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機會稍縱即逝(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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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美美從第二監捨出來住進了第一附屬醫院的特許VIP病房。

入院的第一天,蘇美美就像個貴婦般提出各種要求,負責看守的人有求必應。除了不能離開病房半步,蘇美美的生活是自由的。

一開始幾天蘇美美在病房裡過的風生水起,時間久了她膩了開始作妖,要求給她配備電視、網路和手機。

這次,負責看守的人拒絕了她的要求,蘇美美不樂意大吵大鬧。

病房裡鬧出了多大的動靜,外面的人一概不予理會。

蘇美美見這法子不管用就開始以絕食抵抗,勸說不聽下院方沒再提供任何食物,除了水。

絕食只維持了一天,蘇美美就撐不下去了,她放出狠話威脅。

無人理會下,院方每日用營養針維持著蘇美美的生命。

作死不成,蘇美美安靜下來,她籌謀逃跑的計劃。然而她低估了外面的人,她的小伎倆早就被看穿。

就在蘇美美認為瞞過所有人時,她被活捉回病房。

為了防止她再逃跑,負責看守的人將她手腳都拷在了床上。

蘇美美大叫洩憤,依然無人理會,不吃不喝折騰了幾天,她也沒力氣繼續鬧下去。

第二天來了個護工負責蘇美美的生活起居,她不能離開病床,吃飯護工喂,就連上廁所都是在床上解決。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個星期,蘇美美這才意識到自己真正的處境。

這天,蘇美美醒來後對著護工說了句,她要見冷司夜。

護工當著她的面給方毅打了個電話。

下午,方毅出現在病房裡,隨他來的還有宋律師。

蘇美美看到方毅時冷笑了聲,她要見冷司夜,除了他誰來她都不會開口。

這種伎倆在方毅眼裡不值一提,他提醒蘇美美她現在還是個犯人,僅是殺人這條她就別想從裡面出來。現在能躺在醫院已經是老天爺天大的恩賜,再不懂珍惜就滾回監舍。

蘇美美被唬住了,她不想再回監舍,不想再過著提心吊膽被人追殺的日子。

方毅見蘇美美不做聲,心裡冷哼了聲,這種女人就是欺軟怕硬,自私自利。沒有好處的事從來不幹,稍誘惑下就能為了錢出賣所有人,包括自己。

方毅衝宋律師點了下頭。

宋律師與蘇美美是老熟人了,他拖過凳子坐下,從公文包裡拿出幾分檔案像蘇美美一一描述。

第一件,蘇美美想要洗脫殺人的罪名必須將那晚的事實事求是的說出來,這是她自保的唯一希望。

第二件,蘇美美作為汙點證人可以收到冷家及有關部門的保護,直到張志強被定罪判刑。

第三件,保密協議。事件結束後,蘇美美將會獲得一筆酬金,離開羊城永不入市。

宋律師告訴蘇美美只要簽下這三份協議,她可以不用再回第二監舍。

蘇美美翻閱了每一條條例,幾乎完美的協議,她這個老江湖都挑不出毛病。

想要從協議書上找到漏洞是不可能了,蘇美美拿著簽字筆想了又想。

冷家想用那麼點錢就把她打發了,那也忒便宜了些。

第三份協議的酬金上寫了300萬,這點不夠她一個月的開銷。

冷家那麼有錢,不再多加個0對不起自己。

蘇美美心裡打好算盤,把協議書撕了,丟還給宋律師。

這一舉動讓方毅和宋律師都很納悶,方才看她的模樣分明是要簽了,怎麼又突然變卦。

宋律師還是有耐性的,他摘下眼鏡,用眼鏡布擦了擦道:“蘇小姐,以你的處境沒有選擇的餘地。”

蘇美美冷笑了聲:“想要我出賣張志強,他做的那些勾當可不止300萬,你們這哪是保護我分明就是要我的命。”

這話就是嫌錢少了。

宋律師看了眼方律師,此舉在他們的意料之中。

“300萬已經很客氣了。”宋律師重新鬧出新的協議書,他早有準備,包裡多得是,不怕蘇美美撕。“張太手裡有你殺人的罪證,只要這邊一句話,你就是死刑。”

蘇美美下意識的咬了下唇瓣,宋律師老奸巨猾的敲了敲協議書,“人死了,別說300萬,30塊都沒有。”

“我沒有殺人,那女人是自己賤,得罪了那隻肥豬,管我什麼事?”蘇美美不死心的叫起來,“冷司夜想威脅我,信不信我把他的底揭了,他要還想跟夏潤音在一起就別給裝逼,我現在還是他大嫂。”

宋律師呵呵一笑,“你覺得你還有機會見到夏家人嗎?”

蘇美美抿了下唇,她眼珠子一轉道:“我沒有辦法,不代表別人沒有辦法。”

兩人在打拉扯戰,宋律師應了聲,不疾不徐的把協議書放進包裡。

收拾好東西后,宋律師起身,“蘇小姐既然有辦法可以為自己脫罪,我這就回去跟老闆通報聲,你的事,我們就不再多管了。”

說完,宋律師毫不猶豫的往外走。

方毅等著宋律師離開後,把負責蘇美美的醫生請了過來,詢問了下她的身體狀況。

得知蘇美美有進痊癒後,方毅衝著蘇美美古怪的笑了下,開啟門。

外面走進來兩個穿制服的女警,上來為蘇美美戴上鐐銬,一邊一個將她提起。

蘇美美緊張的叫起來,“你們要幹什麼,帶我去哪裡?我不走。”

蘇美美住著病床耍賴的躺在地上,死活都不肯離開病房。

女警好不理會的掰開蘇美美是手指,強行將她拖起來,拽出病房。

蘇美美知道怕了,她回頭衝著方毅道:“我籤,我籤,不要讓她們帶我走,我不要回去。”

方毅衝著蘇美美擺擺手。

蘇美美被帶走了,帶回了第二監舍,關在小黑屋裡。

被帶回去的當晚,蘇美美以故意殺人罪被調查。

這時,蘇美美才真正瞭解到自己的處境。

有關部門在現場找到的兇器上有蘇美美的指紋,從死者的指甲縫裡發現了她的皮下組織。

蘇美美怎麼狡辯在這些坐實的證據面前,她無力反駁。她瘋了般聲稱自己沒殺人,但審訊人員只講事實,多方面調查下,物證人證俱全,除非她能找到新的證據為自己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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