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 章 手電(1 / 1)
這天傍晚,當天的互市結束,商隊都收了攤。
林烽帶著魏建業和護衛隊,準備返回萬源縣。
野利榮卻帶著人,攔住了他的去路。
野利榮臉上帶著笑,對著林烽拱手。
“林縣令,留步。”
林烽勒住馬韁,停下腳步,看著他,淡淡開口。
“野利將軍,有事?”
“我家大王,從西平府送來了一批上好的西夏貢酒,還有剛獵來的黃羊,我備了薄酒,想請林縣令賞臉,在驛館喝一杯,聊表心意。”
他這話,聽著是請客吃飯。
實際上,又是一次試探。
這半個月裡,他已經找了無數個藉口,請林烽吃飯喝酒。
每次宴席上,都會旁敲側擊地問林烽的物資來源,問林烽手裡的軍隊實力,甚至想打探華夏內部的情況。
林烽心裡清楚得很。
但他每次都應邀赴宴。
一來,是藉著宴席,反過來摸野利家族的底細,打探西夏朝堂的局勢,拓跋氏和野利氏的爭鬥進展。
二來,也是向對方展示自己的底氣,讓對方不敢輕易動歪心思。
這次也一樣。
林烽笑了笑,翻身下馬。
“既然野利將軍盛情相邀,那我就卻之不恭了。”
野利榮臉上的笑容更盛了,連忙引著林烽,朝著鎮裡的驛館走去。
魏建業給身後的護衛隊使了個眼色。
一百名親兵立刻分散開來,把驛館團團圍住,守住了所有的出入口。
五十名銳鋒營的精銳,跟著林烽一起進了驛館,寸步不離地守在他身邊。
野利榮看著這陣仗,心裡暗暗心驚。
他見過無數華夏的官員和將領,從來沒見過像林烽這樣,警惕性高到這種地步的。
無論什麼時候,身邊的護衛都寸步不離,根本不給人任何可乘之機。
宴席很快就擺好了。
烤得金黃流油的黃羊肉,擺滿了桌子。
上好的西夏貢酒,也倒在了酒碗裡。
野利榮端起酒碗,對著林烽笑道。
“林縣令,這半個月互市能開得這麼順利,全靠林縣令鼎力相助,我敬林縣令一碗。”
林烽端起酒碗,和他碰了一下,抿了一口,放下了碗。
他從來不會在西夏人的地盤上,喝太多酒。
永遠保持清醒,是他給自己定下的鐵律。
野利榮一口乾了碗裡的酒,放下碗,又開始了旁敲側擊。
“林縣令,您帶來的那些精鹽,白糖,還有高度白酒,真是好東西。”
“別說我們西夏的貴族,就連我們大王,都讚不絕口。”
“就是不知道,這些東西,林縣令是從哪裡弄來的?我們大王也想跟供貨的商隊,直接做筆大生意。”
這話一出,宴席上的幾個西夏將領,都豎起了耳朵。
這是他們最想知道的事。
林烽笑了笑,隨口說道。
“這些東西,都是從南方海路的商隊手裡收來的,他們坐船從萬里之外的海外來,手裡有的是稀奇東西。”
“只是海路兇險,商隊一年也來不了幾趟,貨量不多,我也是好不容易才包下了他們所有的貨。”
這個藉口,他已經用了無數次。
天衣無縫。
海外的東西,誰也沒法去查證。
野利榮臉上露出一絲失望的神色。
他不死心,又接著問道。
“原來如此,林縣令真是好門路。”
“對了,林縣令,上次我去萬源縣,看到您的軍隊,個個精銳,尤其是那些騎兵,馬術精湛,不比我們西夏的騎兵差。”
“不知道林縣令現在,手裡有多少騎兵?我們大王一直想和林縣令切磋一下騎兵戰術,也好互相學習。”
林烽淡淡開口。
“不過幾百騎兵罷了,都是剛練出來的,上不了檯面,哪裡比得上平夏軍的鐵騎,那可是西夏最精銳的部隊,我們這點人手,不值一提。”
又是一句滴水不漏的客套話。
半點真實資訊都沒露。
野利榮問了半天,什麼都沒問出來,心裡越發覺得林烽難纏。
宴席的氣氛,也漸漸有些沉悶。
林烽看著野利榮不死心的樣子,心裡突然有了個主意。
他這段時間,一直在琢磨一件事。
怎麼用手裡後世的東西,從野利家族手裡,換來更多的戰馬和戰略物資,還能讓對方心甘情願,甚至求著跟他換。
精鹽,白糖,白酒,雖然能賺錢,能換物資,但是利潤還不夠大,也沒法形成長期的,不可替代的收割。
他需要一個東西,一個西夏人根本造不出來,卻又極度需要,甚至會為之瘋狂的東西。
一個能讓他源源不斷地,從西夏抽血的東西。
而這個東西,他早就有了。
就是他空間裡,存放了很久的強光手電。
這東西,在後世隨處可見。
可在這個時代,就是神蹟一般的存在。
尤其是在這個沒有電燈的年代,黑夜的光明,是所有人都夢寐以求的東西。
無論是貴族夜間享樂,還是軍隊夜間巡邏,作戰,偵察,這東西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這東西的核心,是電池。
手電賣出去,只是一次性的買賣。
可後續的電池,才是源源不斷的收割。
只要對方用了手電,就離不開電池。
到時候,電池的價格,他想定多少,就定多少。
對方就算知道被坑了,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想到這裡,林烽心裡有了主意。
他放下手裡的筷子,看著野利榮,笑著開口。
“野利將軍,光喝酒吃肉,沒什麼意思,我這裡有個稀奇玩意兒,今天拿出來,給大家開開眼。”
野利榮和在場的西夏將領,瞬間來了興趣。
能讓林烽說稀奇的東西,絕對不一般。
“哦?還有這等好東西?林縣令快拿出來,讓我們也開開眼界!”
林烽對著身後的親兵,使了個眼色。
親兵立刻會意,從隨身的包裹裡,拿出了一個東西,放在了桌子上。
正是一個黑色的強光手電。
野利榮和一眾西夏將領,都湊過頭去,看著桌子上的手電,滿臉疑惑。
這東西,巴掌大小,黑黢黢的,看著平平無奇。
一頭是透明的玻璃,另一頭是個按鈕。
看不出半點稀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