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老四的故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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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我的話後,老四頓時用那種詫異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後聲音不大的對我說道,“怎麼著?劉輝,為了一個女人,損失你自己百分之十的利益,真的很合適嗎?”

“四哥!”我聽到老四的話之後,咬了咬牙,抬頭看著他,說道,“四哥。我不只是為了一個女人。我覺得我完全是有必要這麼做。否則的話,我真的害怕我會內疚一輩子的。四哥,我不知道你年輕的時候有沒有過這樣的選擇,但是我現在遇到了,就必須要去做。我覺得能用錢挽救一個人一輩子的幸福,還是很值得的!”

我的這番話說出口之後,老四頓時對我伸出了大拇指,朝著我說道,“老弟,牛逼。你要是這麼想,你四哥我沒什麼可說的。只要你以後不會後悔就行,我的意思你能明白嗎?”

老四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還是很認真的。我知道他是好意,畢竟現在錢才是大爺。而我卻用了自己百分之十的股份,換了藍希月的幸福。

我不管後面我的這百分之十的股份能值多少錢。但是我都不會後悔的,不管走到什麼地步,我都認為,能用錢來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而自己剛好有這點錢,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看到我堅毅的態度,老四笑了笑,然後朝著我招招手說道,“來吧。老弟,坐下來,我跟你講講我以前的事情,我曾經也像你這樣做過,但我現在已經人到中年了,以前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現在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你看吧,現在能夠一直陪著我的,只有銀行卡里面的那些數字了!”

聽到老四的話,我這才走到旁邊坐了下來。我知道老四這個人是非常有故事的的一個人,但是我們兩個認識的時間太短了,所以我對他以前的事情根本就不瞭解,但我很感興趣,所以老四的話說完之後,我這才坐了過去。

坐下之後,老四遞給了我一支菸,緊接著,我趕緊給他也點著了。這個時候,老四看著我,眯起了眼睛,像是在回憶他以前的故事。

差不多兩分鐘之後,老四眯著眼睛,緩緩地抽著煙,然後跟我說道,“我以前,跟你年齡差不多的時候。也很相信愛情,我記得在我二十九歲的那一年,我遇到了一個跟你一樣的問題。只不過那個時候我沒有太多的錢,我只擁有著自己的一家餐館。所以說,在那個時候,我遇到的問題很棘手,是我當時的女朋友她爸,發現了我們兩個談物件的問題,然後她爸也沒有跟她說這件事,而是直接找到了我!”

“她爸直接找你?是不是,她爸有些實力啊?”我看著老四,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老四點點頭,抬頭笑了笑,跟我說道,“不錯。她爸確實是在本地有一些實力,那個年代還是比較混亂的。她爸有一家賭場,每天認識的人也亂七八糟的,所以誰也不怕。”

“但是我那個時候,只是一家小餐館的老闆。我得罪不起他們那些人的,但是我也不怕。我這個人天生就是誰都不怕。我記得特別的清楚,那個時候她爸開這一臺賓士,車上的人下車後,直接把我從店裡踹拽到了車上。到了車上,我才知道這個人就是我女朋友的爸爸。不過我沒怕,我很有禮貌的問她,叔叔,你找我有事嗎?”

說到這裡,老四頓時都笑了。

他笑著,眼神中滿是回憶的跟我說到,“那個時候,我真的是什麼都不怕。但他畢竟是長輩,所以我很有禮貌。不過,我的有禮貌卻換來了一個冰冷的眼神,然後他們把我帶到了一個沙坑裡面,什麼都沒跟我說,就要把我給埋了!”

“我草他嗎的。我當時就急眼了。我才不管他是誰,我自己的生命都受到威脅了,我還管那麼多幹什麼。所以我直接張嘴就罵,罵的也挺難聽,罵他如果埋了我,他女兒就會活守寡一輩子的!”

老四說到這裡,眼神中忽然多了一絲悲憫。

“就是因為這樣,因為我罵他了。所以他才讓人把我給拽了上來。上來之後,問我,要錢還是要他女兒。如果我可以離開他的女兒,他會給我一百萬。如果我要他女兒,那就讓我先給他一百萬,五分鐘之內拿不出來,就把我給埋了!”

聽到老四的這句話,我在腦海中緩緩地思索了起來。老四這個時候問我,“你猜,我是怎麼回答的!”

“怎麼回答的,四哥!”我看著老四,笑了笑,遞給他一支菸。

老四緩緩地一笑,然後說道,“我說。叔叔,你要是有錢,可以給我一百萬。我拿著這一百萬去做生意,你給我幾年的時間,我肯定連本帶利的還給你。如果你不給的話,那我就給你一百萬,選擇菲菲吧!”

“當時,她爸聽後。眼神亮了一下,問我有沒有一百萬,有的話現在就給他!”

老四深吸了口氣,然後繼續說道。

“所以,她爸問了我以後,我就知道他爸其實已經輸了。我說,我現在可以給你一百萬,但是這一百萬你得先借給我,然後我在給你。這樣的話,等於是我欠你一百萬,你給我幾年的時間,我會還給你的!”

“怎麼樣,你四哥這個鬼才邏輯,是不是有點欠罵?”

聽到老四的話,我頓時也樂了,“你這不是無賴嗎?不管怎麼選,都是人家出錢。”

“對啊。後來他也就是因為看中了我的無賴,我的鬼才邏輯。他說行,然後給了我二百萬,讓我在兩年之內還給他。說實話我沒想到他會真的給我兩百萬。當我拿到錢之後,我都懵了,但我理智還在,我馬上變賣了我的餐館。拿著錢,出去闖蕩。因為那個年代競爭很大,我投了錢之後,有人給我搗亂。所以我又找人,親自帶著人去砍了對方。就這樣,我一邊做生意,一邊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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