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丙字十三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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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牧推開了丙字號牢房的木門。

黴味混著尿騷味撲面而來,甬道兩側的柵欄後,犯人們或坐或躺。最裡面那間牢房裡,一個渾身血汙的囚犯猛地撲到柵欄前,雙手抓住木條,指節發白。

“大人!我冤枉!”

聲音嘶啞,但像鐵片刮過石頭。

趙牧提著油燈走近。燈光照亮那人的臉——三十來歲,黑臉膛,顴骨高聳,眼睛細長,瞳孔在暗處亮得像鷹。

“你叫什麼名字?因何入獄?”趙牧問。

“趙黑炭!原趙國獵戶!”囚犯急切地說,“三日前深夜,我追一頭受傷的鹿到城外亂葬崗,看見王三刀在埋屍!”

趙牧心頭一跳。

王三刀。又是這個名字。

“繼續說。”

“那根本不是什麼豬,是人——”趙黑炭壓低聲音,眼睛掃了眼甬道盡頭,“是個女子,年紀不大,左手……左手有六指!”

六指?

趙牧腦子裡閃過前日翻閱的卷宗。西街陳寡婦報案,女兒失蹤五日,年十七,左手天生六指。

“你確定?”趙牧盯著他。

“千真萬確!”趙黑炭說,“月光雖暗,但我常年打獵,眼力好。那女子被草蓆裹著,手露在外面,六根手指清清楚楚!”

趙牧沉默片刻:“埋屍地點?”

“亂葬崗北邊,有棵歪脖子槐樹,我做了記號——在樹根系了塊紅布條。”趙黑炭喘著氣,“我本想報官,可剛回城就被抓了,說我偷了王三刀鋪子裡的半扇豬肉!”

“你偷了嗎?”

“我沒有!”趙黑炭咬牙,“那晚我根本沒進過城!可縣衙的人不信,把我打了一頓扔進牢裡……”

話音未落,甬道那頭傳來沉重的腳步聲。

獄掾吳七晃著肥胖的身子走過來,油燈在他手裡搖晃。他四十來歲,圓臉細眼,總帶著笑,但笑意從不達眼底。

“趙佐史,巡查牢房呢?”吳七笑呵呵地說。

趙牧轉身:“吳獄掾。”

吳七走到牢門前,瞥了眼趙黑炭,臉上笑容淡了些:“這人是偷盜慣犯,去年就因偷雞被抓過。趙佐史莫聽他胡言亂語。”

趙黑炭急道:“我沒說謊!”

“閉嘴!”吳七厲聲喝道,又轉向趙牧,語氣緩和,“趙佐史新上任,不熟悉這些刁民伎倆。他們為了脫罪,什麼謊都敢編。”

趙牧看著吳七:“他說看見王三刀埋屍。”

“王屠戶?”吳七笑了,“王三刀是安陽縣有名的老實生意人,田縣丞都誇他本分。這賊子定是記恨王屠戶報官,才汙衊他。”

老實生意人?

趙牧想起王三刀那雙粗如胡蘿蔔的手,還有鋪案下那塊染血的麻布。

但他沒反駁,只是點點頭:“吳獄掾說得是。”

吳七滿意地笑了,拍了拍趙牧的肩膀:“趙佐史明白就好。夜了,早點歇息吧。”

他提著燈走了,腳步聲漸漸遠去。

趙牧站在牢門前,沉默。

趙黑炭看著他,眼裡的光慢慢黯下去。

“大人也不信我?”他聲音低啞。

趙牧沒說話,從懷裡摸出半塊麥餅——是晚飯剩下的,塞進柵欄縫隙。

趙黑炭愣住。

“先吃點東西。”趙牧低聲說,“明天,我再問你。”

說完,他轉身離開。

走出丙字號牢房,趙牧沒回值房,而是去了縣衙卷宗庫。

庫房在衙署西側,一間土屋,裡面堆滿了竹簡。看守的老吏已經睡了,趙牧自己點了燈,開始翻找。

他要找失蹤案的卷宗。

一炷香後,他面前攤開了六卷竹簡。

都是近三個月安陽縣報上來的女子失蹤案。卷宗備註五花八門:“或私奔”、“或走失”、“疑為流民逃亡”。

但趙牧注意到細節。

六名女子,年齡在十六到二十二歲之間。其中三人,左手有六指——備註裡寫了“天生六指”、“左手異於常人”。

另外三人,失蹤前三天內,都有人看見她們去過西市。

西市。

王三刀的肉鋪在西市。

趙牧倒吸一口涼氣。

六個人。三個月。六指特徵。

這他媽不是失蹤,是連環案!

他把卷宗卷好,吹熄油燈,走出庫房。

夜已深,月光清冷。縣衙院子裡靜悄悄的,只有更夫的梆子聲遠遠傳來。

趙牧快步走向值房。

剛走到門口,他猛地停下。

窗戶紙破了個洞。

他記得很清楚,傍晚離開時窗戶是完好的。

趙牧屏住呼吸,輕輕推開門。

值房裡一切如常,床鋪、桌案、牆角堆的竹簡,都和他離開時一樣。

但他走到窗邊,蹲下身。

窗臺下,有半個腳印。

新鮮的,泥土還沒幹透。

有人來過。在他翻卷宗的時候。

趙牧站起身,看向窗外。院子裡空蕩蕩的,月光把樹影拉得很長。

遠處,更夫敲響了四更的梆子。

咚——咚——咚——咚——

聲音在夜空中迴盪。

趙牧關上窗,插好門閂,坐到床上。

腦子裡亂糟糟的。

趙黑炭的話。六份卷宗。窗外的腳印。

還有王三刀那雙粗大的手。

他躺下,閉上眼睛。

明天,得去見韓縣令。

這案子,必須查。

窗外,月光偏移。

一道黑影從縣衙圍牆翻出,消失在夜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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