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天下為公結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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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達掛了電話,把一次性手機扔在副駕駛上。前方是唐人街的牌樓,燈籠在晨風中搖晃,“天下為公”四個字在陽光下像四團燃燒的火。

他把車停在福臨門後門,熄了火,坐在駕駛座上,沒急著下車。他看著方向盤上那道裂縫——這輛車是租的,已經開了快一個月了,該還了。

他推開車門,走進福臨門。

大廳裡,所有人都在。王叔、老周、王志誠、鮑勃、方文彬、阿強。他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

“卡特賴特死了。”陳達說。

王叔點點頭。“知道了。”

“是那個戴口罩的人乾的?”

“也許。也許不是。”

“不管是誰幹的,他在幫我們。”

“幫我們?”王志誠的眉頭蹙起來,“他殺人,我們在公開證據。他走的是暗路,我們走的是明路。兩條路,不一樣。”

“但目的地一樣。讓‘盛宴’消失。”

王叔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放下。“小陳,你下一步打算怎麼辦?”

陳達想了想。“等。等史密斯露出馬腳。等那個戴口罩的人露出真面目。等他們自己把自己搞死。”

“如果等不到呢?”

“那就主動出擊。”

“怎麼出擊?”

陳達從口袋裡掏出那部老舊的翻蓋手機,翻開,螢幕亮了。通訊錄裡只有一個號碼——“S”。他看著那個字母,看了很久。

“給他打電話。”

房間裡安靜了一秒。

王叔放下茶杯。“你打給他?說什麼?”

“說我想見他。”

“他會見你嗎?”

“不會。但他會慌。他會想,陳達為什麼給我打電話?他知道什麼?他手裡有什麼?他下一步要做什麼?”

陳達合上手機,塞進口袋。

“讓他慌。讓他亂。讓他犯錯。然後,我們抓住他。”

他頓了頓,看著屋裡那些人。

“你們願意跟我一起瘋嗎?”

王叔站起來,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活了七十多年,就學會了一件事。要麼不瘋,要麼瘋到底。我跟你瘋到底。”

老周把核桃轉得嘩啦響,沒說話,但點了點頭。

王志誠嘆了口氣。“我他媽……上了賊船了。”

鮑勃合上膝上型電腦。“我這輩子,就等著幹一票大的。看來,就是這票了。”

方文彬站在角落裡,臉色還白,但腰挺得很直。“陳哥,我爸說了,方氏集團,跟你走。”

阿強站在門口,雙手插在口袋裡。“陳哥,你說打哪,我就打哪。”

陳達看著他們,嗓子有點緊。

“謝謝。”

“別謝。”王叔擺擺手,“贏了再說。”

那天晚上,陳達回到那個小房間。哮天犬從床底下竄出來,撲到他腿上,尾巴搖得像螺旋槳。他蹲下,抱住那條熱乎乎的狗,把臉埋在它厚實的皮毛裡。

“哮天犬,你說,我要是輸了怎麼辦?”

狗“嗚”了一聲,舔了舔他的手。

“你也覺得我不會輸?”

狗又“嗚”了一聲。

他笑了。“你他媽比民調還準。”

他躺下去,看著天花板。那些水漬在黑暗中像幾朵灰色的雲。他閉上眼。

手機震了。

他拿起來一看——陌生號碼。

“陳先生。”那頭的聲音很低,很沉,帶著一種壓抑的平靜,“我是史密斯。”

陳達坐起來。

“陳先生,你想見我?”

“對。”

“為什麼?”

“因為我想看看,一個吃人的人,長什麼樣。”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陳先生,你知道嗎,你是我見過最勇敢的人。也是最蠢的人。”

“也許。但至少,我敢站在你面前。”

“你想在哪裡見我?”

“唐人街。牌樓下面。明天中午十二點。”

“你確定?那裡有很多人。記者,支持者,警察。你不怕我殺你?”

“你不會在那種地方殺我。因為你是懦夫。你只敢在暗處殺人。你不敢站在陽光下。”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這次沉默得更久。

“也許。但至少,我死的時候,有人記得我。你死的時候,連名字都不會留下。”

“明天中午十二點,唐人街牌樓。我會去的。”

電話掛了。

陳達把手機放下,看著天花板。哮天犬趴在他胸口上,呼哧呼哧地喘氣,熱乎乎的,像一個小火爐。

他揉了揉狗頭。

“哮天犬,明天,我要去見一個人。”

狗“嗚”了一聲。

“一個吃人的人。”

狗又“嗚”了一聲。

“你說,他會來嗎?”

狗沒回答。

他笑了。“你他媽比我還緊張。”

第二天上午,唐人街牌樓下面,又擠滿了人。

比上次還多,至少一萬人。有記者,有支持者,有看熱鬧的,還有幾個穿著深色西裝、表情嚴肅的FBI探員。CNN的、福克斯的、紐約時報的、邁阿密先驅報的——所有媒體都來了。攝像機架了三十幾臺,話筒舉了上百個,閃光燈噼裡啪啦地閃,像夏天的雷雨。

陳達站在牌樓正下方,面前是那個臨時搭起的講臺。今天他穿了件深藍色的西裝,白襯衫,深藍色的領帶。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表情嚴肅,眼神很亮。

他沒有拿公文包。沒有拿任何檔案。只是站在那裡,看著臺下那些人。

王叔站在人群最前面,穿著藏青色的唐裝,雙手背在身後,像一尊老派的石獅子。老周站在他旁邊,核桃不轉了,攥在掌心裡。王志誠站在側面,手裡夾著一根菸,沒點。鮑勃蹲在角落裡,胖身子縮在一把摺疊椅裡,手裡舉著一塊紙板。方文彬站在人群裡,臉色還白,但腰挺得很直。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十一點半。十一點四十五。十一點五十。十一點五十五。

牌樓下面的人越來越多,聲音越來越大。但陳達的目光,一直盯著巷口。

十二點整。

一個人從巷口走進來。

他穿著深灰色的西裝,白襯衫,深紅色的領帶。頭髮花白,梳著大背頭,臉保養得很好,皺紋不多,看著像個體面的退休教授。他走得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穩,像踩在節拍上。

人群自動讓開一條路。

他走到牌樓下面,站在陳達面前。

兩個人之間的距離,不到兩米。

“陳先生。”他開口了,聲音很低,很沉,帶著一種壓抑的平靜,“我是史密斯。”

陳達看著他。

這張臉,他沒見過。但這張臉背後的東西,他見過。在那些銀行記錄裡,在那些郵件截圖裡,在那些通話錄音裡,在那些死在集裝箱裡的人的臉上,在那些被做成壽司的女孩的身上,在德肖恩倒在血泊裡的那一刻。

“你不是史密斯。”陳達說。

史密斯的眉頭動了一下。“什麼?”

“你不是史密斯。史密斯是一個幽靈。沒有人知道他是誰。沒有人見過他。你不可能是他。”

史密斯盯著他看了三秒,然後笑了。不是那種開心的笑,是那種被逗樂了的、覺得對方太天真的笑。

“陳先生,你很聰明。但聰明的人,往往死得最早。”

“這句話,你說過了。”

“那就再說一遍。”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槍。很小,銀色的,女士款,但黑洞洞的槍口對著陳達的胸口。

人群尖叫起來。有人開始跑,有人開始喊,有人開始哭。攝像機還在拍,紅燈還亮著。

陳達沒動。

他看著那個槍口,看了很久。然後他抬起頭,看著史密斯的眼睛。

“你不敢殺我。”

“為什麼?”

“因為這裡有一萬個人。因為攝像機在拍。因為全世界都在看著你。你殺了我,你跑不掉。”

史密斯的手指扣在扳機上。“你以為我怕死?”

“你不怕死。你怕的是,被人知道你是誰。”

陳達往前走了一步。槍口抵在他胸口上。

“你藏了二十多年。你不敢讓人知道你的名字,你的長相,你的過去。你活在陰影裡,靠吃人為生。你不是強者。你是懦夫。”

史密斯的眼睛眯了一下。“陳先生,你——”。

陳達沒讓他說完。他右手探出,抓住史密斯握槍的手腕,往上一抬。

“砰!”

子彈打在空中。

他左手從腰間抽出短獵刀,自下而上,捅進史密斯的脖子。

“噗嗤。”

刀尖刺穿皮膚,刺破氣管,從另一側穿出來。

史密斯的眼睛瞪得很大,嘴張開,想說什麼,但只有血從嘴角湧出來,順著下巴往下淌。

陳達擰了一下刀柄。

刀刃在脖子裡攪了半圈,切斷了幾根血管。

史密斯的手鬆開,槍掉在地上。他的身體往後仰,陳達鬆開手,他慢慢倒下去,後腦勺磕在青石板路面上,發出沉悶的聲響。

他躺在牌樓下面,眼睛還睜著,瞳孔開始擴散。血從脖子上的傷口湧出來,在青石板上洇開一小片,像一朵正在綻放的紅花。

陳達低頭看著他。

“我說過,你死的時候,連名字都不會留下。”

他轉過身,面對著那些攝像機。

一萬人的廣場,死一般的寂靜。

只有風,吹過牌樓,吹過“天下為公”四個字,發出嗚嗚的聲音,像某種古老的輓歌。

陳達站在牌樓下面,衣服上濺滿了血。他的臉很白,但眼睛很亮。

他看著CNN的攝像機,那個紅燈還亮著。

“他叫史密斯。沒有人知道他的真名。沒有人知道他長什麼樣。沒有人知道他來自哪裡。但你們剛才都看見了——他拿槍對著我,想殺我。我自衛,殺了他。”

他頓了頓。

“你們可以查。查他的指紋,查他的DNA,查他的過去。也許,你們會發現他是誰。也許,你們會發現,他就是你們身邊的某個人。也許,你們會發現,‘盛宴’不只是那四十七個人。‘盛宴’是一個系統,一個制度,一個讓吃人的人可以吃人、讓被吃的人只能被吃的系統。”

他看著鏡頭。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一個不願意再沉默的人。”

他鞠了一躬。

“謝謝。”

臺下沉默了很久。

然後,掌聲像海浪一樣湧過來。

不是那種稀稀拉拉的掌聲,是那種發自內心的、從胸腔裡擠出來的、震耳欲聾的掌聲。有人開始哭,有人開始喊“陳達”,有人開始喊“第四區”,有人開始喊“天下為公”。

陳達站在牌樓下面,被那片聲浪包圍著。

他的眼睛紅了,但他沒哭。

他抬起頭,看著牌樓上那四個字。

“天下為公。”

他輕聲唸了一遍。

然後他轉過身,走進福臨門。

門在身後關上。

他靠在牆上,閉著眼,深呼吸。

王志誠走進來,站在他旁邊。

“你剛才——你殺了他——你——”

“自衛。他拿槍對著我。”

“那是自衛嗎?”

“你覺得呢?”

王志誠盯著他看了三秒,然後笑了。“你他媽……真的是個瘋子。”

“我說過。瘋子才能贏。”

陳達直起身,走到窗邊。窗外,那些記者還在拍,那些支持者還在喊。牌樓下面,史密斯躺在地上,血已經流乾了,臉上蓋著一塊白布,是救護人員蓋上去的。

手機震了。

他拿起來一看——門德斯。

“陳先生,你剛才——你——”

“自衛。他拿槍對著我。”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他的指紋,我們查了。不在資料庫裡。他的DNA,我們也查了。不在資料庫裡。他的臉,我們查了。沒有匹配。他就像個幽靈。”

“幽靈也會死。”

“也許。但你知道,你殺了他,‘盛宴’就結束了嗎?”

“沒有。”

“對。沒有。‘盛宴’是一個系統。你殺了史密斯,還會有第二個史密斯。你殺了第二個,還會有第三個。只要有人想吃人,就有人會賣人。你殺不完的。”

陳達沉默了幾秒。

“那怎麼辦?”

“活著。活著,就是贏。你活著,他們就不敢。你活著,那些不敢說話的人,就會說話。你活著,第四區就會變好。”

陳達看著窗外那片被陽光照亮的天空。

“卡洛斯,你信命嗎?”

“我不信。我只信證據。”

“我信。我覺得,我生下來,就是為了做這件事。不是為了殺史密斯,是為了讓那些不敢說話的人,知道有人會替他們說話。”

“你做到了。”

“還沒。還沒。”

他掛了電話,把手機放進口袋。

窗外,人群還在喊。

“陳達!陳達!陳達!”

他轉過身,看著屋裡那些人。

王叔、老周、王志誠、鮑勃、方文彬、阿強。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你們說,這個國家,什麼時候能變好?”

王叔站起來,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變好了,哪有我們這些野心家的未來?”

陳達的嘴角扯了一下。“您這句話,說了無數遍了。”

“那就再說一遍。因為這句話,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心得。”

王叔看著他,眼神很深。

“小陳,你記住。在這個國家,贏不是終點。贏是起點。你贏了,才是開始。”

陳達點了點頭。

窗外,陽光照在牌樓上,“天下為公”四個字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他知道,暴風雨還沒停。

但他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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