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少女的心臟11(1 / 1)
真他媽的,你敢威脅我!我心裡想,嘴上說的是:“你還真能較勁呀!好,你讓我好好想一想。”
“好,董事長您就好好想一想吧。我等著您的回信。”喬美娜說著站起,扭著在薄紗連衣裙中翹翹的小屁股走了出去。
四天後,8月11日晚上10點多,我來到喬美娜的住所。
她看到我很高興,很熱情地招待我。在我喝下飲料後,她又給我點上煙,笑著說:“董事長,小女子的事您就答應了吧。以後您到國外度假,小女子也好好侍候您。”
我笑著說:“好吧,我就答應你。要不你會纏著我不放的。”
喬美娜撒嬌地說:“我就纏著你,就纏著你。”說著她就纏到我身上。解我的衣釦。
我也似動情地剝下她的衣服,接著,我們兩個就在床上滾。說句實話,在我玩過的女人中,喬美娜的床上功夫最好,最讓我消魂。那晚她格外賣力,真是讓我爽翻天。
完事後兩人在床上喘息,她嬌聲問我:“董事長,你是給我支票麼?”
我說:“是的,給你支票。”說完我就狠狠一拳打在她的太陽穴上。她立時昏了過去。我又狠狠掐她的脖子。她很快就命歸西天了。
我把室內我的痕跡收拾乾淨,就急忙離開了。
聽說,警察現在正在調查喬美娜的死因。可我精心做了不在現場的證明,不會出事吧?多年來,我闖過了不少風浪,這次也一定會逢凶化吉,平安過關的。
雖然這樣想著,可於泰心裡還是隱隱有些不安。他狠狠抽了幾口煙。
在行動之前,於泰曾仔細研究過不在現場證明的詭計構成:
1.證人的故意謊言
a.證人是共犯(同謀相互作偽證,比如電影《人證》中母親給兒子作偽證。)
b.證人因為其他的理由說謊
2.證人故意造成錯覺
a.造成錯誤的時間判斷
(1)造成錯誤的計時器(將時鐘或手錶調快或調慢)
(2)造成錯誤的日期
(3)造成錯誤的經過時間
b.造成錯誤的地點判斷
(1)造成容易混淆的地點
(2)使用異地打電話的手法
c.造成錯誤的人物判斷
(1)使用替身的手法
(2)運用孿生兒
3.造成行兇現場的錯覺
a.移動屍體到另一地
b.將自殺偽裝成他殺
4.偽造物件證據
a.相片的偽造
b.書信的偽造
c.日記的偽造
d.票據的偽造
5.行兇時間的錯覺
a.醫學手法的錯誤引導
(1)利用溫度對屍體的影響
(2)特殊生物學上的手法
b.環境物件的錯誤引導
6.製造兇手移動路線的盲點
利用列車、飛機等交通工具偽造證據。這在日本本格派推理小說中運用很多,比如《點與線》等。
7.遠距離行兇
a.物理手法
(1)使用定時發動的裝備
比如得用定時炸彈。
(2)使用推遲產生作用的毒藥囊
比如用慢性毒藥造成是病死的假象。拿破崙就是這樣被害死的。而最初人們卻以為他是病死的。
(3)使用錄音機造成錯覺
比如小說《歌劇院殺人事件》裡,犯人事先利用錄音機錄下受害者的慘叫聲,然後再等自己有不在場證明的時候放出來,使人很自然地認為那就是受害者在慘叫從而搞錯案發時間,然後自己便有了不在場證明。
(4)利用特殊物品造成錯覺
比如某物品在犯罪現場的出現能代表某一時間段(例如兇器是花瓶,那麼它完好時兇案尚未發生,粉碎了則是案發之後),那麼設法在這個物品上用點小詭計就能混淆時間判斷了。金田一短篇《誰殺了女神》,將一個女神像切成兩半,分別用其左、右側面來偽裝成兩個女神像。金田一小說《邪宗觀迷案》,一本書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實只有厚厚的封套而已,裡面的書頁已被撕下了!
b.心理手法
(1)使用催眠術
在催眠中讓人走進湖泊或從高樓上掉下。日本電影《追捕》就是利用這種手法。
(2)使用誘導殺人或誘導自殺
比如利用誤導,使其認為愛人已死,故而徇情的手法。
經過仔細研究和考慮,於泰選中了一種製造不在現場證明的方法。
二十二
田春達決定派遣向海洋、郝東到東水市進行調查。
向海洋二人到達東水市後,來到運盛商貿公司,向彭超越總經理做了調查。彭超越證明於泰所說洽談業務之事屬實。彭總還說,他8月11號晚上還請於泰吃飯為他踐行,然後開車送他到火車站。
向海洋二人又向東水市火車站和於泰乘坐的那趟列車調查,證實於泰確實在8月11日晚在火車站檢了票,並上了去南山市的列車。
按照田春達的指示,向海洋、郝東又來到東水市飛機場進行調查。田春達考慮問題非常全面、仔細。他站在地圖前琢磨,看到東水市火車站和機場距離不遠,便產生了一個想法:於泰會不會乘上火車後在第一個停車點下車,然後乘計程車趕到飛機場,乘飛機趕往南山市,這樣可以提前近十個小時到達,就具備了在半夜作案的時間。他又馬上察看飛機時刻表,果然,在晚上九點十五分,從東水市有一個航班飛往南山市,於是他就吩咐向海洋、郝東,也要到東水市飛機場進行調查。
向海洋、郝東仔細檢查了8月11日晚由東水市飛往南山市航班的乘客名單及照片,可並沒有於泰,他沒有搭乘這個航班。
三個重點嫌疑人都有確鑿的不在現場證明,於是案件的偵破一時陷入僵局。
案件不破,田春達的心裡就不安寧。他朝思夜想,反覆琢磨案件的突破口。憑他多年來的破案經驗,感覺於泰的作案嫌疑最大,可他卻有完美的不在現場證明。
這一天,田春達在一張小報上看到某大亨乘坐私人飛機到南山市洽談商務的報道,心裡不由一動,於泰8月11日晚會不會先上了火車,然後在第一個停車點下車,乘上計程車到達東水市飛機場,又搭乘私人飛機飛回南山市作案?他馬上給東水市飛機場打電話,得知8月11日晚上9點多,確實有一架私人飛機從東水市機場起飛,飛往南山市。這架飛機是南山市房地產大亨葛祥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