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投奔(1 / 1)

加入書籤

楚倩倩開著車,我跟楚雅涵坐在後排。

楚倩倩一手扶著方向盤,一手從副駕駛的古馳包裡摸出來一張銀行卡,朝著我遞了過來。

我看她那漂亮的古馳包,

心中是五味雜陳。

她還以為,那是她討好韓富勇換來的名牌包。

其實,那是拿我賠償金換來的。

我在想,當她知道韓富勇花在她身上的錢,本來就應該是屬於我倆的時候,她會是個什麼樣的反應。

楚倩倩這個賤女人是真的傻b!

傻人有傻福,但傻b沒有!

我胡思亂想著,沒有接她遞過來的銀行卡。

她抖了抖手裡的卡,“接著呀!”

“這是什麼?”我將卡接了過來。

那是一張建行的卡,嶄新的。

“韓富勇欠你的錢,我幫你要回來了!五萬。”楚雅涵道,“你能這麼快出來,也多虧他沒有繼續追究。”

呵呵,聽楚倩倩的意思是,我還要謝謝韓富勇咯?

“就是錢的事,沒必要動手,肯定能要回來,畢竟,你倆也認識這麼多年了。要錢也不能用打人這種辦法。”

別的辦法?

想楚倩倩一樣,趴在地上像狗一樣跪tian那個混蛋?

楚雅涵還以為韓富勇是什麼好東西呢!

我在想,想要誅楚倩倩的心,實在是太容易了。

她為了錢,把自己的身體出賣給了韓富勇。

如果我告訴她,韓富勇給她的那些錢,那些她出賣身體換來的錢,其實是本來就是屬於我倆的錢!

我猜她整個人都會因此崩潰掉。

楚倩倩這段時間跟楚雅涵的關係有所改善,她終於願意相信我跟楚雅涵沒事。

畢竟再這樣鬧下去,對她也沒有一丁點的好處。楚雅涵是她的親妹妹,總不可能把她怎麼著。

至於楚雅涵,也沒有因為那一巴掌的事情記恨自己的姐姐。

畢竟女人對於這種事情,都是非常敏感的。

但是為了讓自己的姐姐放心,楚雅涵雖然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住處,但是還是決定從我家搬出去。

“你不用搬走,我走!”我說道。

楚倩倩一臉疑惑的看著我。

“你去哪兒?”

“這事一出,關海那邊說不能繼續留我給他開車了。我有坐過牢,在晉海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了!我聯絡聯絡在外地的朋友,看看去投奔他們。”我對姐妹倆說道。

“林山,其實咱們沒必要賺那麼多錢,我有工作,我出錢,給你開個小餐館。”

我一個男人,竟然淪落到需要一個女人出錢幫我的地步了。

雖然她現在手裡的錢,說起來是我的賠償金,是我應得的錢。

但是這韓富勇跟楚倩倩碰過的髒錢,我不可不會要。

“雖然算不上有錢,但是一家人快快樂樂的,也挺好的是吧!”楚倩倩繼續跟我編織著什麼狗屁未來。

呵呵。

我差點就信了。

這些東西,當時你出軌的時候有沒有想過?

你說你不看重錢,當時你不就是因為錢,才上了韓富勇那個混蛋的床了?

為了錢,連自己身體都能夠出賣的女人,現如今竟然要教育起我來了!

還真當自己是什麼賢妻良母,真當自己是朵白蓮花了是吧?

我對於韓富勇跟楚倩倩的幻想已經徹底的破滅了。

我本來以為這麼噁心的人,這麼狗血的事情,只有在電視,小說當中才能夠遇到。

沒想到,竟然被我碰到了。

果然,

現實遠要比電影和小說裡的故事還要狗血。

故事需要邏輯,而生活不需要,因此什麼都可能發生。

我沒有聽我老婆的話繼續留在晉海,回到家後,我就開始給我那些在外地的朋友打電話,看看能不能去投奔他們。

已經至少六年沒有聯絡了,我也不知道他們混得怎麼樣了。

我打聽到了他們的電話寫在紙上,打算著一個個打電話問問。

我第一個電話,打給了我村裡的發小周華,聽說他在晉海隔壁的楚縣做生意,他老媽總在村子裡吹自己家孩子生意做的有多大。

實際上週華混得應該確實不賴,我看朋友圈裡,前幾天剛提了一輛5系的寶馬,也要五十萬上下的樣子。

電話通了。

“華哥。”

我其實比他大兩個月,長得也比他壯,小時候他就跟在我屁股後面,一口一個哥的叫著。

現如今他可是算得上是成功人士,而我正是落魄的時候,因此我要改口叫他哥了。

“誰呀?”電話那頭傳來男人不耐煩的聲音。

這證明我的電話沒打錯,周華一直說對人愛答不理的吊樣子。

以前小時候在村子裡,也只有我一個人跟他玩。

“我是林山,還記得不?”

“林山啊!你出來了?”

我很慶幸,周華還記得我。

成年人的世界裡,你有多大的用處,就能夠被多少人記住,像我這樣的人,真的很難被人記住。

“出來了有段時間了。”我應答道。

“那等我回去,等我回去我請你喝酒!”電話那頭的周華興奮了起來,“咱兄弟倆可有日子沒見了。”

“好說,我請你!華哥有這麼個事,我剛出來嘛,還沒個工作,你看看,你生意上,需不需要人手?幹什麼都行。”

電話那頭的周華沉默了一會,“林山呀,我生意最近,實在是差點,你別看我剛換了車,我也不是啥大老闆,就一給人打工的,不是不想幫忙啊,實在是人微言輕。”

我冷冷一笑,“華哥,我懂了,沒事了,等你回晉海,我請兄弟吃飯。”

我結束通話了電話。

第一個電話,就吃了閉門羹。

我本想一個不成,再打下一個。

但是打完這第一個電話之後,我把記著手機號的白紙撕得粉碎丟進了垃圾桶裡。

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人窮莫入世,落難莫投親。

人活在這個世上,總有沒錢的時候,也總有落難的時候。

而往往是在這個時候,才是最能看清一個人的時候。

千萬別等到落難的時候去拉關係,結果往往會讓你失望。

我不想跟他們弄得,最後連個見面吃飯的機會都沒有。

我對於世間人情世故的每一份參悟,都是用失望換回來的。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