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難道這不算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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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可莉佩娜是怕羅斯瑪麗的。

原因很簡單,可莉佩娜負傷狀態下很虛弱。在沒有自保能力的情況下,與羅斯瑪麗這種精神狀態不穩定的人在一起,肯定覺得恐懼。

恐懼來源於未知和無力。

就像跟狄奧在一起的時候,會有人覺得恐懼一樣。因為在狄奧身旁,實力不對等會沒有安全感。

這種感覺就很奇怪。明明狄奧實力強大,應該很有安全感才對。可是啊,有些人潛意識裡,會認為復仇使徒才是威脅來源。

其中邏輯很好理解:沒人怕動物園裡的老虎,因為有籠子在保護人,但人若是掉進老虎籠子裡,那就沒幾個人能保持淡定了。

更何況,已經有人把狄奧看成是貪婪的紅龍了。

能與巨龍同行的,必然是另一條巨龍。

暴力是最直觀的,要是換成社會地位、財政狀況,也是同樣的道理。

要是可莉佩娜在全盛時期,斷然不會怕一個小丫頭。奈何現在身受重傷,傷筋動骨一百天,目前還沒痊癒。

這才剛過幾天啊。

可莉佩娜也真的在教導羅斯瑪麗。

成為殺手第一步,很簡單,殺個人。

可莉佩娜給羅斯瑪麗,提出的就是這麼個簡單要求。不論是誰都好,只要將其殺死,就等於邁過了門檻。

或許會有人想到,在如此情形下有人可能會腦抽,選擇去殺老師。來表現一種機敏、不按常理出牌,或是不忍心去殺無關緊要的人的心情。

然後,老師會表示:真是個有想法的好徒弟,是做殺手的材料。

然而這種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作為殺手,意外的,不需要有這麼多人心方面的巧思。殺手最美好的品德有兩點:一、聽話,二、能準確殺死目標。

殺手發揮自主能動性的範圍很小。只有如何清理目標後逃脫,才是一個殺手能發揮自己能力的地方。

看似是入門測試,其實也包含了殺手這個行當的全部東西。

任務很簡單:殺個人。

可是殺誰、選擇什麼工具,殺完之後如何逃跑不會被抓到,事後還能跟老師好好學習,這裡面有門道。已經在考驗一個人作為殺手的品質了。

殺手是個古老的職業,幾乎跟人類歷史等長。自從人為了利益而去殺人那天起,就有了殺手。

第一個殺手,可能是原始部落裡,一個覬覦他人食物的原始人。正如第一個盜賊,也不過是為了偷別人的野果。

有人聲稱,妓女是最古老的職業,但可莉佩娜覺得殺手才是最古老的職業。唯一能跟殺手比拼歷史的只有小偷。

羅斯瑪麗的選擇也驚到了可莉佩娜,因為羅斯瑪麗殺死了那個編排過狄奧的吟遊詩人。

可莉佩娜本想用入門考驗,來讓羅斯瑪麗打退堂鼓。沒想到,羅斯瑪麗給她來了一段搖滾架子鼓。

一把小餐刀,給吟遊詩人連捅了二十幾刀,臟器全部被毀壞,斷無生還可能。而且就在那個穀倉裡,當著可莉佩娜的面做的。

心無旁騖、享受血腥,羅斯瑪麗在殺人時臉上浮現出的詭異潮紅,似乎代表著她的多巴胺,對這種殘忍的事有反應。

施虐、施暴會讓她感到興奮,從心到身的興奮,表現出來的就是得換條褲子。

“啊哈啊哈啊哈……”羅斯瑪麗雙眼溼潤喘著粗氣,臉上的紅不僅沒有褪去,還連帶著耳朵和脖子都染上粉紅。

如果不看她臉上的疤痕,那大概會有人覺得,她是個含羞少女吧。

可莉佩娜是親眼看著她,將一個活人捅死,並且迎來了人生的高潮,斷然不會再將她跟含羞少女聯絡在一起。

在師徒關係的接觸中,可莉佩娜旁敲側擊的瞭解了一下羅斯瑪麗的過去,想要知道這個姑娘為什麼變成這樣。

羅斯瑪麗沒有往深裡說,只是告知了曾經的地牢經歷。

包括她臉上的疤痕,都是在地牢裡留下的。一個姑娘的俏臉被刮花,任誰都會變得不正常。

——地牢。

可莉佩娜當然知道地牢是個什麼地方。

把意識從回憶中拔出來,可莉佩娜問道:“你是喜歡復仇使徒嗎?”

“對啊。不只是喜歡,而是愛。”羅斯瑪麗放下武器,咧嘴笑著點頭。

她殺死吟遊詩人後,將吟遊詩人的一切理所應當的佔為己有。可莉佩娜也不是缺錢的人,所以給羅斯瑪麗搞一身裝備,不是問題。

可莉佩娜別的不說,光是那一身珠寶,就不是白戴在身上的。那可都是應急的隱藏財富。

“那你想跟復仇使徒做什麼呢?這樣接近復仇使徒認識的人,而不是接近他本人……”可莉佩娜措了一下詞,“我一點不懷疑,你是想殺死她們。”

“我就是想殺死她們!”羅斯瑪麗瞳孔放大閃著光,“我要殺死所有接近他的人,嘿嘿嘿嘿。”

可莉佩娜一點不覺得奇怪,這很符合羅斯瑪麗的人設:“所以呢,你想跟復仇使徒做什麼?”

“把他開膛破肚!”羅斯瑪麗突然壓低了聲音,用小而亢奮的聲音說出這句話。

可莉佩娜這下聽不懂了。

羅斯瑪麗進一步描述:“將他的身體開啟,拆掉礙事的骨頭,然後把臟器掏出來。心臟擺在中間,其他的圍繞心臟擺放成花環,然後我鑽進他身體裡。我們合二為一!”

聽了這話,饒是殺人無數的變形怪可莉佩娜,都覺得有點噁心反胃。

這世上有特點的殺手很多,有些殺手業務熟練後還會留下獨特的標誌,或是用重複的方式殺人。這樣能更好的吸引優質客戶。

可是羅斯瑪麗這完全是變態心理。殺人還帶擺盤。

“你很難殺死復仇使徒。”可莉佩娜說出個人盡皆知的常識。

是的,復仇使徒等於殺不死,幾乎成為了與他接觸過的人的常識。

“我知道,所以我想了一下,讓他殺死我好了。”羅斯瑪麗重重點頭,“用他那雙粗糙有力的大爪子,將我撕扯開,然後從心臟開始,一口口將我吃下。我們也就合二為一了!”

“呃,啊……”可莉佩娜實在是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會變成他的養分,我們血肉交融,呵呵呵呵……”羅斯瑪麗發出的怪笑聲,在迷宮的夜晚顯得滲人,就像是夜晚貓頭鷹的怪叫。

可莉佩娜扶著額頭:“我很確信,這不是愛。”

“那你說愛是什麼?老師。”羅斯瑪麗探著頭詢問,收起笑容顯得神色很認真。

可莉佩娜語塞。作為一個變形怪,時常變化成不同的人,利用外表去達成目的。

她扮演過別人的丈夫、妻子和孩子,短暫的擁有過家庭,可那都是為了完成任務。

跟“愛”沒有任何關聯。雖說平時也看過小說和戲劇,可自己沒有親身體驗過,再回憶一下自己的生平經歷,便覺得沒有立場和資格,來批評羅斯瑪麗。

最後,她緩和下來低著頭:“你說得對,這或許確實是種愛的表現。你只要不忘記,來迷宮是幹什麼的就好。”

誰又規定了,想要殺死對方,不是一種愛的表現呢?

“沒忘,我每天都在鍛鍊殺人技巧。”羅斯瑪麗元氣滿滿。迷宮是個天然獵場,很適合狄奧和羅斯瑪麗這種跟人類世界格格不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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