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中場休息(1 / 1)
4級冒險者再厲害,也沒脫出凡人的範疇,會累會渴會餓。
弗蘭奇三人透過只能容納一個人的小路,成功脫離了蜘蛛窩,來到了一番新天地。
說是新天地,實際上還是在地底,但是地勢平坦,頂部高遠廣闊,與逼仄的地洞不同,像是在山腹之中,反倒叫人有鬆口氣的感覺。
尤其是放眼望去到處都是發光的蘑菇,大大提高了雙眼的能見度,對於有趨光性的人而言,頓時覺得心裡舒服不少。
科學表明,人在狹小昏暗的環境時間長了會瘋,在過於明亮的環境裡也容易瘋。
適中才是最好的。
弗蘭奇帶頭在蘑菇叢中找了一塊空地:“就在這裡紮營吧,有蘑菇保護,多少也安全點。”
地下的蘑菇長勢很好,許多都長成了一人高,看著都快變異成樹了。不過蘑菇終究是蘑菇,是真菌不是植物。
弗蘭奇三人背靠著一根粗壯的蘑菇,坐在傘蓋下休息。
魔物界地下世界的蘑菇,屬於是你不招惹它,它不招惹你的型別。跟植物界的比起來,那就是單純的蘑菇,沒有植物界的食肉植物那麼兇殘。
弗蘭奇找的這根蘑菇,有著普通的棕灰色傘蓋,看起來平平無奇像長得過大的香菇。
對於從植物界殺回來的弗蘭奇來說,這些只是長得個頭大的蘑菇,實在是不算什麼。
而且還是棕灰色傘蓋的蘑菇,看著跟放大了的香菇似的。
實際上還真就是長得太大,有熒光特性的香菇,要想吃的話可以砍了吃。
弗蘭奇三人不打算生火。不論是在什麼地方生火,都相當於告訴未知的危險“我在這裡”。
摘下揹包,從裡面取出乾巴巴的麵包和肉乾,再喝點涼水,就算湊活一頓飯了。
吃喝的時候,弗蘭奇才掀開頭盔上的面甲,也算是透了口氣。他身上並不舒服。
鎧甲先是被血汙浸透,又被水浸溼,還煙熏火燎的。再加上運動起來又悶又熱,鎧甲內的襯衣溼了又被捂幹,硬邦邦一塊,要多難受有多難受。
套著鐵靴子的雙腳,更是感受到了極致的束縛,特別想把腳從靴子裡拔出來,好好放鬆一下,再上點腳氣膏,可惜不行。
只要是冒險者,甭管男女,都不可能香噴噴的,除非是那種天生有諸神賜福的種族,可以不講一些生物的基本法。
比如木精靈天生對疾病、病毒有抗性,從設定上來說就是外面毒氣漫天,木精靈呼吸自如,不必擔心得腳氣的事。
人類嘛,一趟冒險下來,很容易得腳氣。
有些運氣不好的同行,還會受到痔瘡、便秘的困擾。
想想看在遭遇蛇髮女妖、巨魔、機器人等強敵的時候,突然腹中絞痛,宿便不合時宜的在腸胃裡鬧彆扭,那已經不是簡簡單單覺得尷尬的事了,那是真的要命。
所以賣這方面藥劑的商人,都能有穩定的客源。簡單來說就是要維護身體健康,在冒險時維持在一個相對強力的狀態中,不至於說遭遇突發事件的時候,無力應戰。
弗蘭奇常常會想,幹這行到底有什麼好的,錢賺的看起來是不少,可開銷也很大。
一趟下來,裝備養護、物資補給、能力提升等等,都要錢。像術士還得買不少材料,來補充法術。
區區一個【警報術】,就得用上鈴鐺和銀線,看起來簡單可這都是錢啊。
現在年輕還能打,等老了呢?這行當又沒有養老保險,可不是說等老了之後能見月拿養老錢。
老了,沒辦法再賺錢了,若是沒子女贍養,就全靠吃老本,要是再有點不良嗜好把棺材本都賠進去,也不是奇怪的事。
有的冒險者風光無限,有的冒險者境遇淒涼。
每個行業都是如此。
弗蘭奇已經不是熱血少年郎了,當初剛入行的時候可以不考慮這些,現在歲數大了必須要琢磨琢磨才行。
金蘋果這件事,在弗蘭奇看來是危險與機遇並存,高風險高回報值得一拼。
想到這裡,他狠狠地咬了一口肉乾,像是在發洩情緒:“使徒們來添什麼亂啊。”
遊俠和術士都看向了自家隊長。他們明白弗蘭奇的意思,使徒已經是站在金字塔上層的存在了,不論是哪個使徒,都有能力比這些冒險者過得更好。
遊俠小口喝著涼水,放下水壺,擦了擦嘴角:“世道就是這樣,不給普通人一點活路。”
“光是活著就已經很辛苦了。”術士附和,“如果覺得不行的話,現在退出也沒關係。”
“再走走,好歹咱們也是攻略過植物界的人,從魔物界就退回去,也太丟人了吧。”弗蘭奇搖了搖頭。
“行,但是一定要確保安全。”遊俠點頭,“雖然咱們都是過命的交情,但要是覺得太危險,尤其是對上使徒的話,別怪我膽小。”
術士沒說話,但也默默點頭,認可遊俠的話。
“我明白,我沒有拿你們的命冒險的意思。”弗蘭奇覺得話說到這份上,隊友們還是挺顧及情分的,不然有命賺錢沒命花就完蛋了。
有計劃的吃乾糧喝水後,三人收拾好行李,找比較舒服的地方各自休息。
遊俠爬上了蘑菇傘蓋,佔據高處既能警戒,堅韌的蘑菇傘蓋又很舒服。
弗蘭奇靠著粗壯的蘑菇腿,揹包放在身旁,釘頭錘就在手邊,左手臂上掛著的盾牌半蓋著身子,兩條長腿伸展開,儘可能讓承受鎧甲重量的身軀能夠舒服些。
貼身的衣物已經硬邦邦如鐵板一塊,糊在身上很不舒服了,再加上體外還有真的鐵板,只能讓心理上舒服些。
術士則是靠著揹包,手中捧著法術書檢查魔法。明明從冒險開始,沒用過幾次法術,但還是習慣在閒暇之餘確認一下。
這屬於是上學的時候,便保留下來的習慣。卡蓮也有這樣的習慣,學校就是這麼教的。
學校不只教他們該如何放魔法,還會培養他們良好的生活習慣。很多時候,能夠走上上流社會的術士,跟落魄術士比起來,最大的差別不是在於天賦,而在於生活習慣。
這件事老師一再強調,只不過很多學生都當做耳旁風。
他們寧願相信一個術士能夠成功,是因為天賦爆炸看術式一遍就能記住,也不願意相信,成功的術士總會抽時間來多寫兩條術式。
如果魔法學院的學生,有機會看見巫妖的法術書,便會明白從術士到巫妖,是一件多麼刻苦的事。
不是隨隨便便許個願望,就能轉化成巫妖的。
有天賦的人,不會浪費自己的天賦,反而會拼命去挖掘。
“說起來,我記得有個叫卡蓮的小姑娘,跟復仇使徒關係挺好的,你知道嗎?”弗蘭奇說道。
“卡蓮,我的學妹。”術士抬眼看了一下弗蘭奇,“早知道就跟她搞好關係,透過她認識一下復仇使徒了。”
“也只能是想想。”弗蘭奇笑中帶著苦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