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當著老闆面拉屎?(1 / 1)
或許林北終於明白了訊息發出去之後,為什麼全公司上下倖存的人都注意到了訊息,卻無一回應的原因。
正是因為HR和老闆也在群裡。
如果這時候回應,跟在人家頭上拉屎有什麼區別。
大家都不想死。
因此都顫顫巍巍不敢回應。
而且。
有意無意看著林北這邊。
作為發起人,如果訊息被HR和老闆看到,到底會是什麼結局?
可能會死吧…
是的,可能會死,但才怪。
一開始沒有注意HR和老闆會在群裡的林北只是懊惱了下,他懊惱的原因在於這樣會威懾住其他人,也就導致無法從群裡提取有效資訊了。
至於會被HR出來當頭一棒,林北壓根就沒有想過。
理由很簡單。
這裡是規則怪談世界。
而群裡可以交流的事項並沒有被記入規則當中。
那麼只要他沒有違反規則,就不可能遭到所謂規則的制裁。
規則很恐怖,但同時,它也擁有絕對正確的信服力。
某種程度上,相信規則就完了。
“英俊哥…”
“放心,死不了,HR沒那麼小氣。”
林北撇頭安撫了下還在擔驚受怕的宋莊,腦子又轉了回來。
公司的網路其實還是可以執行的,只不過僅僅適用於內部聯絡,而擯棄了引起外邊注意的可能性。
內部網路能使用,不就是給他搞這些操作的機會嗎?
要是連這點操作機會都沒有,連基本的績效考核指標都無法瞭解,那真就是純愣頭青一個了。
又不能離開座位,不能交流說話。
這不死才怪。
“別慌,沒事的,HR和老闆不會看手機。”
林北又在群裡發了條訊息。
理由很蹩腳,但很有信服力,因為都過去十多分鐘了,HR和老闆沒有一個人從辦公室出來找麻煩。
雖然有人進去接受審查,那也實在不至於真的連群訊息都注意不到。
可惜…群裡仍舊沒什麼響應。
所有人還是怕。
林北真想找人私聊,只是好像沒有這個功能可以去支援他。
就在這時。
辦公室的門被開啟,先前被通知進去接受績效審查的江嶼走了出來。
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聚集過去。
下秒。
公司上下集體無不恐慌。
江嶼變了,就像被抽了魂魄似,以一種僵硬的姿勢在行走,眼神空洞沒有表情,注意力只有自己位置。
坐上工位之後,江嶼嘴角便開始喃喃自語:“我績效沒有達標,我對不起公司,我得要更加努力才行。”
重複著。
這話重複著約莫五六遍。
然後。
江嶼冷漠地敲起鍵盤,看似是在努力工作,實則上手法雜亂無章。
屬於是懟著鍵盤一頓亂敲,想到哪敲到哪。
很明顯。
不是在工作,而是在發癲。
況且都這個生死存亡之際了,還能工作是活人才怪。
“別看了,已經G了。”
林北繼續在群裡打字,讓看著群訊息的所有人震驚再加深了一分。
大致震驚點就是。
胡英俊,你怎麼這麼勇。
你不要命了啊。
要不要命不太好說,但至少從江嶼出來到現在,HR和老闆仍然沒有找過林北哪怕一丁點的麻煩。
因此。
不少人開始相信在工作群裡面說話其實不會遭到什麼制裁。
但是…
他們也注意到了規則當中明確說明有壞人存在,壞人會引導他們違反規則從而殺掉所有人。
萬一胡英俊是壞人呢?
這其實很有可能。
保不齊到時候一在群裡面發資訊就可能遭遇身死之禍。
警惕仍然存在。
猜忌已經無形產生在了存活的所有職工內心深處當中。
彭得一聲。
辦公室的大門又被開啟了。
HR那張詭異的笑臉又伸了出來:“下一位,職工蕭敬,請在一分鐘內來到辦公室接受績效審查。”
話音落下。
所有人的目光再度移動。
就坐在後邊的蕭敬此刻神色惶恐到了極致,由於前面出來的江嶼所展現出來的慘狀,因此他已經潛意識將進辦公室和死亡劃在一起了。
而現在。
這份死亡降臨在他頭上了。
“進去肯定會死的,我怎麼可能透過績效審查,到時候問題肯定很刁鑽,不行,我不能進去。”
蕭敬深吸一口氣起身:“來了老闆。”
便朝著辦公室而去。
辦公室的門依然開著,不過HR已經沒有注意外面的情況了。
觀察著的蕭敬走了幾步,轉身即朝著公司內部另一個方向跑去。
電梯用不了了,正門不能走。
那麼就去消防通道處。
那裡其實還有一個下樓的缺口,只不過大門是被鎖住的。
但總比電梯根本下不去好,也比進辦公室找死好。
儘可能用速度找工具破開鎖,沒準還能有一線生機。
“蕭敬?還沒有進來是吧,一分鐘時間到了哦。”
HR走到辦公室門口,確認蕭敬沒在位置上過後,嘴角又超過正常幅度的裂了起來。
“不聽話呀,現在的員工是真難管。”
說著。
他沒有管,繼續報起下一個名字,“職工吳勇,請在一分鐘之內進入辦公室接受審查。”
吳勇如臨大敵。
瘋狂擦著汗的他注視著蕭敬逃跑的方向,想著要是沒事自己也跟著跑算了,總比進辦公室找死好。
可是想法剛出來。
突然一道慘叫聲傳了出來,正是蕭敬逃往消防通道的那個方向。
這一下。
所有人都知道發生什麼了。
還有幫手?
不知道,但是蕭敬肯定是沒了,那邊的消防通道根本也逃不了。
而這也就說明了一個事實,不想著去解決問題,轉而想著跑路是絕對沒有任何一丁點的活路的。
吳勇膽戰心驚起身,知道跑不了的他沒有做什麼舉動,而是舉手:“報告,我想先去上廁所。”
HR聽到了,在辦公室裡冷冰冰道:“去吧,但是不要讓老闆久等哦。”
吳勇鬆了口氣,快步跑向廁所。
規則六說了可以上廁所,但是間隔時間只有五分鐘,所以他完全不敢耽擱。
而規則一又說,沒有正當理由禁止離開工位。
兩者結合,就說明上廁所是屬於正當理由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