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野豬王回村(1 / 1)

加入書籤

短短五十米的相隔路程。

野豬王幾乎是轉瞬即到,四條粗壯的蹄子瘋狂刨動著地面,揚起的雪花像動畫裡的場景一樣,在身後飄起了長龍。

葉風不敢大意。

槍口瞄準了野豬王。

在對方直線奔襲的情況下,瞄準幾乎不費什麼勁,因為目標只會越來越大。

葉風耐著性子,沒有著急開槍。

這麼短的距離他只有一次開槍的機會,因此他在等,等野豬王靠的足夠近。

40米、30米、20米。

對方終於到了霰彈槍的殺傷範圍了,但葉風仍然沒有著急開槍。

胸膛裡的心臟已經撲通撲通在跳,但葉風的面上沒有絲毫顯露,反而依舊顯得非常淡定。

直到野豬王跑到10米的距離,他終於動了,食指果斷扣下扳機。

砰!

一聲驚天動地的槍響。

野豬王的身體應聲僵直,幾乎是瞬間就失去了生命,而龐大的身體在慣性的作用下依舊往前衝。

滑行了數米之後,終於定住了。

正好停在了葉風的腳邊。

野豬王,拿下!

葉風心裡又激動又興奮,能打下這麼大一頭獵物,是對他獵人身份的證明,也是一個男人心裡的成就感!

這時候。

大白也動了起來。

因為跟隨野豬王衝鋒的還有三頭野豬,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只知道老大倒下了。

因此依舊朝著葉風衝鋒而來。

大白絲毫不慌,直接撲上去跟這三頭野豬迎戰,以一對三絲毫不落下風。

甚至直接把一頭野豬的脖子咬斷了,咔嚓一聲便讓對方倒地。

四頭野豬已經沒了兩頭,甚至其中一頭還是它們的野豬王。

剩下的兩隻野豬也不傻,紛紛叫了一聲便四散逃開。

大白還饒有興致的準備去追。

然而被葉風叫了回來,“算了算了,大白,你現在弄死那兩頭,我們也帶不回去。”

“我們今天的收穫已經足夠了。”

光是這一頭大野豬,他們都得想法子運回去,估計這一路都辛苦的夠嗆。

再加上一頭普通的野豬,對體力更是不小的消耗。

要是再多加兩頭的話,葉風估計他們運都運不走。

“喵嗷~”

大白有些不甘的叫了一聲,但還是聽從主人的話回來了,沒有繼續追下去。

現在的事情應該輪到葉風頭疼了。

“500公斤重的大野豬啊……”

“這他媽該怎麼運回去呢?”

葉風頭疼了一陣。

最終還是決定按照上次狩獵黑熊的經驗,做一輛雪橇車,把這頭大野豬弄上去。

幸好現在是冬季,地面有積雪。

提供的摩擦力可以讓它不那麼費勁。

如果換成是其他的季節,地面不是落葉,就是石頭,葉風估計自己是真拿這頭大野豬沒辦法。

葉風敲定主意之後。

便收起土製霰彈槍,拿出砍刀,從附近的林子隨便弄了些木頭,做了一輛大號的雪橇車。

然後把它拖回了現場。

“來,大白幫把手。”

葉風站在野豬王的屍體身邊招呼道。

大白也很懂事地走了過來,葉風推著野豬王的屍體,大白也用肩膀頂。

他們齊心協力的把野豬王弄到了雪橇車上。

沉重的野豬王屍體,一落到雪橇車上,便讓它發出了嘎吱嘎吱的聲音,彷彿不堪重負。

葉風接下來就如法炮製,把那一頭普通野豬也弄到了雪橇車上。

過程中,他時刻擔心著雪橇車會不會就此散架了。

不過幸好。

它經受住了考驗。

葉風嘗試著拖了一下,雖然費勁,但至少還是能拖得動的。

“走吧,大白,回家嘍。”

葉風笑呵呵的說道。

這應該算是他有史以來收穫的最多的一次。

即便算上以前狩獵的那一頭黑熊,也是如此。

因為儘管那一頭黑熊也是四五百公斤,但這一次他們還多了一頭普通野豬呢。

更關鍵的是。

黑熊身上有很多部位都是不能吃的,作為食肉動物,天然的肉就比較腥羶,味道並不是很好。

而野豬是雜食動物,大部分時間都食草。

相對來說肉質纖維要細一些,口感更好,味道也更好。

所以這一次還真是葉風收穫最大的一次。

只不過要把這麼多獵物運回家裡,還是廢了葉風半條老命。

明明是大雪天,卻給他累得一身汗。

冰碴子順著脖頸的汗珠往衣領裡面掉,讓葉風覺得又冷又熱,冰火兩重天。

他還特意看了看時間。

他出門的時間早,狩獵完野豬王往家裡趕的時間是上午十點,等他能夠看到村子了。

葉風又看了一眼時間。

已經來到了下午四點鐘。

好傢伙,運了一趟獵物運了快六個小時,簡直要人老命啊。

不過想了想這次的收穫。

葉風還是覺得相當值得。

而當他拖著那麼大的野豬王回到村子的時候,村裡的嬸嬸們都驚呆了。

“哇,小葉,你這是把野豬王給打了?”

“這麼大一頭,這是山精啊?!”

“哎喲,那獠牙都快有人的小臂長了,真嚇人。”

“小葉,你可厲害了,這麼大一頭野豬王,說打就打。”

村民們忍不住湊過來圍觀。

即便是他們在村子裡生活了多年,也幾乎沒有看到過這麼大的一頭野豬,這完全超出了他們的認知。

尤其是這麼大的野豬,還是小葉一個人打回來的。

簡直不可思議。

“運氣好,運氣好。”

“大隊長給我配的這把槍是真好使,一槍就把這頭野豬王帶走了。”

葉風笑呵呵的表示道。

他說的也確實是實話。

他知道霰彈槍的威力強,但沒想到那麼強,這頭野豬王的皮都快有一寸厚了。

然而就是這麼厚的皮,還是扛不住霰彈槍的威力,一槍直接掀翻了頭蓋骨。

可以說霰彈槍這玩意兒發明出來,從來就不是用來對付人類的,因為傷害超標太多了。

只有在狩獵大型獵物的時候,它才能真正的發揮威力。

村民們圍著這頭野豬王嘖嘖感慨,看了又看。

也就是這個時代沒有手機,否則他們必定要掏出來拍個照發朋友圈,好好紀念一番的。

這麼大的野豬王實在是不多見了,甚至可以成為他們的人生記憶。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