下去。本來,如果他不跳崖,巫從言是有機會救他的,結果晚了一步。在山下找到他時,他才剛好嚥氣,巫從言只得趕緊收了他的魂魄。何雲雙最痛恨就就是豺狼虎豹,最崇拜的是勇冠三軍的大英雄,拿大英雄的名字安在可恨的狼身上?那比殺了他還要他的命。
何雲雙死時年僅十五,雖然比米小超早生了百多年,心性卻始終不見長大。兩位就像是兩個小活寶似的,平日裡最愛在一起掐架。
和他們不同,出生最晚,死在十九歲上的女紅軍戰士嶽子萍,就顯得成熟多了,她是在紅軍長征途中和幾個小姐妹一起掉了隊,投宿到農戶家時,與巫從言相遇的。時值隆冬,她染上了相當嚴重的風寒,巫從言好意贈與她的棉衣,她沒捨得穿,卻穿在了另一個年輕女戰士身上。當晚,酷寒之下,她竟活活凍死,即使巫從言出手相救也沒來得及,只得收了她的魂魄。
儘管嶽子萍出生比何雲雙米小超二魂要晚很多年,他二魂仍然願意稱她為姐姐,她實在是太習慣於關懷照顧他們和批評教育他們了。
這個時候,她又拿出了大姐的姿態:“小超,用名人的名字給狼命名是不禮貌的,我知道你也喜歡趙子龍,但是使用他名字的時候,要分場合。雲雙,你也不要見到狼就生恨意,現在的匹狼,與當初害死你父親的狼不是一回事,這是巫先生用法術招來的狼,它是屬於巫先生的,是我們的戰友,不是階級敵人。你得分清楚。”嶽子萍是唯一一個始終管巫從言稱為巫先生的飼魂,不肯和其他飼魂那樣稱他為老大。現在的程翔,在他眼裡只不過是巫先生換了個身體,他依然是巫先生。
其他飼魂也紛紛發表著自己的意見,為狼起著名字。什麼滿財,青雲,高升之類的,真有夠俗的,程翔一個也不滿意。
停了一會,嶽子萍補充道:“巫先生,我們當年從大別山出發,有匹好馬,長著一身雪白的長鬃,又好看又聽話,我們給它起名叫雪毛。它跟我們一直跟到了大渡河,結果犧牲在敵人槍炮下。我們衛生班的姐妹們都好懷念它。我看這隻狼也是一身雪白,也好聽話,如果可以的話,能讓它也叫雪毛嗎?”
“雪毛……”程翔念出了這個名字。他自己並不是很滿意這個名字,不過,眼前的狼卻似是有興趣,聽到這個名字,它抬起頭,站起身來,像狗一樣用力搖了兩下尾巴。
“雪毛也不錯啊。”蘇雪兒插嘴進來,“有雪字就好,我還是管它叫小雪,嘻嘻。”
“好吧,就叫雪毛。”程翔最後定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