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剛認親就被抄家了(1 / 1)
沈沁蹲守氓山數月,才將那能起死人肉白骨的絕世金鈴花采摘成功。
接應的人前腳才把藥送往京城藥師行,定國侯府的人就找上門來了。
師父說過,她是定國侯府被抱錯的真千金。
這不——侯府的人找來了。
這荒山野嶺的,也虧他們找得到啊!
一身青灰衣裙,頭髮梳成側麻花,揹著竹簍踏進侯府的時候,沈沁就有些後悔。
她無父無母長大,逍遙自在過慣了,至於要來趟這個渾水嗎?
被下人領著進了正堂,她一眼便將所有人掃了個遍。
上首坐著個頭發花白的老太太,手裡捻著串佛珠,眼皮子都沒抬一下。
兩側站著幾個穿金戴銀的婦人,一個個垂著眼,沒人吭聲。
許是血緣羈絆,一眾婦人間,沈沁一眼就認出了自己的母親。
相似的容貌,眼中是隱忍跟關切。
路上嬤嬤說侯夫人商戶出身,性子刻薄。
可她瞧著,夫人著實美貌,並不刻薄呢。
“跪下。”
老夫人開口了,聲音不大,卻讓整個正堂安靜下來。
沈沁挑眉,嘖,一見面就來?
“老夫人,我為何要跪?”她不羈地反問。
“見到長輩,卻不下跪問好,我侯府嫡女,竟是個不懂規矩之人,可笑,真是可笑!”
沈沁想說她從小無父無母呢,但還沒開口,就聽到耳邊響起。
“母親!”虞婉上前一步,開口道:“她自幼被人抱錯,過得苦楚,可沒人教她規矩的。這回了家,就給她下馬威,豈不是讓孩子寒心?”
“你……”老夫人慍怒,指著虞婉有些憤憤。
“之前好好的姑娘,你不鹹不淡放著十八年。”
“這一身窮酸氣的丫頭你一見面就護得緊,怎麼著,養了十八年的孩子,還比不上這一眼見著的?”
“這是我生的!”虞婉說得斬釘截鐵,“”我生的女兒,我為什麼不能護著!
沈沁有些意外看著虞婉,這家裡的關係,路上已經有人跟她說清楚了。
路上嬤嬤跟她說,原先的大小姐,是宮裡娘娘生的。
如今已經回了宮,封了公主。
皇家還特意發力,替侯府把她給找回來了。
不過顯然,這沈家的老夫人,還是想要那個公主孫女呢!
“呵,呵呵,一個山野採藥女,怎麼配當我侯府的嫡長女!”
老夫人不屑說道,“想要入沈家家譜,那就先把規矩學好。”
“什麼時候懂規矩了,什麼時候開祠認親!”
“母親,難道不懂規矩,就不是我的女兒了嗎?”虞婉冷著臉道,拉過沈沁。
“你倒是瞧瞧,她不就是跟我一個模子長得,寶珊過來!”
隨著虞婉的呼喚,一個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從人後跑了過來。
看著小姑娘那張臉,沈沁也驚了。
這……不就是活脫脫她小時候模樣嗎,就是白了些,胖了些,可是這眉眼,還真可以說一模一樣。
“母親,你再看,她跟寶珊,不也相似?”
虞婉的神色有些憤憤,又有些隱忍:“她是沈家的血脈,不管性情教養如何,她都是沈家的孩子!”
在場所有人看著這三張相似的面容,一個個都說不出話來。
“如果做沈家的孩子,還要看配不配的,那這族譜,我不上也行!”
沈沁平靜道。
採藥女是她對外的身份,哼,離了沈家,她反而過得更好!
沈沁話語裡的輕慢,把沈老夫人氣的不行。
“好一個牙尖嘴利的丫頭,我堂堂定國侯府,豈能讓你這般目無尊長。”
“來人……”
“老夫人,你悠著點,這上了年紀的人啊,最忌動氣。輕則暈,重則癱,我瞧著你這胸口怕是堵得慌!”
沈沁好心相勸。
“你給我住口!”老夫人捂著胸口,“虞氏,你瞧瞧,這是個好的嗎?要是你是個懂事的,對那位用心些,我們侯府……”
虞婉把沈沁拉在身後,護犢子的很。
“母親,孩子只是關心你的身體,有什麼不好?”
“對一個不是我生的孩子,我好吃好喝地養了十八年,母親覺得,有什麼不對嗎?”虞婉嗤笑,“我可從未苛待過她!”
“滾~”老夫人張張嘴,卻又無話可說,憤懣道。
“走,我們回屋。”虞婉一手拉起沈沁,一手拉起小女兒,絲毫不理會在場其他人的大呼小叫。
沈沁回頭,喲,老太太氣的胸口疼了!
她真的提醒了呢!
被人牽著的感覺……有些怪異。
沈沁回過頭來眼角看了看虞婉的臉色。
十八年養著不是自己生的孩子,她心裡一定很苦吧!
“我其實過得挺好的,並不窮苦。”
片刻之後,沈沁開口道,“嗯,我有個師父,他把我養的很好。”
“孩子,娘都知道,你是個懂事的孩子,你是怕娘自責。”
虞婉眼角有淚,“是我沒有護住自己的女兒,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沒有放棄,我一直在盼著這一天。”
“姐姐,是的哦,娘說我的親姐姐,一定在等著家人接她回家呢!”
小姑娘甜甜道。
沈沁的心裡莫名塌下去一塊,有一種酸澀又裹著暖意的感覺漸漸漫開。
她好像……真的應該回來。
“我叫沈沁,沁人心脾的沁。”
“我要沈寶珊,寶貝的寶,珊瑚的珊。”小姑娘軟軟甜甜的聲音再次響起,烏溜溜的眼珠子在沈沁身上打轉。
“姐姐,歡迎你回家!”
沈沁彎了彎嘴角。
師父,我好像也是有人惦記著的呢!
虞氏像是覺得虧欠了她一樣,一回到院子裡,就給她送來了各色衣裙,首飾,這讓沈沁有些哭笑不得,她其實……真的不窮哦!
傍晚的時候,她也見到了自己的侯爺父親。
父女見面,還是有些拘謹的,沈沁也沒想著要去討好這位父親。
至於這府上的其他人,她……真的不在意。
“聖旨到……”
第三天一早。
一道聖旨打破了她的祥和。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定國侯沈鈞,縱容家眷苛待玉珠公主,不敬皇恩……定國侯府即刻抄家,所有家產充公,男丁年滿十歲以上者,流放嶺南三千里,永不得返;女眷盡數貶為庶民,自謀生路。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