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行動26.鄰居是個小妖精(1 / 1)
回到醫院之後,韶顏有一些心不在焉。
為了不影響自己的發揮,他臨時跟外科副主任換了班,提前下班了。
回到家裡之後,韶顏習慣性地先去洗了個澡,洗了個頭。
就在她準備去隔壁蹭飯的時候,少女突然想起來——他根本就不在。
這下好了,連蹭飯的地方都沒了。
早知道就不讓李飛回公安局了。
現在她連頓飯都吃不上,沒辦法,只好點外賣了。
——
原本以為,自己會一直這樣過下去,卻沒想到,隔天李飛就回來了。
只是他腳上多了一個電子鐐銬,這也就意味著,不管李飛走到哪裡,他的一舉一動,都會被公安局裡的人監視得清清楚楚。
這簡直比蹲大牢還要沒有人身自由。
起碼蹲大牢的時候,上廁所是不用被監控的。
“叩叩——”
清脆切突兀的敲門聲乍然響起,韶顏先是被嚇得抖了個激靈,隨後反應過來了,又有些疑惑不解。
這大早上的,誰會來敲門呢?
隔壁不是沒人了嗎?樓上的住戶也是,似乎上個星期就走了,現在還沒回來。
這個點兒怎麼可能會有人來?
韶顏:" 來了,誰啊?"
她嘟囔著,手裡的動作開啟了門。
映入眼簾的,是一張熟悉的面孔,雖然談不上有多英俊精緻,但卻十分英氣,充滿了朝氣。
韶顏:" 你怎麼……回來了?"
她還以為,李飛要一直在公安局裡待著呢,沒想到這麼快就回來了。
李飛:" 嗯,我……我跟他們申請了戴電子鐐銬,所以就可以回來了。"
只是以這種形式的迴歸,還不如沒有回來。
因為這東西是給犯人戴的,正常人戴的話,實在是太屈辱了。
韶顏一個外人看了都十分的不能接受。
韶顏:" 你回來做什麼?還有什麼事情要處理嗎?"
她不記得李飛還有什麼事情沒有完成,接下來不是應該在公安局裡走流程嗎?
李飛:" 我……"
他該找什麼樣合理的理由,去搪塞韶顏的這個問題呢?
總不能說,他想她了,所以才以這種方式迴歸吧?
就算他說了,韶顏估計也不會信,沒準兒還會把他當個神經病來看待。
李飛:" 受不了同僚們看我的眼神兒,於是就回來了。"
李飛靈機一動,突然就想到了這個理由。
聽起來還挺合理的。
韶顏不知道有沒有看到李飛的心思,她只是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韶顏:" 那你現在戴著電子腳銬,還怎麼繼續去外面工作?"
一般來說,只有犯了法的人,才會在刑滿釋放之後,戴著電子腳銬生活一段時間。
可李飛又沒有犯法!
他不僅沒有犯法,而且還是為了配合警方的合作。
但是世人卻不會怎麼認為,一旦戴上了電子腳銬這種東西,在他們眼裡,李飛就是窮兇惡極的人。
試問,這樣的人,誰還敢要?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上去看,答案是——沒有。
李飛:" 這……"
李飛愣住了。
@牧十七:" 更新完畢✔打卡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