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震驚的廖志宏(1 / 1)
面對此刻以如此兇狠殘暴之勢,瞬間打死他們小隊中第二高手羅剎的方平,這位大武者男子心底再也沒有半點膽敢與之敵對的念頭,當機立斷,以最快的速度抽身,如喪家之犬般暴退。
再晚一點,他怕自己尿出來!
越是武者,越是惜命!
他千辛萬苦才修煉到大武者的境界,還沒有享受夠花花世界,他怎麼可以死在這裡!
“嘭!”
方平立足的地方猛然劇烈一震!
地面的磚板被他生生踏裂,塵屑四處紛飛,好似小型的爆炸一般。
武者步伐「疾步」的進階版——瞬步!
方平藉助這股反作用力,整個人猶如一條迅猛撲出的游龍,又似低空飛速掠過的猛禽,以一種近乎不可思議的速度,朝著大武者男子追殺而去。
他原本速度就極為驚人,配合上高階步伐技巧之後,速度又上了一個層次。
真龍勁!
奧義·龍抬頭!
隨著方平正式突破武師境,自身的勁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暴漲,這使得龍抬頭這一招的威力與往昔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語。
著重於穿透打擊的真龍勁,再輔以方平那強大到令人驚歎的氣血體魄,讓他在行動之時,當真彷彿龍游大地一般,幾個起落之間,便迅速撲殺至大武者男子的身後。
大武者男子此刻亡魂皆冒,滿心滿眼都是恐懼,渾然沒有半點戰鬥的心思。
在極度驚駭之下,他拼盡了全身的力氣,將所有力量毫無保留地爆發出來,身形再度向前猛地竄出一大截。
竟是一瞬之間直接衝出了狹窄的小巷。
巷口外是川流不息的人群,那些攢動的腦袋像被無形的線牽引著,目光齊刷刷地釘在巷口這方寸之地——大武者逃到這裡時,心裡打的便是這算盤。
他想這叫方平的年輕人總得顧忌周遭的目光,眾目睽睽之下,縱有天大的本事也得收幾分,自己好歹能喘口氣,保住這條命。
可他胸腔裡的濁氣還沒吐盡,耳側就掠來尖銳的風。
那風裹著沛然的力道,快得讓人看不清軌跡,只聽見“嘭”的一聲悶響,像夏日裡熟透的西瓜被重錘砸中,紅的白的東西混著碎骨濺在青石板上,黏膩地順著縫隙往下滲。
大武者的身體還保持著前衝的慣性,踉蹌著又跑了三步,像被抽走了所有骨頭的木偶,直挺挺地砸在地上,眼睛還圓睜著,映著巷口那片刺目的天光。
“啊!”
尖叫聲陡然刺破人群的寂靜。
不遠處站著一對年輕男女,男孩的手懸在半空,離女孩的指尖不過幾釐米,顯然是剛想牽又沒敢牽。
此刻女孩的臉白得像紙,渾身抖得如同秋風裡的落葉,猛地撲進男孩懷裡,指甲幾乎要嵌進對方的衣料裡。
男孩自己也在顫,牙齒都在打顫,可懷裡抱著人,倒生出幾分硬撐的勇氣。
他死死摟著女孩,一步一步往後退,腳底下像灌了鉛,每退一步都要回頭看一眼那灘血跡。
腦子裡卻莫名蹦出個荒誕的念頭:沒想到手都還沒牽上,先抱上了……
方平穩步向前,刻意收斂自身澎湃的氣血,連呼吸也漸漸趨於平緩,彷彿洶湧的暗流被悄然隱匿。
與此同時,他迅速運轉起入靜觀想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對自身身體的細緻檢查之中。
在這過程裡,他熟練地調動起體內殘餘的暖流,引導著這股力量緩緩滲透到四肢百骸的每一處角落。
這股暖流就如同久旱後的甘霖,使得他身上剛剛因爆發而產生的虛弱感迅速得到了有效滋補,彷彿被重新注入了活力。
直到身上的氣息徹底歸於平和,他才從口袋裡摸出武者證,指尖夾著晃了晃,以一種沉穩且頗具威嚴的口吻說道:“王權機關緝拿要犯,兩位要是沒事的話,就別在此圍觀了。”
“明白!明白!”男孩忙不迭地點頭,聲音還帶著顫,卻不敢再耽擱,摟著女孩轉身就走,腳步快得像在逃。
其餘圍觀吃瓜群眾也散了開來。
自從前些年王權機關以妨礙公務,甚至將一些人定義為同黨為由,抓了一批喜歡多管閒事的人之後,所有人對機關執法人員都懼怕得如同見到老虎一般,一旦遠遠瞧見,都會立刻遠遠避開。
正因如此,方平心中篤定,根本不擔心自己的行為會被拆穿。
成功打發走這兩人後,他轉身回到小巷,將那具大武者男子的屍體重新拖回巷子深處。
隨後,他掏出手機,熟練地撥通了電話。
沒過多久,電話那頭便傳來猛虎門副掌門廖志宏的聲音:“方兄?”
“我剛剛遭遇雄鷹獵蠻者小隊的人圍殺,在反擊過程中打死了兩人。地址就在 XXX對面停車場旁的小巷子,你們趕緊派人過來處理一下。”方平言簡意賅地說道。
“什麼!?雄鷹獵蠻者小隊居然有人圍殺你!?”電話中,廖志宏頓時忍不住驚叫出聲,語氣中滿是震驚與難以置信。
“他們居然敢對你動手?”
“對!”方平輕輕點了點頭,雖然這兩人起初只是不動聲色地跟蹤他,但當他主動開口邀戰之後,兩人瞬間便動手了,由此可見他們從一開始就心懷不軌。
方平認為,只要有過圍殺的念頭,就完全可以將其納入圍殺的範疇。
“該死!這群人根本不講規矩!”廖志宏的聲音裡透著怒火,緊接著又變得急促,“我馬上到,你在那等著?”
“不用,你們處理就行,我去吃個飯。”
方平不緊不慢地說道。
“吃……吃飯?”廖志宏一時之間還有些沒反應過來,心中滿是疑惑,在這種時候,方平居然還有心情吃飯?
“不會帶來什麼麻煩嗎?”
“不會!絕對不會!”廖志宏連忙收斂心神,語氣斬釘截鐵,“交給我們,你放心。”
“嗯。”方平應了一聲,結束通話電話,將手機揣回口袋,轉身走出小巷。
他沒直接去包廂,而是先拐進洗手間。
水龍頭開到最大,冷水順著指縫往下流,他仔仔細細地搓著手,連指甲縫裡的血跡都衝得乾乾淨淨。
又抽了張紙巾,蹲下身,一點點擦著鞋面上濺到的灰塵,動作認真得像是在擦拭什麼珍寶。
直到鞋子重新變得乾淨,手上也沒了半點血腥味,他才直起身,理了理衣領,從容不迫地朝著包廂的方向走去。
走廊裡的燈光落在他身上,映得他身影筆直,彷彿剛才在巷子裡發生的血腥廝殺,不過是一場無關緊要的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