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殺人償命(1 / 1)
只是沒想到都過去二十一年了,那個孩子竟然還在城中游蕩,並且能在他的眼皮底下,當上了一名引屍人,還可以殺人來吸收陰氣!
這簡直是他的恥辱,一生烙在心頭的恨和恥辱啊!
他先回到房間之中,將他已經很久沒有船上的盔甲穿在身上,他走了出來,這一次城主抱著必殺死那人的決心,一定要殺了他,為他的妻女抱著血海深仇!
“那城主,在下就先告辭了!”
陳東尋拱手準備離去之時,城主伸出一隻手,指著他,高喊道:“不可!是你找出來這次案件的兇手,你是本官的貴人,但本官要讓你親自看著本官,斬殺了這個賊人,你不可離去!”
陳東尋現在內心賊不是滋味,因為他每次破案完畢,跟著梁校尉或者自己,百分百都會至少出現一隻紅衣帶血,說不準這次還可能青衣出世呢,萬一城主他們在處理不好,他把自己的小命搭進去,那真的很不值得啊!
“小人官廬中確實有急事,請您帶著下人看著您斬殺賊人吧,在下先告辭了。”
陳東尋準備開溜了,可是城主的速度非常之快,他剛轉過身,就發現城主已經站在了他的面前。
這就是傳說中五品以上的斬妖人嗎?
哪怕如此年邁了,實力照樣如此強悍。
果然五品以上斬妖人的實力,恐怖如斯啊!
可是他真的不想跟城主一起啊,就在他見到城主準備拔刀的時候,陳東尋立刻拱手道:“小人願意前往,城主請息怒!”
城主滿意的哼了一聲,轉身斜著眼睛看著陳東尋,問道:“你為何不敢直視本官?你是不是心中有鬼?還是說,你與那賊人壓根是一夥的?”
陳東尋這下真的是哭笑不得了啊,他總感覺自己剛剛就不應該說告辭的話,搞的自己現在裡外不是人不說,這城主還疑神疑鬼的了。
若是時間可以重來,他剛才一定不會說那句話!若是時間可以重來,他都不想找到這個兇手。
“不是啊,城主大人,真的是冤枉啊!小人只是因為您身體中那鋒芒畢露般存在的陽氣所欽佩,刺的在下眼睛著實疼痛,所以不敢直視您,但小人在心中對您是百分百的敬佩啊!大人明察啊,”
城主哼了一聲,“諒你也沒有那個膽子,事不宜遲,準備出發吧!”
陳東尋嗯了一聲跟在其身後,順便讓武大速速離去,說這裡危險太大,他自己小命都不敢保證,若是武大在進來,到時候真的沒有人保護了,他可不想這可愛的胖哥,就這樣慘死在不明不白的路上。
武大堅決說道:“不行啊,陳東尋,這次肯定是百分百十足的危險啊,引屍人若是開始修煉,哪怕入了魔,說不準也都是紅衣帶血呢啊,這還是最輕微的,若是他入魔還成為了青楓墨白,那你就真的吃不了兜著走1了。”
“若我不去,就會被城主立刻斬殺在刀下,若我去了,相信城主的實力,將那人斬殺還更好說一點,況且若他真的修煉成為了青楓墨白,若是城主這麼高強的斬妖人都沒任何辦法,那等他修煉出世,我們就著的都要死了啊!”
武大隻好嗯了一聲,就速速離去了,陳東尋跟著城主來到了斬妖司之中,梁校尉和其他陳東尋不認識的斬妖人都紛紛坐在各自的位置之上,而城主則坐在最首頂的位置上面,左側坐著一個哪怕看著十分衰老的老叟,但和城主一樣,那身上的陽氣,如同石頭一樣,壓得陳東尋著實喘不過氣氣來。
“梁校尉,你的人找到那人的下落了嗎?”城主問道。
梁校尉站起身,拱手回答道:“城主大人,屬下無能,請贖罪!”
城主嘆息一聲,他擺了下手,讓梁校尉坐下去了,畢竟那人的躲藏實力實在高強,否則他們怎麼會這麼多年都沒找到呢?
城主看了眼正在對面的陳東尋,問道:“陳東尋,你可有什麼辦法嗎?”
陳東尋搖了搖頭,道:“在下的辦法只有一個,但也不敢保證。”
“速速道來,不管是什麼辦法,有總比沒有強!”
陳東尋想了一下,說道:“按照人的心裡而言,此人敢出現在我們的面前,大規模的殺人和破壞,那他肯定覺得自己的實力已經夠強,到了可以全部擊殺我們眾人的實力,所以他會靜靜的在某個地方等待著我們前往,而他內心篤定,我們肯定非常愚蠢,不可能想到那個地方。”
城主和旁邊的老叟,相互看了一眼,他們二人聽完陳東尋說的話,還是沒有想到那個人現在會在哪個地方。
“你快點道來,說話不說完,小心某家讓人把你斬了!”
那個老叟拍著桌子大喊道,陳東尋立刻拱手說道:“在下猜測,按照那人的心裡活動,他現在肯定在城主大人妻子前丈夫的家中,因為這賊人的家是被城主大人派人抄家了,所以他肯定會在他的家中,靜靜等候著城主大人前往,隨後在家中,將城主擊殺,以告慰他家人的在天之靈。”
城主想了想覺得陳東尋說的很對,那賊人肯定是這種想法,立刻站起來,帶著眾多斬妖人前往到那個地方。
“王館長,你帶著一部分的人就坐在這裡守護陣地,若我都沒辦法擊殺那賊人,那你去估計也是白白送死罷了。”
城主說完,老叟嗯了一聲,讓梁校尉帶著十二個斬妖人跟隨城主而去,陳東尋在門口看著城主快要出門,準備下意識抓緊逃離之時,城主開口說道。
“陳東尋,別以為某家不知道你想幹什麼,那賊人位置是你猜測到的,所以你必須跟本官一同前往,並且本官要讓你親眼看著本官斬殺那賊人,然後你將那賊人引屍還魂,將他的靈魂封印在本官的府衙之中,本官用自己的陽氣去每日難受他,讓他知道什麼叫做殺人償命,本官要讓別人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