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紙錢(1 / 1)
寂靜的樹林中。
竄進一個人。
他扶著樹,貪婪的呼吸著,絲毫沒有注意到他的身邊,站著個東西....
那東西陰狠地注視著方宇的後勃頸,它的眼神,像極了一頭餓了三個月的狼!
這。
是一隻行屍!
不同於殭屍那種高階貨,行屍的等級要低了一些,戰鬥力也低了很多。
如果是一個有準備的成年壯漢遇到這玩意,行屍很有可能會被搶走上衣,拔了褲子.....
可,如果是毫無準備,又把致命的弱點丟給行屍的話.....
那.....
行屍可能就會大快朵頤一頓了.....
方宇喘著氣,一旁的行屍流下了不爭氣的哈喇子。
哈喇子落向了地面,砸到了一片枯葉上。
“咔嚓。”
葉子不堪重負的被行屍的口水砸響了。
方宇覺得奇怪,就看向了那個位置。
這一看不要緊,正好行屍對著方宇的脖子咬了過去!
“嘎巴!”
行屍上牙碰下牙,這一咬,得虧是沒伸舌頭,不然它自己就把自己舌頭給咬斷了....
方宇低頭的瞬間,正好也是行屍攻擊的瞬間。
這一下,給行屍整暈乎了。
它憤怒的看著低頭的方宇,感覺它被戲耍了!
再次咬向低頭的方宇脖頸。
“嘎巴!”
又是一空!
行屍憤怒的,不解的看著又躲過去攻擊的人類方宇,奇怪他怎麼又躲開了。
順著方宇的視角,地上竟然有一隻螞蚱.....
而方宇這時候竟然拿腳踢了下螞蚱,像是在撒氣一般....
也就是這一踢,正好躲開了致命的又一咬。
行屍怒了。
它是真的生氣了。
它出道了這麼多年,在這條小林子裡也不知道已經吃了多少條人命了,今天這小子敢戲耍它,簡直是不把它這位林中“屍王”看在眼裡!
行屍這次,也不打算直接猴急的用尖牙破開方宇的脖頸了。
它換了個策略,它要先控制住方宇,然後在動口.....
它兩手迅速的朝著方宇胳膊抓去,沒曾想到,方宇狠狠地扇了它一耳光!
“啪!”
這一耳光,清脆的迴響在了林子中。
不但是行屍愣了,就連方宇也愣了。
方宇早就感覺到身邊不對勁了,特別是那兩聲清脆的“嘎巴”聲音,他又不是聾子,哪能注意不到。
而就在他低頭看螞蚱的時候,正巧看到了身後那人的鞋子。
這是文才的鞋子!
身後是文才!
這坑爹的師兄,想嚇唬他!
所以方宇來了招將計就計,就等著身後那“人”動手呢。
這下,來了個大烏龍....
其實這頭行屍,生前就是文才村子的人,他們村子,有個修鞋鋪,修鞋鋪有個長相甜美的老闆娘。
這老闆娘,喜歡在她修過的鞋子上面繡一朵很小的梅花,一是為了宣傳自己的店鋪,二是為了美觀,並且是免費的,讓方圓十里不少人都聞風而來,就為了繡上那麼一朵梅花,順便一睹老闆娘的姿色。
這頭行屍,穿著的正是和文才同樣的梅花同款布鞋,導致方宇誤會了.....
行屍被扇了個踉蹌,同時它腦瓜子也是嗡嗡的。
它又不是耍流氓的,它是來吃人肉的,怎麼還帶打耳光的!?
行屍要是能說話,一定會哭著叫喊,“你可知道一個大鼻竇對於一頭行屍來說是多大的委屈嗎?嗚嗚嗚!”
方宇手都扇麻了,但也顧不上許多,直接拔腿開溜。
開什麼玩笑!前有紙人,後有行屍!這義莊附近都住了些什麼妖魔鬼怪!?
難道不害怕九叔!?
其實方宇沒搞懂一個道理。
柯南是走到哪,哪出命案。
九叔也一樣。
他作為絕對的主角存在,他的身邊,當然會詭異頻發。
不然電影演個錘子?直接讓九叔教人手擀麵、陽春麵得了!
一路狂奔,這次方宇跑的比被紙人追的時候還要快上不少。
他尤其害怕這種咬人脖子的髒東西。
鬼還好,就是透過視覺效果嚇他,而殭屍行屍這種,直接就是讓他血液流乾,還要讓他死後在轉換成殭屍的存在。
這種陰狠毒辣的髒東西,害死人都不讓對方消停,可謂是人見人怕。
方宇這一跑,周圍的場景對他來說是越來越陌生了。
他走出義莊,本來是想直奔村子的大路,然後往村子巡夜打更人休息的屋子去的,好歹晚上有個活人說說話也不會怕。
可被紙人擋著路,他走了一跳半年來都沒走過的,和人煙反向的路。
這下,他是真迷路了。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身後也沒了行屍的哀嚎聲。
抽空打量著周圍的場景,給他搞得有些毛骨悚然。
這是另一片樹林。
周圍沒有任何多於的建築,只有樹。
要是這樣也還就罷了,偏偏還有條小溪。
小溪到也不嚇人,最多有淅淅得水流聲而已,可那水面上,飄著的玩意,讓他吞了口唾沫。
那水面上,飄著成片的白色紙屑。
要是普通人見了,可能還一時間反應不過來是個什麼東西。
但方宇可太熟了。
這東西是九叔在他搗亂之後,罰他裁剪的圓形紙錢!
也不知道河流源頭在哪,但順著河流,有人在辦白事....撒紙錢....
細思極恐,陰森恐怖。
如果是現實世界,人迷路了,走到一片樹林裡看到河流裡撒滿了紙錢,可能都覺得非常嚇人。
而方宇是在九叔世界....這裡別說鬼怪殭屍了,連各種樹木動物都能成精!人可謂是行走的乾糧!
吞了口唾沫,方宇擦了把汗,頓時離著河流遠了一些。
看向了自己跑過的方向,他嘆了口氣。
“往回走顯然是不行了,行屍和紙人不知道在哪蹲著呢,在這條河旁邊的話.....也不是什麼好事....”
他想了想,還是繼續跑路比較好。
哪怕是跑上一夜,也比原地待著被鬼追到強。
三步變兩步,兩步成一步,他漸漸地越跑越快。
如果他口袋裡有手機的話,就能發覺自己已經走了三萬多步了.....
他像是個無頭蒼蠅似的,也不管前方是哪裡,反正衝就完事了。
也不知道又過了多久,他實在是累的不行,就地躺了下來,嘴裡嘟囔道:
“算了算了,老子跑不動了,就算被追上吃了,也無所謂了,靠!”
這話一出,有個聲音在他耳邊響起....
這是.....嗩吶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