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夜訪。(1 / 1)
“金鱗豈是池中物,一遇風雲變化龍……李兄好文采。”熊老大摸摸腦袋,他是腦袋還算比較靈光的人,但完全沒聽懂這兩句話的意思。
“熊大,跟我混以後酒能讓你喝到吐,但在此之前我想看你的覺悟,你去幫我殺個人。”李瀟酒罈停在嘴邊,淡淡地瞥一眼熊老大。
雖然劉天最近一直在苟著,完全沒有一丁點的動靜,但必定是在等待著機會搞事,所以要趁著搞事前解決劉天。
以劉天的能耐是沒辦法搞多大事,但自己最近有著一大堆屁事,沒空陪劉天玩一玩。
何況可以藉此機會,測試一下熊大的覺悟。
“殺人?”熊老大微微一怔,而後粗獷的臉滿是認真,沉聲說道,“李兄想要殺誰?只要你說,我現在就去弄死他!”
李瀟說道,“劉天。”
熊老大往掌心吐一口,搓搓手惡狠狠地說道,“沒問題,我這就去幹他!”
“等我好訊息!”說完後,熊老大氣勢洶洶的離開。
他已經下定決心跟李瀟混,無論混的如何,以後都必定會有一番成就,所以沒必要再此時猶猶豫豫。
要是猶猶豫豫會讓李瀟失望,反而態度堅定能討李瀟歡心。
哪怕是李瀟都一臉懵逼,怔怔地望著熊老大跑遠的背影,嘴角微微抽動兩下,嘀咕道,“我確實收到了你的覺悟。”
他想過熊老大會答應,但沒想到答應的如此痛快,甚至答應完就立刻去幹人!
“性格豪爽,確實討人喜歡。”李瀟感嘆一句,熊老大耿直豪爽的性格,讓他回憶起了前世的那些戰友們。
“人也殺了,酒也喝了,找蘇姨助助興吧。”李瀟喝一大口酒,緩緩地往蘇秀娟家走去。
……
房屋裡。
王小嫚穿著白色的麻衣,坐在一個簡陋的板凳上,因剛哭過的緣故眼角微紅,清秀的臉蛋泛著兩道淚痕,她用袖子擦擦臉上的淚滴,微微撅起嘴說道,“娘,臭乞丐靠得住嗎?”
在村裡僅憑兩個女人,是沒有辦法好好生活的,無論是吃食方面的問題,亦或是安全方面的問題,她跟蘇秀娟都沒辦法處理。
所以必須要找個靠譜的男人,而她娘蘇秀娟似乎只想找李瀟。
蘇秀娟輕拍一下王小嫚的手背,用好看的桃花眼白一眼王小嫚,說道,“以後喊李瀟吧,或者是李大哥,咱們娘兩還要依靠他活著呢。”
李瀟以前是髒兮兮的乞丐沒錯,但現在可是頓頓有肉吃的獵戶,村裡很多老獵戶都很敬佩李瀟,甚至還認識一位比史虎都要大的官。
現在她們娘倆可是要依靠李瀟吃飯,怎麼可能還像以前似的喊臭乞丐,這要是惹怒了李瀟以後可怎麼辦啊?
最主要的是……
“聽孃的話,我們就相信李瀟吧。”蘇秀娟白皙的鵝蛋臉微紅,桃花眼裡閃過一道害羞之色,她都已經很久沒有那麼賣力過了。
很厲害,真的很厲害。
“我跟娘都這麼好看,以後肯定會被村裡很多人惦記的,要是沒有一個很可靠的男人,我跟娘以後可怎麼辦啊……。”王小嫚俏臉滿是擔憂,她沒見過李瀟有多大能耐,就聽村裡人說過李瀟的事情。
在她認知裡,李瀟已然是那個臭乞丐,而且就李瀟那小身板,怎麼可能鎮住村裡的壯男?
她跟蘇秀娟都是村裡數一數二的美女,王老漢被衙門的官大人抓走後,村裡肯定會有很多男人惦記她們。
“放心吧,會沒事的,你沒看那次李瀟一個人,打服了劉塵好幾個壯男嗎?”蘇秀娟輕輕抱住王小嫚,雖然很難以置信乞丐翻身變主人,但現在的李瀟確實是個很有能耐的人。
反正比王老漢強無數倍!
蘇秀娟輕聲說道,“何況我們小嫚這麼好看,以後肯定會嫁給富貴人家,等到時候娘就可以跟著你享福了。”
“當然啦,我可是要嫁給大官的,但暫且就先依靠李瀟吧!”王小嫚驕傲的揚起下巴,她自幼就一直被人誇好看,以後肯定會嫁給縣裡的官大人,唯一難受的就是始終被趙清雪壓一頭。
“咚咚咚”房屋的門被敲響。
“誰?”蘇秀娟柳眉微皺,緩緩抓起身旁的粗棍,桃花眼裡泛著警惕地盯著門,心裡暗暗的想著。
村裡誰會在凌晨敲門?
難道是李瀟?
按理說現在的時間點,李瀟應該都已經睡著了吧?
何況王老漢剛被抓走,就有人在凌晨找上門,村裡可是有著很多飢餓的單身漢……
“蘇姨開門,我是我王叔。”門外響起一道淡笑的調侃聲。
“李瀟?”蘇秀娟眼睛一亮,急忙走過去開門,開門後便是看見李瀟那俊逸掛著淡笑的臉,自從決定解決王老漢之後,她看著李瀟的臉是越看越舒服。
“快進屋。”蘇秀娟拉著李瀟進屋。
王小嫚瞧見蘇秀娟很熱情的拉李瀟進屋,柳眉微微一皺,撇撇嘴嘀咕道,“等我以後嫁給官大人,看你還怎麼意氣風發。”
以後娘要是依仗李瀟的話,那換而言之李瀟就是我乾爹?
而且。
娘看見李瀟後就會發自內心的笑,從這態度判斷應該是喜歡李瀟。
想想就生氣,越想越生氣。
“山雞可沒辦法變鳳凰,活著都費勁還痴心妄想?”李瀟淡淡地瞥一眼王小嫚,而後把一隻野兔扔在火爐旁。
“野兔?”蘇秀娟跟王小嫚兩女,看著地面的灰色野兔,兩女眼裡紛紛閃過一道喜色。
她們以前跟著王老漢時,最多也就是喝一口肉湯,哪怕是一隻家雀兒都要三個人分著吃,但現在竟會被李瀟送一整隻野兔,跟著誰混能吃肉已經顯而易見了。
“好肥的野兔……。”王小嫚反應過後,急忙撿起地面的野兔,慌亂的狀態就像是,生怕被李瀟要回去似的。
自從王老漢受傷沒在打獵,她就已經將近十多年之久,沒有見過一隻完整的獵物了。
每日都是在喝湯苟活,時而才能吃到一點肉屑,而現在拿著一隻完整的野兔,王小嫚心裡湧起一股激動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