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律令(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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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緊手中的斬妖司令牌,胡青山走出府衙大門。

午後的陽光灑在青石街道上,他卻覺得這光格外刺眼。

不是陽光真的變了,而是他的心變了。

正九品斬妖司正式成員。

這個身份,意味著他徹底擺脫了“劊子手學徒”這個賤籍,真正躋身大乾神朝的官場體系。

雖然只是九品末流,但也是正經的官身,從此可以領朝廷俸祿,享有諸多特權。

更重要的是,這是於正親自給的。

三品立心境大儒,欽差大臣,親自為他這個十九歲的年輕人安排身份,還贈予《正氣歌》養氣法門。

這份看重,這份機緣,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

“儒道…”胡青山摸了摸懷中的薄冊,心中湧起一股渴望。

他見識過於正言出法隨的神通,那擎天撼地的威能,正氣沖天的氣勢,那是真正的“神仙手段”。

雖然於正說《正氣歌》只是養氣法門,不能讓他修儒道,但只要入了門,總有機會。

“至少是個開始。”

胡青山深吸一口氣,將令牌揣入懷中小心收好,朝集市走去。

今天是個好日子,值得慶祝。

他在熟食鋪買了半隻燒雞、兩斤醬牛肉,又去酒肆打了一壺上好的桂花釀。

想了想,又轉到布莊,給師孃柳氏扯了一塊湖藍色的細棉布,師孃那身衣裳,穿了快三年了,該換新的了。

至於師父竺山,胡青山知道他不講究這些,便買了些上好的菸絲。

提著大包小包,胡青山腳步輕快地朝家走去。

路上遇到幾個相識的街坊,見他滿面春風,都笑著打招呼:“青山,什麼事這麼高興?”

“沒什麼,今日差事辦得順利。”胡青山笑著回應,沒有多言。

不是他藏私,而是這世道,人心難測。

驟然得勢,更要低調。

回到家中,柳氏正在院裡晾曬衣物,見胡青山提著這麼多東西回來,先是一愣,隨即嗔怪道:“你這孩子,又亂花錢!”

“師孃,今日高興。”胡青山笑著將東西放下,掏出那塊細棉布,“給您扯了塊料子,做身新衣裳。”

柳氏接過布,摸了摸質地,眼中閃過喜色,嘴上卻說:“花這冤枉錢做什麼?我那些衣裳還能穿。”

“能穿是能穿,但該換新的了。”

胡青山又將菸絲遞給已經下差,從屋裡出來的竺山,“師父,嚐嚐這個。”

竺山接過,聞了聞,點點頭:“好菸絲。不過青山,你今日到底怎麼了?這麼破費。”

胡青山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從懷中掏出那塊黑色令牌。

令牌在陽光下泛著幽光,雲雷紋篆精緻繁複,“斬”字鐵畫銀鉤,透著一股肅殺之氣。

“這是…”竺山瞳孔一縮。

“斬妖司令牌。”胡青山輕聲道,“正九品,正式成員。欽差於大人親自給的。”

竺山和柳氏都愣住了。

半晌,柳氏才顫聲道:“正…正九品?青山,你…你當官了?”

“算是吧。”胡青山點頭,“雖然只是九品,但從此就是正經官身了。”

“太好了!太好了!”柳氏激動得眼眶發紅,一把抓住胡青山的手,“青山出息了!我家青山有出息了!”

竺山也是面露欣慰,但他比柳氏想得深,沉吟道:“青山,這令牌…怎麼與我見過的不大一樣?”

胡青山點頭:“師父好眼力。”

隨即胡青山簡單解釋了一番其中的區別,至於具體情況並未細說。

哪怕只是這樣,竺山聞言也倒吸一口涼氣。

他雖然在衙門中多年,可只是個不入流的在籍劊子手,但畢竟在衙門當差,對這些門道還是懂的。

京城斬妖司和府城斬妖司,雖然都叫“斬妖司”,但完全是兩個概念。

前者是直屬於皇帝的暴力機構,位高權重,後者只是地方分支機構,許可權其實極其有限。

胡青山這枚令牌,意味著他一步登天,直接進入了神朝最核心的暴力體系。

“這是天大的機緣,也是天大的風險。”竺山沉聲道,“青山,你要謹慎。”

“師父放心,弟子明白。”胡青山鄭重道。

柳氏卻不以為然:“當家的,說什麼風險不風險的!青山當官了,這是大喜事!今晚好好慶祝!”

她抹了抹眼角,笑道:“我這就去做飯,把燒雞熱熱,再炒兩個菜。青山,你去把酒溫上。”

“好。”

一家人忙活起來。

夜幕降臨,堂屋裡點起油燈。

燒雞、醬牛肉、炒白菜、燉豆腐,四樣菜擺了一桌,雖然不算豐盛,卻透著家的溫馨。

胡青山給竺山斟滿酒,又給自己倒了一杯,舉起杯:“師父,師孃,這杯酒敬你們。沒有你們,就沒有我的今天。”

竺山端起酒杯,嘆了口氣:“是你自己有本事。來,喝。”

三人碰杯,一飲而盡。

酒過三巡,氣氛漸漸熱烈。

柳氏不停地給胡青山夾菜,眼中滿是慈愛和自豪。

竺山也難得話多起來,講起衙門裡的趣事,講起他年輕時如何從一個劊子手一點點熬到今日。

胡青山靜靜聽著,心中頗為溫暖。

同一時間,府衙深處。

於正坐在書房中,面前攤開一卷卷宗。

昏黃的燈光下,他的面容顯得更加清癯,但眼神中的銳利卻不減分毫。

於正屏退左右,只留下陳澤與趙崢。

“趙大人,”於正看著趙崢,目光如炬,“臨江府糧價已漲至往年六倍有餘,此事你可清楚?”

趙崢心中一凜,硬著頭皮道:“下官...…清楚。”

“那你可知,太祖《大誥》中,有三條罪狀,專為此等情形而設?”於正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趙崢額角滲出冷汗:“下官...…略知一二。”

“那本官便與你重溫一遍。”

於正起身,負手踱步:“第一條,《災年囤糧遏糶罪》。災後閉糴、囤糧不糶、哄抬糧價者,先按《大乾律·戶律》杖八十至杖百,再依太祖《大誥》峻令:首惡梟首示眾,從犯發邊衛充軍,家產抄沒充賑。”

“第二條,《侵吞賑濟錢糧罪》。商賈勾結官吏、盜賣賑糧、剋扣賑款者,以《大乾律·刑律》監守盜論,四十貫即斬。疊加太祖《大誥》法外刑:主犯凌遲,同謀族誅,贓款三倍追賠。”

“第三條,《官商通同舞弊罪》。官吏徇私縱容、分贓庇佑、匿災助貪者,觸《大乾律·吏律》枉法贓,疊加連坐。官吏貪六十兩以上,剝皮實草;商賈凌遲,親屬流放三千里。”

每說一條,趙崢的臉色就白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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