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林翊這孩子,聰明(1 / 1)
圍牆修好了,正房和廂房的屋頂也很快修好了。
新瓦鋪的整整齊齊,門窗換了新的,刷了清漆,在太陽底下亮堂堂的。
主院正房三間,中間是堂屋。林秀兒住東邊一間,王氏住西屋。
西廂做了灶房,東廂小寶一間,小禾一間。
再也不用每天村裡鎮上兩頭跑了。
搬進園子那天,小寶在院子裡跑了好幾圈,這裡摸摸那裡看看,高興得不得了。
“娘!咱們有新家了!”他仰著小臉喊。
林秀兒才搬到鎮上沒兩天,興隆賭坊突然就被查封了,鎮上都轟動了。
聽說趙天霸被抓進了縣衙大牢,他手下那些人跑得跑、抓得抓,一個都沒剩。
這下桃花鎮總算安寧了,鄉民們都拍手稱好。
裴照留給她不少銀子,如今園子修得差不多了,危險也除了,開鋪子的事也該提上日程了。
柳如煙這些天,一直在幫林秀兒打聽碼頭這邊的鋪子。
這邊靠近碼頭,人流量多,商鋪,客棧林立。
茶樓不遠有個鋪子,原先是個雜貨鋪,掌櫃的年紀大了,要回老家養老了,正打算往外租呢。”
林秀兒跟著去看,鋪面不小,位置也好。
正好中間是隔開的,前面改造一下就能做鋪面,後面倉庫改成後廚。
陳明軒和吳良才聽說她要開鋪子,比誰都積極。
“秀兒,我要入股!”
“林姐姐,我也入股!多少錢你說,我回去跟我爹要!”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林秀兒頭疼。
“你們會算賬嗎?”她問。
兩人面面相覷。
“不會。”
“那你們入什麼股?”
陳明軒理直氣壯:“不會算賬沒關係,能每天來吃飯就行!”
吳良才拼命點頭。
林秀兒聽的哭笑不得。
陳明軒入股的事,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是他爹陳老爺。
“你入股?”陳老爺瞪著他那便宜兒子,“你個兔崽子,除了會吃還會啥?入什麼股?”
“人家林娘子辛辛苦苦開個鋪子,你去添什麼亂!”
罵完兒子第二天,他就親自登門去找了林秀兒。
“嘿嘿,林娘子,”陳老爺開門見山,“你要開鋪子,我那兒子不靠譜,你要合作,找我就好啦。”
林秀兒愣了一下。
陳老爺繼續說:“你看,我開鋪子十幾年了,經驗比你豐富,會算賬,懂經營。”
“我還能從米鋪給你調個老掌櫃來,帶帶你,教你怎麼做賬、怎麼進貨、怎麼跟人打交道。”
“你有手藝,我有經驗,我們才是最佳的合作伙伴。”
林秀兒想了想,是這麼個理兒,隨即點點頭。
她沒有開鋪子的經驗,能有個老掌櫃教她,確實最好不過。
而且有陳明軒給她當內應,她也不怕這老頭坑她。
“那就多謝陳老爺了。”
每天早上照舊出攤買餅,收拾完宅子,又是盯著鋪子裝修,加上每天吃得也少,林秀兒瘦得很快。
一個月過去,她下頜線都清晰了。
原先圓潤的臉頰凹進去,露出好看的輪廓。
腰身也細了,新做的衣服不再緊繃繃的,走起路來人都變得輕盈了。
吳良才每次看到她,都要盯著她的臉看上半天,然後低頭捏捏自己肚子上的肉,唉聲嘆氣。
“林姐姐,你怎麼瘦這麼快的?教教我唄!”
林秀兒頭也不抬:“多幹活,少吃飯。”
吳良才點點頭,試了幾天。
讓他幹活可以,但是少吃一口飯都餓得他眼冒金星,實在受不了,又跑回來啃滷豬蹄了。
不過這些日子,他不是來園子裡拔草鋤地,就是跟著林秀兒上山採香料。
每天累得跟狗似的,確實已經瘦了一大圈,把他爹高興得逢人就誇。
搬進新園子,最開心的莫過於小寶了,天天在院子裡瘋跑。
林秀兒她們在後院開荒種菜,他就在院子裡,追雞逗狗逮螞蚱,跟狗蛋玩捉迷藏。
日子過得跟神仙似的,快活的不得了。
林秀兒看著他無憂無慮,滿院亂竄的背影,忽然覺得:“該把他送進學堂了。”
小寶一聽,臉都垮了。
“娘!我不去學堂!”
“不行。”
“我不去我不去!”
林秀兒蹲下來,看著他:“為什麼不去?”
小寶憋了半天,憋出一句:“去了學堂就不能玩了!”
林秀兒笑了,摸摸他的頭:“去了學堂也能玩。還能早點開智。”
“學了字,以後可以看好多好多有趣的書,明事理,還能幫娘記賬呢。”
小寶眨眨眼,有點動搖。
但他還是不想去。
然而沒用。
他娘決定了的事,九頭牛都拉不回來。
第二天,小寶就被拎進了學堂。
學堂跟他家就隔著百來米。
夫子是個五十多歲的老童生,教了二十多年書,鎮上大半的孩子都是他啟蒙的。
小寶第一天去,哭得跟什麼似的,抱著林秀兒的腿不撒手。
周夫子看著眼前這個白白淨淨的小男孩,問:“叫什麼名字?”
小寶張嘴就要說“小寶”,林秀兒搶先一步開了口。
“林翊。”
她低頭看了小寶一眼,又看向夫子:“羽立的翊,夫子看可好?”
周夫子捋著鬍子,點點頭:“林翊。展翅之翊,好名字。有志氣,有期許。”
他低下頭,看著小寶:“以後你就叫林翊了,記住了?”
小寶仰著頭,把林翊兩個字在心裡唸了幾遍。
最初被關進學堂的幾天,林翊很不適應。
每天都要揹著書包去學堂。
一坐就是一上午,聽夫子講那些之乎者也。
手要規規矩矩放在桌上,腳不能亂動,眼睛要看著書本。
哪有在院子裡瘋跑好玩?他好幾次都想逃學。可每次剛冒出這個念頭,夫子就點名讓他背書。
他站起來,結結巴巴地背了幾句,居然背對了。夫子捋著鬍子,點點頭:“尚可。坐下吧。”
林翊坐下來,心裡有點高興。
後來他發現,那些書上的字,他看一眼就能記住。
那些句子,夫子講一遍他就明白。
別的孩子還在結結巴巴地念,他已經能背下來了。
夫子誇他:“林翊這孩子,聰明。”
誇一次,他高興半天。
誇兩次,他覺得上學堂好像也沒那麼討厭。
誇三次,他能每天早早爬起來,自己揹著書包就去學堂了。回來還要溫習功課,把白天學的字再寫幾遍。
寫完拿給孃親看,孃親摸摸他的頭說“真棒”,他就更起勁了。
那小背影,坐得筆直,一筆一劃寫得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