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要臉不(1 / 1)
借一斤粟米,要還一盆肉?虧她張得開這個口!
李氏頓時氣不打一處來,正要開口罵回去,一個清瘦的身影從她身後走了出來。
“大嫂,我來吧。”
陳平站到李氏身前,平靜地看著門外撒潑的女人。
張秀蘭看見陳平,臉上的鄙夷更濃了。她上下掃了陳平一眼,刻意大聲嘲諷道:“喲,這不是陳二嗎?怎麼,今天沒出去鬼混啊?也是,家裡有肉吃,哪還用得著出去騙吃騙喝。我可告訴你,別以為你抓了兩隻野雞就長本事了,欠我家的糧食,今天必須拿肉來還!”
陳平心裡一陣冷笑。
他媽的,這婆娘真是聞著腥味就撲上來的餓狼,一點臉都不要了。
他沒有動怒,反而慢條斯理地開了口,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遍了小小的院落。
“張家嫂子,你說我們家欠你一斤粟米,可有借據?”
張秀蘭愣了一下,隨即脖子一梗。
“鄉里鄉親的,借點糧食還要什麼借據?你大嫂親口借的,她敢不認?”
“好,就算有這筆賬。”陳平點點頭,話鋒一轉,“那我問你,按照大乾的規矩,民間借貸,利息幾何?我大嫂借你一斤粟米,不過月餘,就算按最高的利來算,也斷沒有讓你討要一盆肉的道理。你這叫驢打滾,利滾利,是官府明令禁止的。怎麼,你想讓我大哥陪你去縣衙的公堂上,跟縣太爺好好說道說道這個‘一盆肉’的利錢是怎麼算出來的?”
張秀蘭的囂張氣焰瞬間卡了殼。
她一個村婦,哪裡懂什麼大乾規矩,什麼官府禁令。她只知道陳家好欺負,陳平是個廢物,今天她就是來佔便宜的。可陳平這幾句話,又是官府又是縣太爺,直接把她給砸懵了。
陳平根本不給她反應的機會,繼續不緊不慢地補刀。
“再者說,當初我大嫂用野菜野果抵債,你當時收了,就說明你認可了這筆交易。如今時過境遷,你見我家鍋裡有了點葷腥,就跑來翻舊賬,言而無信,出爾反爾。這事要是傳出去,以後這村子裡,誰還敢跟你家打交道?誰家的東西敢借給你?誰見了你不得繞著走,生怕被你這翻臉不認人的主兒給賴上?”
陳平的每一句話,都像一把小錘子,不重,卻精準地敲在張秀蘭的軟肋上。
她可以不懂法,但不能不在乎名聲。在這村子裡,名聲壞了,那真是寸步難行。
張秀蘭一張臉漲成了豬肝色,被堵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她那雙三角眼死死瞪著陳平,胸口劇烈起伏,半天,才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
“你……你這個混賬東西,敢不認賬!……我...我去叫我家老王來教訓你!”
說罷,張秀蘭生氣的跑了回去。
不過,王祖早就在這邊院子裡從到了隔壁她們的對話,對此王祖一點也不以為意,不屑道:“你跟他們計較什麼,運氣好了吃上一頓肉。運氣不好,他們全家都得餓死。”
“你跟他們一家子死人生什麼氣!”
張秀蘭聽到王祖說的,這才氣消了一些。
沒錯,他家老王可是村裡鼎鼎大名的獵戶,陳家大半年才能吃上一會肉,她家老王可是時不時的便往家裡帶東西。
自己跟陳平那個小畜生較什麼勁。
等以後,李玲來自家借糧食的時候,看自己怎麼羞辱她。
想到這裡,張秀蘭做到炕上,已經在想李玲某天跟自己借糧的慘樣子了。
陳家,一頓飯吃得風捲殘殘雲。
很快,一大盆雞肉連帶著湯汁都被吃得乾乾淨淨。石頭和妞妞兩個小傢伙,更是把自己的碗舔了三遍,那光潔程度,簡直用不著洗。
屋子裡的氣氛因為一頓飽飯而溫暖了許多,但那份好奇卻依舊盤旋在眾人頭頂。
終於,還是陳大先開了口。他放下碗筷,鄭重地看向陳平,問出了那個盤旋在心頭許久的問題。
“小二,這野雞……你是怎麼抓到的?”
李氏也立刻豎起了耳朵,妞妞更是偷偷抬起頭,用好奇的眼神瞟著陳平。
陳平早就料到幾人會有此一問。
隨後,他故作隨意地一攤手,輕描淡寫地說道:“嗨,運氣好罷了。我出去轉悠,正好看見兩隻公雞在打架,打得都快沒氣了,我走過去,順手就撿回來了。”
他說得輕鬆,可聽在陳大一家人耳朵裡,卻不亞於平地驚雷。
運氣好?順手就撿回來?
陳大和李氏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睛裡看到了濃濃的不可思議。他們常年在山裡討生活,怎麼就沒遇到過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野雞何等警覺,別說等人走近,就是百八十步外有點風吹草動,早就飛得沒影了。還兩隻打得精疲力竭等你來撿?這故事說給村口三歲的娃聽,娃都得笑話你吹牛。
可事實就擺在眼前,桌裡的雞骨頭還熱乎著呢。
陳大是個老實人,他想不通這裡面的關竅,只覺得自家弟弟或許真是走了什麼大運,祖宗顯靈了也說不定。
李氏卻不一樣,她心思更活泛。她總覺得今天的小叔子處處透著古怪,這番說辭,她可不信。不過他既然不肯說實話,她也無可奈何,只能將這份疑慮深深埋在心底。
只有妞妞,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麼。這個只會吹牛撒謊的二叔,現在連編故事都編得這麼離譜了。可是……他真的帶回了肉。
一頓飯吃完,李氏手腳麻利地收拾碗筷。陳大則點上旱菸,蹲在門檻上,一口一口地抽著,煙霧繚繞中,看不清他的神情。
陳平知道,今天這頓雞肉,只是一個開始。想要徹底改變一家人的生活,改變他們對自己的看法,光靠一頓飽飯是遠遠不夠的。
他走進裡屋,將那隻還捆著腿的、胡亂掙扎的野雞提了出來,往地上一放。
“大哥,大嫂,這隻雞,你們看怎麼處理?”
這才是今晚的重頭戲。
這隻雞的分量,比剛剛吃掉的那隻還要足,羽毛油光水滑,一看就是能賣個好價錢的。
果然,李氏一看到這隻雞,眼睛都亮了。她停下手中的活計,快步走過來,盤算道:“這麼好的野雞,拿到鎮上,少說也能換個幾十斤粗糧!夠我們一家吃上小半個月了!”
陳大也點了點頭,深以為然。在他看來,這是最穩妥,也是唯一的選擇。家裡已經斷糧了,什麼都沒有填飽肚子來得重要。
“就按你嫂子說的辦吧。小二,這雞是你抓的,明天你拿去鎮上換成糧食,也讓村裡人看看,你如今出息了。”陳大的話裡帶著一絲欣慰。
聞言,陳平點了點頭。
“好。明天我就去鎮子上賣掉,換成粟米。”
陳平也明白,過慣了苦日子的大哥、大嫂兩人肯定不同意再吃掉這隻野雞,肯定想著換成糧食。
這隻雞足足四五斤重,把它賣了少說能換幾十斤粗糧,這樣他們確實能多撐半個月。
獵物自己以後再抓就是,當前最重要的還是聽大哥、大嫂的話,儘早扭轉自己在他們心中的敗家子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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