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善良的老人家(1 / 1)
雲山市,大柳樹。
雖然出了熱河之後依然有人抓捕高震,但是緊張程度顯然沒有熱河給人那麼森嚴之感,一路小心行事還算風平浪靜。
“小夥子,修鞋嗎?”坐在樹下頭髮花白,穿著五六式綠軍裝的老人家看著高震站在跟前打量了自己半響不由的出聲問道。
高震笑了笑搖了搖頭,不知道為什麼周婷婷會選擇這樣一位老人,讓自己跟他生活三天,他表面看去平淡無奇,就像街邊很常見的老大爺,普通的不能在普通。
老人家的生意並不是很好,高震邁步走到身邊問道“大爺,我能跟您待會嗎?”
“好啊,坐吧,坐下聊。”老人家很好客,帶著慈祥的笑容把身邊的馬札遞了過來。
高震接過來之後便坐了下來,出聲問道“大爺,您今年高壽了?”
“八十有三了。。。”老大爺伸出粗糙而又黑黝黝的手比劃了一下道。
“您這麼大歲數怎麼還出來擺臺,一般來說您這個年紀應該在家享清福了,不會是因為您實在閒不住吧。”高震說道。
“呵呵。。。不出來乾點,吃什麼喝什麼,老嘍,不中用了,現在修鞋的少了,人家也嫌棄我眼神不好。。。”老人家苦澀的一笑,臉上透著生活艱辛的無奈。
“您。。。孩子呢?”高震疑惑的問道,難道是因為孩子不孝敬?
“呵呵。。。”老人家笑而不語的搖了搖頭,憂傷的目光下垂,去擺弄身上的衣服。
這讓高震覺得這位老人家並不那麼簡單,他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此時已經是下午五點來鍾,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街道上的行人,老人家長長的嘆了一口氣自言自語道“看來今天沒有生意了,收臺回家吧。”
老人家話音落下,一手扶住了樹身艱難的站立起來,當他站起的那一瞬間,高震驚呆了,他右腿的褲筒是空空蕩蕩的,他只能靠著左腿勉強的站住身形。
“大爺,我來幫你吧。”高震趕緊起身想要上前幫忙。
可是。。。高震的動作卻被老人家斷然的拒絕“不用,我自己能行。”
他還是一個倔強的老頭,高震無奈只有站在旁邊看著他,看他熟練的收拾著跟前的一切把東西整整齊齊的擺放在一輛陳舊的三輪車上。
一輛城管的執法車在路過之時停在了跟前,車上副駕駛位置戴著墨鏡的中年男子冷冷的出聲道“老孫頭,明天不許出來了,老實的在家貓幾天,這幾天省裡要來檢查呢。”
“哎!”老人家點了點頭。
“記得走時候把地掃乾淨了,看你糟蹋的什麼樣子,要不是看你瘸了吧唧的,腿腳不利索,就不該讓你出來。”車上的男子沒有好氣的吼了一句。
“好的,謝謝您,謝謝您。”老人家恭敬的連連躬身致謝,看到男子滿意的點了點頭算是踏實下來,並恭敬的送走車上的幾人。
高震狠狠的攥了攥拳頭,可是又說不出什麼錯的地方來,勉強要說錯的話,他們不懂尊老吧。
“大爺。。。”
“小夥子,我要回去了,改天咱們聊哦。”老人家把地面打掃乾淨把垃圾放入車中後,跟高震打了個招呼,身體靠在車架上,一腳划著地面,一邊向著遠處而行。
“大爺,等一下。”高震上前喊住了老人家。
“怎麼了?”老人家微微的一愣。
“大爺,我。。。我初來雲山這邊,人生地不熟的,身上錢又不多,您看看能不能。。。能不能。。。”畢竟在這個社會上,想要像以前那樣,說我沒有地方住了,可以不可以去你家借宿一晚這樣的話有幾個人會答應,人心不古,社會的風氣讓人與人之間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了,所以在說出這話的時候,高震很難為情。
“走吧,雖然我家裡條件不好,但是還能讓你吃飽,住暖。”老人家沒有任何的猶豫,一口便答應了下來。
也許正是因為他生活不怎樣,所以他才沒有顧忌,但不得不說,在老一輩的身上還依然儲存著華夏古老的傳統美德。
高震憨厚的一笑,跟在了老人家的後邊,用手輕輕的扶著他的車身慢慢的隨行。
“小夥子,你哪人呀?”老人家好奇的打聽出聲。
“我是熱河的人。”高震回答道。
“哦,不遠,不遠,會喝酒不?”老人家再次出聲問道。
“會。”
“那今晚陪我喝兩盅,我都好些年不喝酒了,你等會我買點菜。”老人家說著剎住了車,從車廂中抽出一根柺杖來,一瘸一拐的緩步走到路邊,挑了幾樣看著便宜的菜買好之後,從他腰邊破舊的腰包中掏出錢來遞了過去。
善良的老人家,可以看出他平時省吃儉用,但是為了招待自己這個陌生的客人他非常願意掏出積攢的積蓄來,高震之所以沒有上前,沒有主動去付賬,是因為在他的身上感覺到了一股頑強,倔強的氣質,就像剛才他自己能動,絕對不會讓別人幫助他,他不想讓人覺得他不中用了,他要告訴所有人,他不管多老,多大歲數,他都能自力更生。
這股倔強,很像華夏軍人的特質,尤其是那身綠色的軍裝,配上他走路時鏗鏘的姿態,很像!
把菜放到了車上,繼續前行,路很遠,但是似乎早就習慣了,他享受著這樣的生活一樣,他沒有牢騷,沒有抱怨,有的是樂觀的心態。
滴滴。。。。
在距離家不遠的地方,他在拐歪的時候過馬路,等待的汽車很沒有道德的催促著按動著喇叭,這讓人很厭煩,高震的眉頭皺了皺,可是他卻依然保持著很好的心態,對著車中的人歉意的笑了笑,躬身道歉,加快腳下的步伐趕緊快速而行。
“傻逼!”開車的司機在過去之時罵了一聲,本該禮讓的他,卻把等待當做是一種煎熬,華夏的傳統真的流逝了嗎?讓原本我們該去做的事情,本來稀鬆平常的小事,卻變得如此難能可貴嗎?
不要讓我們每當看到攙扶老人過馬路而淚水溼潤了眼眶好不好,要知道當初我們小的時候,馬路上的老太太根本不夠我們去扶的,不要讓我們每當看到拾金不昧而感動好不好,要知道我們小時候經常唱一首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的手裡邊。。。。’
不要的事情太多,是我們變了,還是社會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