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6章 從軍審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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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凡軍隊、及上述要害部門之現職人員,經查實,其本人或直系親屬,在任職期間,曾接受、或變相接受任何資產超十萬銀元之商業家族、團體、或個人之財物、股份、不當利益輸送者,無論數額大小,立即停職,隔離審查。”

“查實後,視情節輕重,予以革職、追繳非法所得、移送司法嚴懲。”

“其舉薦人、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一併查處。”

這是懸在所有現役將領和要害部門官員頭上的鍘刀。

接受資助,立即停職!

連帶責任!

這幾乎是要徹底斬斷軍隊與“大資產”之間任何可能的灰色聯絡。

“第三條:為切實執行本條例,強化監督,自即日起,於各州、府、縣衙門口,及主要駐軍營地外,設立‘京師直通舉報箱’,此舉報箱,僅接受關於違反本條例第一條、第二條,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貪腐舞弊行為之實名或匿名舉報。”

“舉報箱鑰匙,由青年復社總部派遣之特派員,與朝廷監察部派駐該地之監察御史,兩人分別持有,共同在場,方可開啟,舉報信由特派員與監察御史共同登記、密封,直送京師聯合審查會,地方官員無權拆閱、截留、過問。”

設立獨立的、直達京師的舉報通道,並且鑰匙分持,互相制衡,確保舉報資訊不被地方勢力攔截、篡改、銷燬。

這是將監察權部分下放給了民間,也給了那些可能受到不公或察覺到問題的人,一個相對安全的發聲渠道。

而最具有震懾力,也最具爭議的,是最後關於舉報的獎懲規定。

“第四條:凡經查證,舉報內容屬實,涉事官員被依法懲處者,舉報人可獲得該案最終罰沒金額之三成,作為獎賞,並予以嚴格保密保護。”

“第五條:凡經查證,舉報內容純屬虛構,惡意誣告陷害者,反坐其罪,即舉報人所誣告之罪行,若成立應受何種懲罰,誣告者即受同等懲罰。”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三成罰金,足以讓許多知情人、受害者,甚至旁觀者心動。

而“反坐其罪”,則極大地提高了誣告的成本,意在遏制可能出現的誣告濫訴之風。

一賞一罰,將民間監督的積極性與風險,都提到了極高的位置。

條例頒佈,天下震動。

尤其是紅袍軍中和那些富商家族聚集的地區,更是如同被投入巨石的池塘,波瀾驟起。

條例生效的首月。

分佈在全國各州縣衙門、軍營外的“京師直通舉報箱”,從最初的冷清觀望,到漸漸有人趁著夜色、蒙面匆匆投遞,再到後來,竟真有人白日裡,在眾目睽睽之下,將信塞入箱中。

負責看守的兵丁和官吏,眼睜睜看著,卻無權阻攔、詢問。

一個月期滿,各地的舉報信被特派員和監察御史共同取出、登記、裝箱,在軍隊護送下,源源不斷匯往京師。

負責初步整理和分類的聯合審查會書記處,被堆積如山的信件淹沒了。

初步統計,首月全國收到的有效舉報信,總數逾萬封!

經過聯合審查會抽調精幹力量,夜以繼日的初步篩查、核實、與地方聯動調查,第一個月,正式立案調查的案件,達到三百一十二起。

而立案案件的性質,有些出乎一些人的預料。

其中,超過六成,舉報的並非富商子弟試圖“滲透”軍隊,或是軍官接受鉅額賄賂。

而是某某縣戶房書吏,借核查災後重建貸款之機,向本縣‘張記’糧鋪索賄五十兩,未果後故意拖延批覆,致其資金週轉不靈......某某府工房典史,在承包官道修繕工程中,暗中指定其小舅子開設的石料場供貨,價格高於市價兩成......某某州同知,其管家以撮合生意為名,向城中新遷來的‘周氏’南洋貨行,強索‘中介費’二萬......某某營軍官,縱容其手下軍士,在駐地集市上強買強賣,欺凌擺攤的小商人,稍有不從便拳腳相加......多數案件,指向的是基層官吏、乃至低階軍官,利用手中微小權力,欺壓、勒索、卡要那些新興的、或遷徙而來的商人,以及普通的小工商戶。

他們未必直接接受那些頂級鉅富的賄賂,但卻在更廣泛的中下層,製造著惡劣的營商環境和吏治腐敗。

這些被舉報的官吏,大多並非條例最初設想的主要目標,但他們數量龐大,行為直接侵害普通商民利益,影響極其惡劣。

聯合審查會沒有手軟。

查實一起,處理一起。

該革職的革職,該追贓的追贓,該移送司法的移送。

首月立案的三百一十二起案件中,已有超過百人被處理,罰沒的贓款也開始陸續入庫。而按照條例,其中三成,將作為獎金,發放給那些查實的舉報人。

儘管為了保護舉報人,發放往往透過極其隱秘的方式進行。

效果是立竿見影的。

基層官吏的吃拿卡要、明目張膽的勒索,至少在表面上,迅速收斂了許多。

許多地方,尤其是商人聚集的城鎮,風氣為之一清。

商人們發現,那些原本難纏的“小鬼”,忽然變得“規矩”了不少。

通往衙門的道路,似乎也順暢了一些。

而對於軍隊系統而言,儘管首月直接涉及高階軍官和富商子弟“滲透”的大案要案不多,但《特別條例》本身,就像一道高聳入雲、帶電的鐵絲網,明確劃出了不可逾越的線。

那些原本蠢蠢欲動、四處活動的富商家族及其代理人,驟然感到了刺骨的寒意,許多暗中運作戛然而止。

試圖走“從軍”路線的家族子弟申請,數量銳減。

而那些已經進入視線、被標記的“可疑申請”和關聯軍官,則面臨著持續的內部審查和巨大壓力。

軍隊的門檻,被這道混合了嚴格審查、嚴厲懲處、民間監督、以及重賞重罰的《特別條例》,瞬間築高、加固。

里長魏昶君用他最擅長的、制度與律法結合的鐵腕,在武裝力量與資本勢力之間,豎起了一道看似無形、卻異常堅固的壁壘。

而這道壁壘的第一次壓力測試,就以清理大批基層蛀蟲的方式,展現出了其不容小覷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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