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出道一天,直接退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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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影片一經發布,在蘅蕪工作室的砸錢推流和買營銷號轉發之下,熱度飛速上升。

更狗的是,韓秋還特意讓人在釋出時,掛上了《離愁》、袁東輝等標籤,狠狠的蹭了一波逐夢那邊給袁東輝本人和他的歌買的推廣流量。

而這個影片本身的內容,更是勁爆,蘅蕪工作室目前的六個藝人,五個都出場了,無數粉絲聞信趕來團建。

至於唯一一個沒有出現的陸思韻,是因為她的專輯還沒發,在她正式發專輯出道之前,沾上這種節奏不是什麼好事。

其實韓秋本來是打算找個音樂培訓班,有償請他們拍一期這樣的影片,可惜徐茹這邊雖然有關係,但聯絡並不算很緊密,人家一聽是這種帶頭衝鋒的事情,直接連連拒絕,說我們小門小戶的,可不敢摻合你們神仙打架。

無奈之下,眾人只好親自上陣。

鳳凰傳奇和王嘉為現在的人氣都隱隱超過還沒發專輯的韓秋,更別說顧若蘅了,這幾個人根本不用怕一個剛出道的新人。

而且他們要麼是打算護韓秋的短,要麼是看不慣這種抄襲亂象,要麼是覺得這事還挺好玩的,沒有不答應的道理。

於是,這麼一支可以說是“眾星雲集”的短影片,就新鮮出爐了。

在網路運營的和粉絲的引導下,【#袁東輝抄襲】、【#《離愁》抄襲】兩個詞條迅速衝上熱搜,一個第二,一個第五,和逐夢買的【#袁東輝第一張中國風專輯】交相輝映,讓廣大網友吃瓜吃了個爽。

“今天的熱搜太真實了,兩邊好像在打擂臺一樣。”

“哈哈哈建議給熱搜第三後面的‘爆’字換成一個小丑紅鼻頭,樂死我了!”

“剛上熱搜沒多久就被錘抄襲,不得不說蘅蕪那邊的動作是真的快。”

“話說這基本算是實錘了吧?那影片看得我一愣一愣的,要是他們不說,我還真沒想到這個《離愁》是這些歌拼在一起的。”

“上午我朋友還給我推薦,全程皺著眉頭聽完的,聽的時候就感覺不對勁,沒想到是抄的。”

“這人抄也不看看自己的實力,唱的那叫一個油,那兩句戲腔聽的我有點生理性惡心,趕緊去聽了兩遍《赤伶》洗洗耳朵。”

“希望把這人封殺了,華語樂壇就是因為這種抄襲敗類才越來越差的。”

網上的風向幾乎是一邊倒,如果說只是攻擊袁東輝唱的不好,那總會有人喜歡他的風格,畢竟音樂審美是一件很主觀的事情,人家就說我愛聽這種歌,你不能剝奪我聽歌的權利,那你也沒有辦法。

但如今實錘抄襲則不一樣,袁東輝的粉絲只能徒勞的重複著“法院沒判不能算抄襲”這樣的話。

這個袁東輝確實有點粉絲,他以前是個網紅,看到他能用原創歌曲出道,很多老粉是有一種欣慰感的,可能在節奏剛起來的時候還和蘅蕪這邊的人戰鬥過,現在為了面子不想認慫,還在繼續為他衝鋒。

即使當天晚上,一條專業性滿滿的分析長文從一個營銷號那裡發了出來,透過扒譜,詳細對比了袁東輝的三首歌和一些經典歌曲的段落,得出了相似度在85%以上的結論,這些戰鬥上頭的粉絲也不肯承認。

不用說,這自然也是韓秋這邊出的稿子。

到了這一步,這個袁東輝可以說已經是大勢已去,剩下零星幾個站隊他的粉絲已經形不成戰鬥力了,網友已經透過自己樸素的情感宣判袁東輝“抄襲罪”成立。

而到了第二天,在那條分析《離愁》、《百戰》和《長風出塞》分別抄襲了哪些歌中提到的歌手,紛紛由他們自己或者簽約公司釋出了律師函,表明保留起訴權利後,終於是給了袁東輝最後一擊。

面對這麼多成名歌手和他們經紀公司的討伐,他終於撐不住了,用最快的速度公開發布了道歉信,並且將賬號登出,歌曲倒是並未下架,因為這三首歌的發行方是逐夢,他們不說下架,袁東輝是沒有權利自己下架的。

看到他的反應,韓秋暗歎一聲,這人算是徹底告別娛樂圈了。

從出道到退圈,只用了一天時間,如果有什麼最短出道時間的世界紀錄的話,大概非他莫屬。

不過也好,以他的雙商,早晚也是被玩死的貨色。

這個袁東輝或許不是有意抄襲,而是把過往聽過的歌中的旋律,當成了他自己的靈感,拿來即用。

東拼西湊出來幾首歌,自己卻抄襲而不自知,還沾沾自喜於自己的音樂天分。

而逐夢那邊肯定是知道袁東輝是個什麼水平的,之所以還要大力吹捧他,營銷所謂“第一張中國風專輯”,不過是把他當做一枚打向韓秋的炮彈罷了。

不過,既然做了炮彈,被髮射出去之後的下場,也只有爆炸了。

只是他的爆炸並沒有達到逐夢想要的效果,相當於是被韓秋這邊直接凌空打爆,給網友放了一個煙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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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逐夢娛樂的一間會議室中。

一個面目嚴肅的男人正坐在主位上,聽著下面人的彙報。

這個男人並不是王偉哲,逐夢的總裁王偉哲正坐在他的下手位,而另一邊的下手位則是花枝招展的鄭曉曼。

男人的名字叫陳景舟,是逐夢母公司大文娛事業部的總裁,雖然王偉哲如今是逐夢的總裁,但他還在母公司時,陳景舟是他上司的上司。

“目前的情況就是這樣,陳總,請問要下架袁東輝的那三首歌嗎?”

“不下架。為什麼要下架?那好歹也是我們出了成本製作宣傳的,讓它在上面掛著,能回本多少是多少。”

鄭曉曼聞言,媚聲道:“陳總,那些被抄襲了的歌手和他們的公司可是已經要發律師函了哦~”

陳景舟不屑的輕哼了一聲,律師函?那東西頂個蛋用!

對於那個袁什麼輝來說,這些明星和公司的律師函好像天塌下來一樣,但對於他這個網際網路大廠中的一方諸侯,不過是跳樑小醜的表演罷了。

陳景舟作為網際網路新貴,雖然不是掌舵人那個級別,心裡也是看不上這些娛樂公司的,而那些所謂的明星,在他眼裡更是一堆堆行走的流量資料,唯一的作用就是給自家的產品引流。

在他的眼裡,娛樂圈的玩法和那些傳統經紀公司信奉的那一套截然不同。

以往這些娛樂公司都是先看人,認為這個人能紅,再去捧他,也就是隻捧能紅的人。

而陳景舟認為,在網際網路時代龐大的流量加持下,他想捧誰,誰就能紅!

能夠讓他稍微高看一眼的,只有足夠優秀的內容產出者,比如韓秋這種能詞曲包辦的製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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