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天市(1 / 1)
葉辰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南鳴。
皮膚並不算很稚嫩,有著被日曬的痕跡,大致應該就是在林村出生的孩子。
閉合的雙眼之下,有著一排微微翹起的睫毛,還未完全發育好的鼻子和一張小小的嘴巴。
即便是皮膚不算白的他,也能給人一種想要保護的慾望。
一個本應該讀書的年齡,但卻遭受到了末世與活體研究的雙重摺磨。
或許,這就是他出生後,已經被選中的命運。
葉辰沒有覺得可惜,也沒有覺得心疼。
生活就是如此。
每個人都不能選擇逃避,只能被動接受,至少這樣,才會好受一點。
“那我走了,預計七日之後回來,這裡就交給你們了。”
葉辰將背在身上的揹包放在了一旁,迅速朝著地下室外走去。
“呼。”
葉辰來到了地面,他頓時感覺自己彷彿如釋重負一般。
因為在錢逍林和蘇祠等人的面前,他不敢過多暴露自己的一些能力。
雖然蘇祠為他研究源武器,但若真要追根溯源的話,蘇祠他並不瞭解。
這人的背景以及以前的經歷,都是處於一個朦朦朧朧的狀態。
若不是因為源武器的原因,他也不會選擇讓蘇祠加入到自己的隊伍中來。
而錢逍林,則更是一個重磅炸彈。
他讓錢逍林跟著自己的原因,無疑就是想利用錢逍林的實力來達到一些目的。
不過經過這段時間的接觸,他對錢逍林加入自己隊伍的目的,又浮現出了一個新的想法。
葉辰邊跑,邊思考著內心的疑團。
他並不自認為現在已經無敵了,上一世,他雖然瞭解整個世界的大致結構和大事件發展順序。
但他,也只不過是一個生活在底層的小小螻蟻。
不同的身份所接觸的東西不一樣,所以,他看不到七年前的末世,那些科技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翻天覆地的變化。
在黑暗之中,或許依舊有了超越他自身能力的科技出現,甚至有著一雙雙無形的眼睛,正在看著他的一舉一動。
他所踏的,是一條無盡黑暗中帶著些許光明的道路。
他不會選擇救人,只會選擇做是否對自己的利益和生命有幫助的事情。
郭小白是如此;蘇祠和錢逍林,也是如此。
一夜過去,萬物再次迴歸到了光明之中。
葉辰在依靠著疾步之鞋和本身速度的加持下,他已經來到了那煤山所在市區的郊外。
這個市區的名字叫做:天市。
四周地形遼闊溼潤,有河流圍繞,物產豐富,皆覺得是上天恩澤所賜,便取為天市。
但也正是如此,也使得天市的郊外與其他市區不同,只要一接近,就能看到附近有著許多變異的動物。
“先看看還剩下多少金幣。”
葉辰開啟了自己的系統面板。
自身基因體魄為Lv7,而金幣剩餘的數量為3412。
一把閃電匕首的價格在18400金幣。
所以,他必須在天市獲得15000左右的金幣。
不過葉辰早就有打算,上一世天市最為出名的一個變異體生物,就是蚯蚓!
因為天市土地肥沃,而蚯蚓這類生物本就喜歡潮溼的泥土,以至於四周臨近的城市,有著許多變異蚯蚓都會朝這邊來寄居。
從而,天市的三分之二面積,已完全被蚯蚓所霸佔。
葉辰此次前來,所尋找的生物,就是蚯蚓!
這類生物,殺了又會分裂,可謂是賺錢的小能手。
葉辰將【末世】召喚在了手上,一步一步朝著天市的市區走去。
四周嗅到葉辰身上味道的變異體和喪屍,紛紛朝著葉辰衝來。
但這種生活在郊外的怪物,本身能攝取到的食物就是少之又少,其等階完全入不了葉辰的眼睛。
“紅蓮斗篷,開!”
火焰附著在葉辰的全身。
郊外的生物在觸碰到葉辰身體的瞬間,紛紛被融化成灰,消散在空中。
葉辰手中握刀,腳下生焰,宛若入無人之境一般,踏入進了天市的城鎮之中。
若說郊外的模樣,除開那些變異體外,還算是一片祥和。
那這城鎮裡的樣子,可謂是大變樣。
四周建造的矮小樓房,此時已是蚯蚓攀滿,嚴絲合縫,幾乎看不到半點縫隙。
而葉辰腳下所建造的松柏路,此時也已經完全被蚯蚓鑽的不成樣子了,泥土飛濺,散落四周,甚至還能看到一些蚯蚓正在不停往地下鑽。
抬頭是蚯蚓,低頭也是蚯蚓。
這裡已不是一座人城,而是一座被蚯蚓佔據的,蚯蚓之城!
眼前的景象,足以重新整理人的世界觀。
以往的城市,不過是崩壞、損毀的樣貌。
而葉辰眼前所看到的這座城市,卻彷彿就是這群蚯蚓創造出來的一個新文明。
給人一種,人類也不過如此的想法……
“蚯蚓的繁殖速度太快了,這座城市的蚯蚓不被清理,不出意外,再過一年,以天市為中心,四周百里內的城市,都將會被蚯蚓所佔據。”
葉辰看著蠕動的蚯蚓,喃喃說道。
就在葉辰感慨之時,突然間,葉辰發現地面的沙子出現了微微顫抖的跡象。
前面有東西在奔跑!
葉辰眼睛微微眯起,捏了捏手中的【末世】,抬頭看向前方。
1秒、2秒……
一道人影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是一個奔跑的人類,他的手中正拿著兩個食物,而他身後還跟著三個同伴。
三男一女。
而在他們的身後,還有著一個拖動著巨大身軀的蚯蚓。
其體積大約有大象那麼龐大,其身軀與死亡蠕蟲有些相像。
全身呈現暗紅色,每一截都有著一個環,而頭部處,所浮現的,只有一個凸起的地方。
那是蚯蚓的嘴巴,名為口前葉。
蚯蚓長期生活在地下,所以它是沒有眼睛的,這也是為何葉辰進入天市後,四周蚯蚓沒有攻擊葉辰的原因。
因為葉辰沒有活動,沒有發出聲響,使得這群蚯蚓沒有注意到葉辰。
而這群人明顯不知道蚯蚓的特徵,他們劇烈跑動,讓本身對震動和光線敏感的蚯蚓,感受到了他們的存在。
其中一名體型較為大的胖子,跑在最後面,他的速度漸漸被蚯蚓所追上。
嗖!
蚯蚓身體迅速旋轉,隨後,它的尾巴直接將那胖子的身體蜷縮在了裡面。
砰!
蚯蚓抓起胖子的身體,如同插苗一樣,直接將胖子整個身體插入進了泥土之中。
這些蚯蚓喜歡食用腐爛的食物,所以,在捕獲人後,它們不會立即食用,而是將其插進泥土裡,類似種莊稼一樣。
不同的是,莊稼是等著它成熟,而蚯蚓的“莊稼”是等著它腐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