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老虎?老虎!(1 / 1)

加入書籤

某處雪地上,一支黑洞洞的槍口平行於地面,紋絲不動。

持槍人似乎站在這裡很久了,半倚的樹幹上都被呵氣凝出一道霜來。

遠處,一頭雄壯的公鹿似乎還並未感受到任何的危險,正用頭頂的巨大鹿角翻開雪地,翻找被雪掩埋的枯草和苔蘚吃。

“呼……”

悠長的呼氣聲再次響起,又在樹幹上留下一道痕跡,扣在扳機上的手指微微發白,陳志恆雙目微眯,凝神靜氣,等待著最佳的時期。

從古至今的獵人,無論是以前用弓的還是現代用槍的,用這種遠端工具獵殺極遠處的獵物時,都是雙目睜開的,蓋因一隻眼睛瞄準,無法透過雙目的優勢來很好的衡量距離,這一點,直到有狙擊鏡這種東西出現之後,才變得不一樣。

不過,陳志恆聽說,有的狙擊手開槍時,也是雙目睜開的。他做過一個有趣的試驗,捂住一隻眼睛下公園的樓梯,結果摔的那叫一個慘,看不清,根本看不清,丟了大人了。

這隻鹿,不是陳志恆追到的,是他找老虎的時候,偶然發現的。

剛才那隻狐狸,他已經把皮子剝下來,就裝在背上穿了繩兒的大麻袋裡。

新到手的刀子用著就是舒服,好用!陳志恆覺得自己幹活的速度都變快了不少,沒準兒之後不用再當半個皮匠,能直接靠這個手藝吃飯也說不準。

取了狐狸皮之後,陳志恆也沒要那狐狸的肉,主要是沒法拿,他還得繼續往深了走,揹著個冒著血腥味的新鮮肉塊兒走那就不是他找老虎,是老虎找他了,這裡面的區別那可太大了,陳志恆寧可找不到那隻老虎,也不想什麼時候他正走路呢,突然從雪窩子後面撲出來個四百多斤的老虎糊臉上。

那是作死呢。

有了值錢的皮子就行了唄,拿錢又不是買不到豬肉。他這次是一個人來的,沒法拉爬犁,得兩隻手都空著用,所以就拿了個麻袋,穿上兩個繩子對付著用了。

下次進城,少不得還得去買個真正的裝東西的袋子,最起碼不能像現在這樣,讓麻袋綴著,一走路一打腿,如有可能,陳志恆還想買個指南針,或者更大膽點,買個手錶懷錶之類的東西。

這看不了時間,真是太鬧挺了,天上一陰天,沒了太陽就抓瞎。

這指定是不行滴。

……

大公鹿還在吃東西,一步一步的往陳志恆這邊走,腦袋始終低著,時不時的還杵雪裡,陳志恆現在就懷疑,這玩意兒長這麼大個鹿角,是不是其實不是用來打架的,就是進化出來挖雪地的啊?

正想著這些有的沒的呢,那頭鹿終於抬頭了!

嘭!

找到機會,陳志恆立刻就扣動了扳機,目視那頭大鹿倒在了地上。

“真累啊,我滴天,就那麼餓是吧,一直低頭吃!”

槍的聲音在林子裡,對野獸的震懾是不言而喻的,陳志恆倒不是相信什麼“基因裡的恐懼”,拿槍打獵一共才多少年呢,這幫玩意兒進化不出來那玩意兒,這事兒很簡單,就是槍的動靜大,它們沒聽過,害怕而已。

人在往鹿的方向走,刀子已經拔出來了,陳志恆知道,這一槍響起之後,附近就算有什麼東西,也肯定嚇跑了,一段時間之內,他可以放心的處理這頭鹿。

“嘖,白瞎這大鹿角了。”

公鹿的大鹿角生的極為堅硬,平時頂楊樹都能頂出來凹陷,不過這玩意兒一向不怎麼好賣,因為這玩意兒沒什麼用,買它的人都是留著做裝飾的,還有人要求買鹿角必須得是帶著鹿腦袋的,麻煩的要死。

如果是春天,那就不一樣了,這個時候的大公鹿會脫角,硬生生的撞樹撞石頭,把本就到了換角時期不甚結實的鹿角撞下來,重新長出新的鹿角。

這新長出來的鹿角,還沒徹底結實下來之前,就是三寶之一的鹿茸了。

這年頭兒也好,往後的幾十年也好,找鹿茸下藥、泡酒的人,那是從來都不缺,要不怎麼不讓打獵之後,誕生了鹿場這種人工飼養的地方呢。

鹿角,不值錢。

鹿茸,那才能賣上價!

……

單腳蹲下給鹿剝皮,這個姿勢肯定沒有直接坐下或者跪著舒服省力,但是在山裡,就得這麼蹲,這樣才能在遇到什麼突發狀況的時候,腿能發上力使上勁兒。

一頭大鹿的重量是很驚人的,成年的公鹿,體重最低也是200斤,重的能有將近300斤,沒有小爬犁,陳志恆想把它整家去,也得現在就把它收拾出來,立刻回頭才行。

這和他繼續往前的想法有點衝突,不過,鹿肉一向很好賣,價格也不錯,這麼大一頭鹿,賣肉的價錢肯定比皮子多,陳志恆可捨不得像扔狐狸那樣扔了它。

先把皮子弄下來,鹿肉割好,內臟取出,鹿頭連脖子一起割了扔掉,生火處理皮子,再把內臟什麼的撲灰兒,剩一個鹿身也抹上灰兒蓋上雪。

“齊活兒!”

一個人忙活兒這個,大冬天的陳志恆也出了一身的汗。

他想好了,再往前走走,要是再找不著老虎的腳印和狩獵的痕跡,天也該黑了,他自己一個人肯定是沒法擱林子裡過夜,必得返回,到時候鹿也凍行了,就拖著它回家吧。

“唉,看來還是得想辦法擱林子裡整個木僚子住了,這一天天進個山,來回趕路就三四個點兒,太耽誤事兒了啊。”

又抓了把乾淨雪吃了解渴,陳志恆一邊心裡尋思著這年頭能不能買著保溫杯,一邊尋覓著方向,又朝更深的地方走去。

…………

“呵,你說這……這可是你自己硬撞上來的啊。”

坐在地上,陳志恆單手拎著個野雞,有點哭笑不得。

從他打到那頭鹿之後,又走到現在,也不過半個小時,中間打了只花狸棒子(黑松樹),再然後,就是這個他坐樹底下休息的時候,直直飛他這邊的野雞了。

“這咋說呢,硬往嘴裡送啊。我吃,我吃還不行麼。”

離天黑還早,但是走到現在,陳志恆一點老虎的線索也沒看到,可偏偏他今天的收穫還不錯,心裡惦記著那頭鹿,陳志恆也就放鬆了心態,決定明天再來算了。

把野雞一擰,往身後的麻袋裡一裝,陳志恆沿著自己的腳印往回走,只是,越是快到放鹿的地方,陳志恆心裡越不太得勁兒。

有點發毛,好像……好像忽略了什麼的感覺。

槍已經拿在手裡,陳志恆每一步的小心謹慎,繞到高處往存鹿的地方小心再小心的一看……

陳志恆心臟狂跳!

鹿,已經扒出來了,只剩下一半,地上鮮紅點點,雪地上,一條深深的獸道,拐向另一個山坡。

是那頭老虎!!

鹿血還能留下印子,是陳志恆剛宰了鹿走後沒多久,老虎就來了!!

握槍的手更緊了三分,陳志恆深深呼吸,鼻子裡噴出兩道霧氣,臉上浮現紅色。

“太好了!”

這回,終於讓我抓住你了!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