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前女友(1 / 1)
“好小子,可以啊!那就這樣定了!行了!你既然不願意陪老子喝酒的話,那就滾蛋吧!”
王安平看著王信離去的背影,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這叫什麼……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
而且還做得如此乾淨利落。
搖了搖頭,王安平向家中走了過去。
“老大,回來了?開會說得什麼?”母親陳秀紅連忙問道。
“沒有什麼事情,您沒睡呢?”王安平伸手就將院子的門給關了起來。
“沒睡,白天睡了,晚上睡不著。對了,你走後沒有多久,柱子就給家裡面送來半頭野豬了。”
“嗯!昨兒我們在山上撿到的。”
“撿到的?我看那野豬肉有些不對勁,那肉能吃嗎?”
“能吃的,那野豬是掉在坑裡面凍死的。”
陳秀紅微微點點頭,“你要不要睡一會兒?要是不睡的話,你就坐在院子裡面曬一曬太陽?”
“不曬太陽了!我還要去供銷社買一些東西。”
“你去供銷社買什麼東西?家裡面現在也不缺什麼東西了吧!”
“哎吆!您就別問了!有我的事情,家裡面的事情您別操心,安安心心過好日子就行了。”王安平笑著說道。
陳秀紅嗔了一眼,“那我問問還不行嗎?”
“行!有些事情還是不告訴您為好!省得您一天到晚就是瞎操心。”
王安平說完,回到了房間裡面,將大衣穿在身上。
“那你順便給你大姐家送一些野豬肉,這麼多年,家裡面也吃不完。”
“知道了!”王安平走到廚房裡面,拿起菜刀,砍了四五斤的野豬下來,丟到了揹簍裡面,擰起了揹簍背在背後,拿著麻布擦了擦手。
“媽,那我走了!”
“早點回來。”
“知道了!”王安平拉開院子的門走了出去。
“草狗叔,出門啊!”
王安平點點頭,“出門。”
順著出村的大馬路,王安平就向鄉里面走了過去。
看著眼前趴著的一隻刺蝟。
王安平用腳輕輕的踢了一下,刺蝟快速的溜走。
不得不說,這時代野生的動物,還真是多。
可惜,饑荒年紀,好多的動物,差一點在國內都給滅絕了。
像是刺蝟,隨處都能夠看到。
可是現代呢?
想要在野外發現刺蝟,真是太難了。
烏龜,老鱉,這些水塘裡面都是。
人們看到理會都不會理會的。
主要也就是老鱉,烏龜的腥味太重了。
超級節儉的年代,誰家燒菜,會放那麼多的調料呢?
更別說,還得耗油。
沒有油的話,像是老鱉做出來那味道也不好吃的。
別說一點就可以了。
您認為的那一點油。
對於現在的老百姓來說,那是他們一個月的份量,或許都不止。
“吆!這不是草狗嘛!從那裡撿到的軍大襖?你這穿著軍大襖那也不像是軍人。”
王安平抬起頭來,看著迎面走過來的三人,挑了一下眉頭。
小姑娘看起來和他差不多大,個頭的話要比他高一些。
畢竟女孩子發育,要比男孩子早一些。
穿著一套黑色的卡其布西式小西裝,腳下穿著一雙牛皮鞋,一臉倨傲,眼神當中都是諷刺的看著他。
“死丫頭,你胡說什麼呢?草狗,你別搭理她,她就這樣,你們從小一起玩大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這是去那裡?”中年女人笑著問道。
雖說面帶笑意,不過臉上那種倨傲,嫌棄,還是讓人感覺非常刺眼。
“呃~~~姑?”
“咋滴了?這才多久沒有見呢,就認不出姑來了?”
王安平看著王鳳蘭,笑著道:“姑,一下子還真是沒有認出來,您這臉塗的,那比唱大戲的還要厚!”
說完微微翻了翻白眼。
一下子也想起眼前這一對夫妻,和女孩子到底是誰了。
王鳳蘭,他們王家村的人。
中年男人叫做周海清,戰亂的時候。
逃難到他們村莊的,人長得不錯。
王鳳蘭一眼就相中了,然後就嫁給他了,在村子裡面定居了下來。
周海清這個人為人圓滑。
解放前,是挑著擔子到處跑的賣貨郎。
解放後呢,在縣城紡織廠裡面謀了一份學徒工的工作。
不過人家為人精明得很,早在政府登記婚姻戶籍的時候。
就將一家子的戶口,給遷移到城裡面了。
但是在城裡面開銷大,一家子就靠著他一個人,又沒有房子,那麼一點工資,想要養活一家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這不就將妻兒都留在村子裡面。
怎麼說也是本村的姑娘,糧食都是集體的。
幹活,給糧食正常得很。
都是一家人,還計較這些嗎?
今年下半年,也就是王安平穿越過來的時候。
他們單位分房子,分到一個五十平,就全家搬到城裡面了。
至於這個女孩,叫做周芸。
原主和這女孩子,從小就是兩小無猜,青梅竹馬。
一天到晚,那都是跟在他的屁股後面轉悠。
兒時嘛!或許是不懂。
但是逐漸長大了,心思也變了。
假裝和他好,一天到晚嘴裡面都掛著將來長大了要嫁給他。
其實呢?繼承了原主的記憶。
王安平自然知道,這女孩子從小就是一個綠茶婊。
為什麼?為了就是一張嘴。
原主,那是能折騰得很,上山溜鳥,下河摸魚,那是樣樣精通。
弄點吃的,最後全部都進了這個女孩子的肚子裡面。
可是最後呢?
因為全家搬到城裡面去。
說要分手。
要知道,情竇初開的年紀。
原主眼中,心裡面都是她。
分手也就算了。
而且還是說了各種難聽的話。
說什麼泥腿子,癩蛤蟆也想要吃天鵝肉。
她一個城裡面的姑娘,將來那也是端著鐵飯碗的。
怎麼可能會嫁給你這麼一個泥腿子。
你家沒有鏡子,也不撒一泡尿照一照。
直接就將驕傲的原主,給氣的那叫一個半死。
要知道在整個陳家村,或者是周邊村子。
誰能夠和原主比呢?
小小年紀,掙得那也不比成年男子少。
可想而知,這樣的一個少年,都是被周圍人所誇讚著成長。
心氣肯定高。
周芸一家搬走了。
留下氣得半死的王安平。
坐在外邊,靜坐了一夜,最後感冒發燒,一命嗚呼。
然後,現代的王安平穿越了過來。
其實,穿越過來,王安平也是完全就繼承了原主的記憶。
只不過,誰沒事還去回想別人的記憶呢?
今兒要不是碰到了周芸。
說實在的話,王安平根本就沒有想起來。
不過王安平那可不是吃虧的人。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若不敬我,反其道還之。
既然你們不做人的話,他還有什麼客氣的必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