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殺良冒功,花錢保平安(1 / 1)
宋英眼前一亮,看著眼前有些緊張的兩人,抓著刀鞘的手握得更緊了。
案發現場劉大力家他們自然是檢視過了,大部分被燒得黢黑,到處又被水淋得到處都是溼透透的,現場徹底破壞,他們壓根沒有看到任何有用的線索。
就連那三具被燒得不成人樣的屍體也都查驗過,其中兩具倒是勉強能夠查出死因,一個被刀砍死,一個被拍死,還剩一個最慘,皮肉酥脆,骨骼外露,很難看出到底是怎麼死的。
要知道,要是三人互毆而死的話,雖然能夠很快的結案,但他們卻不能得到更多的功勞。
但要是連殺三人的兇殺案,那功勞可就不一樣!
所以宋英和孫卓才這般賣力,決心要找出殺人兇手!
絕對不能讓這樣暴徒逍遙法外!
“你發現了什麼?”
“屋裡有弓箭,弓箭上面還有著血跡!”
這回孫卓倒是沒有壓著聲音,似是故意要讓林夏聽到一般。
“大人!我大哥的死肯定和他有關!前幾天我大哥還來這裡收了保護費,一定是他蓄意報復!”
劉大力的頭號小弟蹦了出來,一邊說一邊用手顫抖著指著林夏。
“大人明鑑!我都已經上交了保護費,怎麼可能還會去和劉大力對著幹呢。”
林夏連忙拱手抱拳開口解釋,心中卻是在可惜為什麼昨天這狗腿子沒在現場,讓他一起帶走。
“保護費又是怎麼一回事?我記得朝廷可沒有這一項費用。”
孫卓面色一冷,倒不是說對於這收取保護費的行為不滿,而是居然收了保護費而不給他們上供,這怎麼能允許呢?
連帶著看著劉大力剩餘的小弟也是有些不爽了,不懂規矩的貨色,哪怕被人幹掉了,那也是活該!
“咳咳,先看看你發現的弓箭吧。”
宋英輕咳兩聲提醒道,這類事情怎麼能放在明面上來說呢。
他倆只是縣衙裡的小捕快,連捕頭都算不上,萬一這後面要是站著大人物,可不他們兩個小捕快能亂伸手的。
“好嘞,師父!”
反應過來的孫卓這才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當即從屋裡取出了林夏的弓和八支箭矢,就連做飯用的菜刀也沒落下。
將箭頭上沾著血跡的一測在林夏和宋英眼前過了一遍。
“大人,我是打獵的,箭矢和菜刀上沾血不違法吧?昨天我還打了兩隻兔子回來呢,那一定是兔子的血。”
林夏開口解釋,他倒是處理過了一下,但是忽略了箭羽上的血跡。
第一次幹這種事情,經驗還是有些不足,下次一定注意!
“你說你是獵人就是獵人?你說這是兔子血就是兔子血?我懷疑這就是人血,是你用箭射殺一人,又用菜刀砍死一人!”
孫卓面帶譏笑,真要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那還要捕快,要官府幹什麼?
“帶回去吧,大牢裡待幾天,總會想開的。”
宋英的手已經摸向了隨身攜帶的鐐銬,不過動作很慢,好像是在等著什麼一樣。
“大人明鑑!小的有云山縣簽發的獵戶證!”
看到倆捕快這一番動作,林夏腦海中瞬間想起了一種可能,這倆不是神探,這兩人恐怕是來賺外快的!
迅速從懷裡取出了隨身攜帶的獵戶證,並將一兩銀子壓在了下面,從正面卻是看不出什麼有不對勁的地方。
“哦?還有官府簽發的獵戶證?我看看。”
宋英隱約間看到一道反光,心中有所猜測,攔下了一旁蠢蠢欲動的孫卓,獨自上前。
所謂的獵戶證僅僅只是薄薄的一張紙,哪怕林夏將其折上幾次,也厚不到哪裡去。
宋英的手剛一伸過去,就感覺到一個硬物在頂著自己的手,一陣冰涼感從指尖傳來。
食指和中指伸過去一夾,便已經知道了分量,這是一兩銀子!
面不改色地將獵戶證展開查驗,剛剛還在指尖的銀子此刻已經消失在手上,不知去向。
“嗯,獵戶證沒問題,是我們錯怪你了。”
一直臭著一張臉的宋英此刻才掛上些笑容,將獵戶證遞了過來,這小子倒是識趣,免了一番皮肉之苦。
至於說錢是怎麼來的?那重要嗎?只要錢能到他手上就行了。
就像那些文人說的,英雄不問出處~
“大人,不能放過他啊,我大哥的死肯定跟他有關!”
眼見宋英已經沒了將林夏帶走的想法,劉大力的兩小弟倒是急了起來。
林夏是不是劉大力的殺人兇手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他們看上的是石蓮!
村裡也就只有這一戶家裡只有來人,只要林夏被抓進大牢裡,那石蓮不就是任他們擺佈了!
長得黑一點瘦一點也沒關係,天黑了都一樣,等玩夠了再低價賣給青樓,這不就是筆無本買賣嘛。
“怎麼?你比我師父還會辦案?”
宋英還沒開口,邊上侯著的孫卓已經是忍不住了,這回他拿鎖鏈的速度倒是相當迅速。
師父那邊一看就是撈到油水了,等回去自己也能跟著沾點光。
要是把案子破了,那功勞不也有了?
“我看你們兩個才是真兇,刻意在這裡誤導我們的判斷!孫捕快,把他們兩個抓起來,帶回大牢!”
師徒倆沒有任何交流,就已經瞭解了對方的打算。
油水他們要,功勞也不能丟!
“大人!我...”
其中一人還沒來得及開口解釋,就已經被孫卓一刀鞘砸在臉上,短時間裡是張不開口了。
剩下那人頓時就老實了,沒有逃跑的打算,直接將自己的嘴閉上,老實地伸出手,等著被鎖鏈鎖住。
“倆窮鬼!”
孫卓在兩人身上檢查了一番,兩人加起來身上都沒有超過二十文錢,買命錢應該是拿不出了,那就老老實實的成為他們的功勞吧。
“你小子,很不錯,我叫宋英,他是孫卓。以後在雲山縣城裡,遇到了擺不平的事情,可以去縣衙找我們。”
宋英一邊說著,垂在身前的手微不可查地搓了搓,意思很明顯,給錢就能夠替林夏平事!
不怕平不了,就怕錢給得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