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結感言(1 / 1)
故事就到這裡了,寫的只能說是很一般。
原本是打算寫到六年級再進行完結的,也就是至少寫夠一百萬字。
完結的有些倉促。
但是故事就是應該在這個時候完結。
在寫到二年級的時候,我想明白了一點,網文其實就是講故事,講一個有意思的故事。
寫到四年級的時候,我隱隱有些感覺,講故事要做到的最基本一點,就是詳略得當。
即重要的地方詳細描述,無聊的地方一筆帶過。
打個比方,用一個俗套的故事舉例:小明下班的時候,去便利店買東西。買東西的時候,被泥頭車創死。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回到了高中時代。
這三件事情,每件事情都可以單獨拎出來,寫上個幾百字。
但是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就講故事來說,其實是廢話,只需要簡單的一筆帶過就行。
而第三句話就是重點,應該詳細的描述小明發現自己回到過去的震驚情緒,心理想法,以及未曾完成的遺憾等……
放到這本書也是這樣。
寫到四年級伏地魔復活的時候,該寫的就已經寫了。
哈利的實力已經強過了伏地魔,再加上還有鄧布利多,伏地魔就只有死路一條。
這個時候重點就放到了如何摧毀魂器,以及解決掉伏地魔。
當然也可以寫其他的東西,比如說魁地奇比賽,水日常(O.W.L.考試每一天都詳細描寫,水上個三五章),或者說隨原著講烏姆裡奇的故事。
但這麼做,就會違背了我之前說的講故事要詳略得當觀點。
這些劇情和我舉的例子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一樣,都是廢話,應該要大幅度刪減。
這隻會讓原本一般的故事雪上加霜,進一步崩壞。
所以我才說故事就是應該在這個時候完結。
如果要繼續寫下去,可以分為兩個方向,但我都覺得不妥。
一是推翻巫師保密法,但之前根本沒有鋪墊,寫起來太生硬。
而二來則是返回交界地,寫交界地劇情。
但問題是交界地劇情寫什麼?寫伏地魔逃到了交界地?
這樣繼續寫下去,只會違反了主基調。
該斷則斷。
沒必要寫下去。
至於下一本新書……
還有下下一本新書……
我已經想好了具體的題材了。
只是對這個領域還不是特別瞭解,需要以作者的目光,重新審視,收集人物,設定,素材。
接下來,會沉澱一陣子,以及……寫一點番外,應該會有的吧。
最後感謝各位讀者老爺們,謝謝你們能夠追讀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