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遠方小鎮上(1 / 1)
我要去遠方,遠到可以,把過去遺忘。
街角某個破舊的雜貨鋪子裡一隻同樣破舊的音箱正播放陶某人的《單身旅記》,清脆的女聲本是那麼的動聽,伴隨著破舊音箱陣陣“呲啦呲啦”的滄桑雜音,讓身處這陌生境地陌生人群中的我聽得想要流淚。
何況她的歌詞又寫得那麼觸恨傷懷:呆坐車上共同飽餐一份孤寂呀/大雨裂成水滴爬滿無色玻璃/我再也不能忍受命運機率遊戲呀/背起行囊我要去遠遠方/遠到可以把過去遺忘……
如今我早已忘記那陌生小鎮的名,而那隻破舊音箱裡的那首《單身旅記》,卻時不時地在我腦海中迴圈播放,揮之不去,歌聲的每一次響起,都會帶我回到那個陌生的街角——說實話那破地方我不想再去第二次。
在街角佇立良久,《單身旅記》早已放完,太陽落山了,鳥兒也已歸巢。居民樓裡開始響起“劈哩啪啦”的炒菜爆油聲,街邊昏暗的燈光亮起。我看到頭頂屋簷下有隻小麻雀從它爹媽為它佔來的燕子巢中探出迷惘的小腦袋,似乎被這閃瞎鳥眼的人造光搞得很不爽。
我疲倦不堪的臉上一定寫滿小麻雀般的迷惘,天就要黑了,卻還沒有找到今夜下榻之處。事實上,口袋裡少得可憐的散碎銀子根本不給我機會去做住旅店這麼奢侈的事兒。此時我忽然明白“良宵一刻值千金”的含義——開房間很貴的,即便是一個人開。
躊躇再三,我決定去找間網咖(那時候還不叫網咖),將就著過一夜。本來我是打算去睡橋洞的,但是害怕城市錦衣說我敗壞鎮容來趕我走,而我並非丐幫弟子,上頭並沒有會耍打狗棒的長老們罩著,肯定會被城市錦衣們吊打,只得咬咬牙,花點錢在網咖的破椅上將就一晚上,至少那椅子還挺軟的。
在街上走了很久,發現這小鎮雖破敗,但是網咖卻很多,幾乎佔據了小鎮的半壁江山,並且還有兩家專賣盜版的書屋,看來還是個書香小鎮,我開始對它產生了一絲好感。
最終我選了一家名叫“浪跡”還是“浪漫”的網咖?不記得了,反正是有個“浪”字的,這並不重要,我選擇這家網咖不是因為它的名字裡帶個“浪”字,而是因為裡面的網管小妹比我看過的其它幾家的小妹都漂亮,而且它的對面就是一間包子鋪,這樣我的晚飯和明天的早飯就都可以就近解決了。
我走進這間“浪蕩”網咖,“啪”地將我英俊的身份證拍在櫃檯上,問小妹:“通宵多少錢?”
小妹面無表情地說:“十二元,從晚間十二點到早上八點。”
看一眼快要沒電的手機,現在是晚上七點,距零點整還有整整五個小時。
我決定先去吃幾個包子。
然而當看到包子鋪老闆的時候,我瞬間決定不吃包子了,因為老闆長得實在很像黃秋生。
“叉燒包,新鮮的豬肉,很好吃的!”秋生哥笑眯眯地熱情招呼我。
“不了不了……”我客氣地推辭著,覺得他完全不必要刻意強調是豬肉的。
幸而我並不覺得十分餓,莫忘了那句歌詞:我已飽餐了一份孤寂……何況,還有傳說中的精神食糧。
盜版書屋的書籍還是很豐富的,金梁古溫四大名著,包括很多書店看不到的書都可以在此間找到,而且通通只買十塊錢一本。
我雖然很想把鐘意的書買下來,但是囊中實在是太羞澀了,所以我只決定消磨時間,決不消費金錢。
想想這也算得是失敗的人生:窮得,只剩下了時間。而時間,又太不值錢。
若能做到令自己的時間值錢,便是成功了吧?諸如王李二馬等人,秒秒鐘幾百萬上下,做人若能如他們一般,夫復何求啊?!
那天,我就站在盜版書屋裡,站了四個多小時,讀完了金庸的短篇《越女劍》和古龍的《劍花煙雨江南》。
想想我的時間真是不值錢。
書屋肥胖的老闆娘一直在我背後咕噥:“看了這麼久,又不買!”我感覺她的目光就像錐子一樣向我刺來,刺穿了我的後背,不然,我何以虎軀一震?
很擔心她迷戀我身上的青春氣息而無法自拔地愛上我,所以我決定立刻就走。
直到我跨出書屋的小門,仍能感受到肥胖老闆娘充滿愛意的白眼銳利扎向我的虎背。
都說讀書乃精神食糧,如此說來,我就這麼堂而皇之地吃了一頓霸王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